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072900000006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5-2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文件 |
关于印发《海南州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 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南州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
重大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3〕3号)和《关于印发青海省贯彻落实〈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青卫健〔2023〕151号)精神,着力推进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加快推动全州中藏医药振兴发展,依据有关部门和单位职责,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中医药的决策部署和州委、州政府的工作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加大投入与体制机制创新并举,统筹力量集中解决重点领域、重要环节的突出问题,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着力改善中藏医药发展条件,发挥中藏医药特色优势,提升中藏医药防病治病能力与科研水平,推进中藏医药振兴发展。到2025年,优质高效中藏医药服务体系加快建设,中藏医药防病治病水平明显提升,中藏医药人才队伍逐步壮大,中藏医药科研水平显著提高,中藏药质量不断提升,中(藏)西医协同发展更加深入,中藏医药文化得到弘扬,中藏医药辐射力、影响力持续提升,符合中藏医药特点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中藏医药振兴发展取得明显进展,中藏医药在“幸福海南”建设中的重要支撑作用进一步凸显。
二、重点任务
(一)中藏医药健康服务高质量发展工程。
1. 健全中藏医药服务体系。开展海南州藏医院高质量发展试点工作,完善医联体、专科联盟绩效考核机制和指标体系,推动公立中藏医医院向提质增效和内涵式特色发展,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强精细化管理,推进人事管理和薪酬分配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公立中藏医医院绩效考核,打造中藏医药特色显著的现代化中藏医医院。贵德县开办公立中藏医医院,实现县办中藏医医疗机构全覆盖,100%的公立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设置中藏医临床科室和中藏药房,100%的乡镇卫生院设置中藏医馆,93%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藏医药服务。15%的乡镇卫生院建设“旗舰中藏医馆”、10%的村卫生室设置“中藏医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藏医药诊疗量占比达到25%以上。支持名医团队引领建设名医堂,支持各级医疗机构建设名医馆,为基层群众提供优质中藏医药健康服务。(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发展和改革委、州财政局,各县人民政府)
2. 提升中藏医药服务能力。提高中藏医专科水平,建设1个国家级中医重点专科、19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和省县共建特色专科,筛选推广一批符合我州实际的中藏医药适宜技术和疗效独特的中藏药制剂,中藏医专科诊疗服务量逐年上升。推动二级以上中藏医医院设置妇科和儿科。建立完善中藏医医疗质量控制体系,推进中藏医医疗机构制剂室建设,提升制剂研发、配制能力和制剂质量水平。加强中藏药药事管理,落实处方点评制度。推进区域“五大中心”建设,即藏医特色诊疗中心、藏药浴国家级治疗中心、温泉康复疗养中心、藏药制剂中心、藏医药文化宣传中心。到2025年底,全州4家县级中藏医医院分别建成2个中藏医特色优势专科和1个县域中藏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基地)。巩固县级中藏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和“二级甲等民族医医院”水平,100%的县级中藏医医院达到《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发展和改革委、州财政局、州医疗保障局,各县人民政府)
3. 提升康复服务与预防保健能力。加强中藏医医院康复科建设,提升中藏医药康复能力和水平,5家公立中藏医医院建设康复科。完善中藏医医院院感防控体系,三级公立中藏医医院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急诊科及符合生物安全二级以上标准的临床实验室等建设,二级中藏医医院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急诊科等建设。依托省中医院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开展中藏医应急医疗队伍培训,加强中藏医应急体系建设,提高中藏医药公共卫生应急和重症救治能力,充分发挥中藏医药特色优势,深入参与传染病预防、救治、康复过程。实施重点人群中藏医药健康促进项目,开展中藏医适宜技术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试点、妇幼健康中藏医适宜技术推广工作。规范二级及以上中藏医医院治未病科室建设,在州、县级妇幼机构推广中藏医治未病理念和方法。(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发展和改革委、州财政局,各县人民政府)
4. 提升中藏医药老年健康服务能力。推动二级以上公立中藏医医院加强老年医学科建设,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开展老年病及相关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加快推进中藏医药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把中藏医药健康理念、康复医疗、养生保健融入健康养老全过程。到2025年底,老年医学科设置比例达到60%。鼓励有条件的中藏医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开展居家中藏医药健康养老服务。(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民政局,各县人民政府)
