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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5022600000284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5-04-0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海南州新能源项目促进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2-26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相关部门:

《海南州新能源项目促进就业若干措施》经2月20日十五届州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2月26日        

海南州新能源项目促进就业若干措施

新能源产业是国家加快培育和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助力支持新能源产业加快发展,持续加强新能源项目用工保障,促进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加快形成新能源领域项目促进就业的新局面,现就新能源项目促进就业提出如下措施。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放在突出位置,紧紧抓住我州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历史机遇和促进就业有利条件,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扎实推动产业发展与就业促进协调联动,努力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为实现农村低收入人口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加快推进脱贫地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制度保证。力争新能源项目用工中吸纳本地劳动力就业占比达到60%以上,基本实现派驻劳资专管员全覆盖和项目无欠薪目标。

二、具体措施

(一)坚持就业优先导向,夯实新能源项目吸纳就业基础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把吸纳本地劳动务工就业纳入新能源项目建设规划,促进产业和就业政策协同发力,推动绿色发展和就业增长协同增效,提高产业发展的就业带动力。

  1. 拓宽务工就业机会。坚持就业优先导向,探索建立产业带动就业评估机制,新能源产业重大项目建设同步开展就业岗位创造、失业风险评估,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州、县发改部门要把就业岗位创造、吸纳当地劳动力务工就业情况作为审定新能源项目建设规划的重要内容,《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明确使用当地劳动力用工的范围、比例、人工费用拨付周期、派驻劳资专管员等内容,着力为当地劳动力就业创造条件。

  2. 优化务工就业条件。州绿色产业发展管委会要着力优化当地劳动力参与新能源项目建设的条件,要求施工总包单位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青海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青海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保证金规定实施办法》等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将劳资专管员派驻作为项目建设前置条件,并在当地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进行备案。

3. 加强务工就业监管。州县职能部门要强化对当地劳动力务工就业的监管,在新能源项目开工备案后,通过规范手段和合法途径,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向新能源项目选派劳资专管员,健全完善派遣服务协议,切实抓好劳动力务工就业各环节服务保障工作,积极协调建设单位落实相关制度规定,确保新能源项目规范建设。劳资专管员派驻时间原则上为施工合同期+2个月。

4. 狠抓用工服务保障。州县人社、发改、工信等相关部门要密切协同,加强与施工总包单位的沟通,设立“人社服务专员”,每季度对接一次本地区各新能源项目建设期、运营期用工需求,分类建立用工台账,并及时与本地区劳动力就业需求和技能培训工作台账进行匹配,按企业需求组织派遣合格劳动力务工就业或开展企业技能提升培训。

(二)提升就业服务水平,全力保障新能源项目用工需求

把保证项目建设用工需求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健全完善用工保障市场体系,积极与项目建设企业做好劳动力资源对接、针对性技能培训、劳资纠纷调处、日常服务管理等工作,着力构建保障有力、对接顺畅、服务优质的用工保障体系。

5. 强化信息收集整理。州县人社部门牵头,发改、工信等部门配合,加强与施工总包单位的沟通衔接,全面梳理和掌握新能源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的用工需求,建立用工需求台账;州县团委、妇联、教育、退役军人等部门要每季度开展一次就业培训需求调查,及时掌握青年、妇女、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和技能培训需求,分门建立台账、清单。

6. 加大岗位匹配力度。州县人社部门要统筹各部门、单位各类工作台账,定期进行比对整合,形成全州统一的就业需求和技能培训工作台账,并适时进行更新维护。在此基础上,协调州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采取“短视频招聘”“直播带岗”等形式,常态化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为新能源领域项目招才引智,解决企业“引才难”问题,促进劳动者和新能源企业、项目供需双方“两端”精准对接有效匹配。

7. 健全完善市场体系。州县人社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海南州关于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加快发展劳务经济的实施方案》(南政办〔2024〕28号),加大人力资源市场主体培育引进力度,按照各地新能源项目建设规模和用工需求,积极引导州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与新能源建设企业建立密切协作关系,组织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用工保障服务协议,明确双方职责义务,着力解决劳动力无序务工、供需双方对接不畅问题。同时,各县要加大村社区劳务经纪人队伍建设,把村社区劳动力有效组织起来,加强与人力资源公司的对接,确保劳动力通过市场有序流动,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8. 提升技能培训质效。州县人社部门要探索“培训+就业”融合发展路径,支持企业以“订单”“定岗”方式根据岗位技能需求实施培训,切实提升培训的实效性。同时,创新推动实施“一试双证”制度,积极加强与应急、消防等部门沟通协调,全力整合各部门各单位培训资源和培训内容,统一开展培训和评价,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行业证书,有效提升劳动力技能素质和就业竞争力,从而解决有活没人干和有人没活干的问题。