5. 优化中藏医诊疗模式。完善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功能,优化服务流程和方式,总结推广中藏医综合诊疗模式、多专业一体化诊疗模式和集预防、治疗、康复于一体的全链条服务模式。围绕“互联网+医疗健康”“五个一”服务要求,加强中藏医医院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信息系统建设推进学习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积极建设互联网医院,发展远程医疗和互联网诊疗。完成中藏医馆健康信息平台接入工作,逐步建立体现藏医药特色的医院信息系统。到2025年底,41所乡镇卫生院中藏医馆全部接入中藏医馆健康信息平台,三、二级公立中藏医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别达到4级和3级、智慧服务水平分别达到3级和2级、智慧管理水平分别达到4级和3级。(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发展和改革委,各县人民政府)
(二)中藏西医协同推进工程。
6. 创新中藏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在综合医院推广“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的中藏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将中藏医纳入多学科会诊体系,强化临床科室中藏医能力建设,建立科室、医院和医联体内部中藏西医协作机制,打造中藏西医结合团队,推动建立中藏西医诊疗体系,提高中藏西医结合临床水平。在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推广“宜中则中、宜西则西”的中藏西医结合医疗模式,逐步建立中藏西医多学科诊疗体系,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传染病、慢性病等中藏西医联合攻关,积极建设一批中西医、藏西医协同“旗舰”科室。(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发展和改革委,各县人民政府)
(三)中藏医药传承创新和现代化工程。
7. 推进中藏医药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依托青海大学高原医学研究中心格日力教授及专家团队优质资源,开展中藏医药防治重大疾病、新发突发传染病、常见高原疾病等理论与临床研究,提升海南州高原医学研究能力和高原病防治能力,加强中藏医药临床疗效评价和标准化建设,力争制定和推广一批相关标准。实施青海省中藏医药科研创新项目,加大对中藏医药科研项目支持度,开展基础研究和临床应用研究。支持基于经典名方、名老中藏医经验方、院内制剂等中藏药新药的研发。(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发展和改革委、州科学技术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人民政府)
8. 加快中藏医药古籍文献保护与运用。加大中藏医药古籍抢救保护、整理研究以及古籍数字化、古籍普及推广、古籍人才培养的工作,积极开展古籍文本结构化、知识体系化、利用智能化的研究和实践,加强对传统知识及民间特色诊疗技术的调查整理、研究评价及推广应用,收集、调查、整理民间中藏医药传统知识。加强对名老中藏医学术经验、老药工传统技艺及传统制药、鉴定、炮制技术的活态传承,推动中医针灸、藏医药浴等传统疗法技艺发展。支持中藏医学术流派发展,建设中藏医流派工作室。(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藏医院,各县人民政府)
9. 促进中藏医药关键技术装备研究。探索开展中藏医特色诊断治疗装备、中藏药品质智能辨识与控制工程化技术装备等研究。(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科学技术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各县人民政府)
(四)中藏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工程。
10. 实施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建设一批高水平中藏医药重点学科。发展中藏医药师承教育,开展老中藏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培养工作,培养一批高水平中藏医药学术继承人。推进中藏医药骨干人才培养项目落实,继续实施第七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项目、第三批全省老中藏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培养项目,持续推进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和省级名医工作室建设,积极开展全国名中医工作室建设。培养中藏医药骨干师资和中藏药、护理、康复、管理等方面骨干人才,继续实施中藏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综合医院中医药高层次人才支持项目,开展西医学习中医高级人才培养,推进中藏西医人才交流交往交融,构建中藏西医学科交叉融合的培训体系。(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各县人民政府)
11. 强化基层中藏医药人才培养。继续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藏医类别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中藏医馆骨干人才培养等项目,加大中藏医专业农牧区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的培养力度。(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各县人民政府)
12. 加强中藏医药人才平台建设。力争建设国家级中医药重点学科2-3个、全国名中医工作室1个、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1个、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2个、省级名医工作室2个。海南州藏医院积极争创标准化的藏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实践技能考核基地。(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藏医院,各县人民政府)
(五)中藏药质量提升及产业促进工程。
13. 提升中藏药材种业质量。加强海南州道地中藏药材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支持兴海县藏医院建立药用植物种质资源库建设,开展道地药材人工繁育、规范化种植及产地加工等关键技术研究,推进中藏药材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依托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工作成果,健全中藏药资源动态监测体系。(责任单位:州农牧局、州卫生健康委,各县人民政府)
14. 实施中藏药材规范化种植。推进道地中藏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和生产基地建设,开展中藏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技术培训。广泛开展中藏药材生态种植、野生抚育和仿野生栽培,开发并示范推广中藏药材林下种植模式。强化中藏药质量监管,健全完善多部门协同的中藏药质量安全监管机制,探索建立中藏药材、中藏药饮片、中藏成药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追溯体系,实现道地大宗药材从种子种苗、田间管理、采收加工、仓储运输等全过程的追溯管理,促进中藏药产品质量不断提升。(责任单位:州农牧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各县人民政府)
15. 推动藏药炮制技术传承创新。海南州藏医院积极建设藏药炮制技术传承基地,推进藏药炮制技术传承研究与成果转化。开展常用藏药饮片的质量标准、生产工艺等研究。支持医疗机构研发、使用和推广中藏药制剂,加大对临床急需、市场短缺中藏药制剂的调剂使用力度。(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人民政府)
16. 构建中藏成药综合评价体系建设。建立中藏成药临床综合评价体系,系统开展中藏成药的临床综合评价。探索建立系统完善、适应发展需求、覆盖生产全流程的标准体系,形成多层次的中藏医药现代质量控制体系。初步建立中藏医药理论、人用经验和临床试验相结合的审评证据体系。开展中藏成药质量评价方法研究,建立常用中藏成药质量优劣评价标准。完善中藏药警戒制度,加强中藏药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建设。(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人民政府)
(六)中藏医药文化弘扬工程。
17. 弘扬中藏医药文化。推进中藏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中藏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和中藏医药非遗文化体验场馆建设,积极打造中藏医药文化传播平台。鼓励各级中藏医医院开展各类内容丰富的中藏医药文化专题展览。实施中藏医药文化传播行动,丰富中藏医药文化教育,推进中藏医药文化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进景区。采用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对名医名家、经典医籍、传世名方、道地药材等中藏医药经典元素,通过拍摄中藏医药题材纪录片、短视频等的新媒体形式进行传播。加强中藏医药科普专家队伍建设,开展中藏医药文化科普巡讲,创作中藏医药文化产品。持续在各地举办中藏医药大讲堂活动。(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教育局、州文体旅游广电局,各县人民政府)
(七)中藏医药开放发展工程。
18. 建设中藏医药开放发展平台。充分发挥我州中藏医药特色优势,推进区域“五大中心”建设,即藏医特色诊疗中心、藏药浴国家级治疗中心、温泉康复疗养中心、藏药制剂中心、藏医药文化宣传中心,加大与省内外高等院校、医疗机构和医药企业的合作交流。力争2025年海南州藏医院建成国家级藏医药文化宣传基地。(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藏医院,各县人民政府)
19. 提升中藏医药国际影响力。支持在国际知名学术期刊发表中藏医药研究成果,在跨国科研合作计划中加大中藏医药参与力度。拓展中藏医药传播渠道,举办面向国内外民众的中藏医药文化展览、交流、特色体验等活动。支持中藏医医疗机构参加援外医疗,在援外医疗中逐步提高中藏医药人员和服务占比。(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政府办公室、州科学技术局,各县人民政府)
20. 促进中藏医药国际贸易。鼓励有条件的中藏医医疗机构及社会力量,发展中藏医药医疗、养生、保健、教育、文化等服务,探索建设中藏医药国内外合作机构,鼓励发展“互联网+中藏医药贸易”。支持州内道地药材生产、种植、供应企业等通过电子交易场所、电商平台,形成线上线下一体化的重要资源交易体系,推动全州传统中藏药材交易走出国门。(责任单位: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政府办公室,各县人民政府)
(八)“中藏医药+健康旅游”工程。
21. 发展中藏医药健康旅游。积极发展以中藏医药文化传播、健康体验为主题,加强中藏医药健康产品的研发,大力推广中藏医特色诊疗技术和养生保健服务,不断拓展中藏医药服务范围,推动中藏医药与旅游业融合发展,为游客提供融中藏医药养生、保健和旅游、休闲、商务等于一体的中藏医药健康旅游综合服务。积极申报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文体旅游广电局,各县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各级中藏医药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作用,明确工作任务,细化政策措施,全力推动重大工程项目落地实施。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主体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抓好落地落实。
(二)科学谋划项目。各地将中藏医医疗机构建设纳入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落实土地、规划等建设条件,统筹考虑当地中藏医药发展基础和建设条件,因地制宜开展建设。加强协同配合,推动中藏医医疗机构建设纳入国家和省级项目建设储备库,加大中藏医医疗机构建设支持力度。
(三)强化监测评估。各地要加强项目统筹规划和预算申报管理,依法依规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保障财政资金专款专用。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家评估方案,开展重大工程实施动态监测和评估,强化全周期监测,增强评估的客观性、准确性和科学性。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县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对中藏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的宣传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增强公众对中藏医药振兴发展的认同感,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升对中藏医药的认可度,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中藏医药发展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总结分析。各县各部门要了解掌握重大工程实施进展的情况、面临的形势,分析遇到的堵点难点痛点,精准施策,稳步推动。要及时总结工作中好经验、好做法,突出工作亮点特点,加强典型报道,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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