9. 解决企业发展难题。州县人社、发改、工信、工会和各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建立服务企业联合工作机制,每季度深入项目建设工地和企业帮助解决用工招聘、就业稳岗、社会保险费缴纳、就业见习、职业技能培训、企业职称评定、劳动合同规范签订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提供“一对一”个性化、针对性服务。

10. 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州县职能部门要扎实抓好劳资专管员派驻工作,监督其履职尽责,按规程监督总包单位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支付农民工工资,督促项目开户银行向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预警平台推送工资专户实时数据信息,向总包单位提供每月工资发放流水凭证,对未按约定或按月向工资专户拨付人工费用的,应当纳入欠薪预警并及时进行处置。

11. 服务项目运营维护。州县发改部门要着力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展与促进就业深度融合,会同人社部门做好新能源项目建成后的服务保障工作,协调项目运营单位或企业以购买服务方式,委托有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优先使用被征地村农牧民承接板面清洗、板下割草等日常维护和保养等工作。积极组织技能水平达标、综合素质较好的农牧民群众和高校毕业生,为新能源项目开展后期服务等工作,全力保障新能源项目建成后运维用工需求,催生新的就业增长点。

12. 优化企业用工环境。州县人社、工会等部门要不定期深入新能源建设工地和企业开展政策宣讲和用工服务活动,协调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严肃查处恶意讨薪、损害劳动者权益行为。州县公安部门要及时受理、侦办因劳资纠纷引发的治安刑事案件,严厉打击偷盗光缆、破坏项目设施等违法行为,积极为新能源项目建设营造良好社会治安环境。州县信访部门要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设立专项举报电子邮箱,依法处理群众举报事项。各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全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13. 规范扶贫电站管理。州县农牧(乡村振兴)部门,要加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运营,认真指导光伏扶贫项目村规范年度收益资金核算,合理分配使用收益资金,加大村级公共服务和公益性岗位开发,加强农牧区务工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稳定就业、增加收入,确保扶贫光伏发电站收益资金用于村级岗位开发占比达到40%。

(三)凝聚促进就业合力,持续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依托“青海e就业”品牌打造,促进人社、发改、财政、工信、教育等部门政策衔接、就业数据共享,不断增强工作合力,积极构建“大就业”工作格局。把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营造舆论氛围等作为新能源项目吸纳就业的重要保障,从全面摸清劳动力详情、充分发挥议事协调机构作用、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等方面做好工作。

14. 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各县政府要把就业当作民生头等大事,主动承担起本行政区域内新能源项目促进就业的主体责任,及时研究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各单位部门、各乡镇村社区工作职责,围绕地区招商引资、项目规划等工作,制定和细化新能源项目促进就业年度目标任务。同时,要建立周分析、月调度、季推进工作机制,指导督促县域内新能源项目吸纳就业各项工作,协调解决新能源项目促进就业方面出现的重大问题,为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15. 切实摸清就业底数。各县政府要指导各乡镇政府全面落实新能源项目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扎实开展村社劳动力资源排摸工作,建立详实的就业信息台账,组织群众参加技能培训,提高劳动技能;加强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联系,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新能源项目建设和运维服务,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务工增收,确保农牧民新能源项目务工人数和务工收入逐年递增。

16. 着力营造良好氛围。州县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协调议事机构要全面负责,将促进新能源项目带动就业列入年度就业促进工作要点;各成员单位要扎实做好行业领域促进就业工作,加强对新能源项目建设和运营的就业服务,制定新能源项目促进就业的具体举措,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实践成效,共同做好促进就业相关工作。州县新闻媒体要加强新能源项目促进就业的舆论引导,推动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新能源项目促进就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17. 持续强化考核评价。州县考核部门要把就业工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不断健全完善就业考核评价体系,加大日常督促和效果调度,切实调动各层级推动就业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努力形成以群众稳定就业持续增收评价各级班子和干部工作绩效的考核体系,推动就业优先战略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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