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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5021000000287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5-04-0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2-1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省驻州各有关单位:

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对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作出了具体安排部署。为做好今年政府工作,确保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现将《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做好今年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提高站位抓落实。今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海南实践的关键之年,工作更多、任务更重,各县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不折不扣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的重大要求,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工作安排,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更加坚定、更加主动融入和服务全国全省发展大局,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

二要担当作为抓落实。各县各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和工作实际,按照“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工作要求,对照《分工方案》,率领班子成员深入研究谋划本地区本部门目标任务,对重点任务进行再分解、再细化、再落实,切实把每一项任务都具体到项目、落实到岗位、量化到个人,确保每一项工作天天有人抓、周周有进度、月月有落实、年底见实效。责任单位要强化组织协调,主动与配合单位对接,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配合单位要主动担当作为,协同配合,不推诿扯皮,形成干事创业的强大合力。州政府各部门要强化过程管理,做好分析研判,抓协调、抓调度、抓监督,指导帮助各县解决好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齐心协力推动年度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三要强化督查抓落实。各县要将《政府工作报告》主要指标和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州政府“710”政务督办系统,建立电子台账,加强日常调度,把握时序进度,严格实行办结销号管理,确保各项任务有措施、有期限、可量化、可考核、能落实。要认真贯彻执行《政府督查工作条例》,围绕建立的任务措施台账,讲求实效、转变作风、改进方法,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推动形成真抓实干、狠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对工作进度慢、成效不明显的采取专项督查、定期通报,对推诿扯皮不作为的坚决追责问责,防止“跑偏走样”。州政府各部门要做好政策服务及日常跟踪问效,通过业务指导和效能评估,切实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见效。

附件: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

2025年2月10日        

附件

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

一、主要预期目标

1.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5%。

责任单位: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配合单位:各县政府、州政府各部门、省驻州各单位

2. 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5%

责任单位: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配合单位:各县政府、州政府相关部门

3.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3%,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经济增长保持基本同步。

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农牧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统计局海南州调查队

配合单位:各县政府、州政府相关部门

4. 城镇新增就业2000人以上、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4.5万人次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

责任单位: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统计局海南州调查队

配合单位:各县政府、州政府相关部门

5. 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省定目标以内。

责任单位: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配合单位:各县政府、州政府相关部门

6. 空气、水质、节能控制在省定指标以内。

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水利局

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配合单位:各县政府、州政府相关部门

7. 粮食总产量保持在14.7万吨以上。

责任单位:州农牧局

配合单位:各县政府、州粮食局、州供销联社

二、着眼大局抓治理、筑屏障,全力打造生态文明高地

8. 全力打好“三北”工程标志性战役,科学推进国土绿化三年行动,实施人工造林、封山育林、退化林修复44.6万亩,草原改良和人工种草240万亩,工程固沙和沙化土地新造林管护18万亩,封禁保护181万亩。

责任单位:州林业和草原局

配合单位:各县政府、州政府相关部门

9. 加力推进青海湖国家公园创建,实施好共和盆地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深入开展青海湖、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等专项行动,加快补齐城镇和农牧区垃圾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完成倒淌河、唐乃亥断面水质溯源整治。

责任单位:州林业和草原局、州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各县政府、州农牧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0. 有序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积极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区和“两山”基地。

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州农牧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各县政府、州政府相关部门

11. 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建立“天空地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严格执行生态环境常态化监管和问责机制。强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联合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各县政府、州政府相关部门

12. 严格落实林草长制,深入开展涉林涉草违法专项治理,规范林地、草原征占用审批管理,坚决守住林草保护红线。

责任单位:州林业和草原局

配合单位:各县政府、州政府相关部门

13. 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强化水域巡查,建立上下游、交界区污染协同防治机制。

责任单位:州水利局

配合单位:各县政府、州政府相关部门

14. 严格落实黄河和青海湖禁渔、封湖育鱼措施,加强生物安全管理,筑牢水域生态环境安全屏障。

责任单位:州农牧局、州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各县政府、州政府相关部门

15. 把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典型案例通报问题整改工作,与巩固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成效三年行动、黄河警示片、黄河“体检”等问题整改联动推进、一体落实,同步完善问题整改调度、督办、通报和清单化台账管理机制,确保存量问题清仓见底、新增问题有效遏制。

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各县政府、州政府相关部门

16. 打好能耗双控收官战,建立行业碳管控、企业碳管理、项目碳评价、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创新完善绿电市场化交易机制,有效拓展绿证应用场景,更好体现绿电价值。深度参与全国碳市场建设,做好林草碳汇试点,持续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为国家“双碳”目标作出海南贡献。

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州林业和草原局、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配合单位:各县政府、州政府相关部门

三、全力以赴抓投资、促消费,着力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

17. 围绕“消费+”融合发展,整合各类促消费专项资金,通过州县联动,推出一批群众喜闻乐见、参与度高、贯穿全年的主题购物节和系列促消费活动。用好用足“两新”加力扩围政策,挖掘和释放以旧换新消费潜力,优化调整以旧换新补贴办法,满足群众多样化消费需求。

责任单位: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州财政局

配合单位:各县政府、州政府相关部门

18. 构建智慧商圈、智慧街区、智慧门店,培育“年轻力”“她经济”“文艺范”等时尚型商业,发展流光溢彩夜间经济。

责任单位: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配合单位:各县政府、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19. 继续安排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000万元,加大中央和省级预算内投资、专项债券、增发国债项目的谋划、储备、申报力度,大力推进“两重”建设,着力推动投资量、工程量、实物量“三量”齐升。

责任单位: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配合单位:各县政府、州财政局

20. 深化“三滩”引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前期,加快建设共和哈干水库、同德赛欠曲河道治理等项目,推动重大水利工程取得新突破。

责任单位:州水利局

配合单位:各县政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1. 加快共和机场、倒湖茶公路二期、G227贵德至同德段公路等工程建设,积极推动西宁至贵德、共和至贵德高速公路前期,进一步提高县通高速比例。

责任单位:州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各县政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2. 深化大规模设备更新,将支持范围扩大至电子信息、安全生产、设施农业等领域。

责任单位: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配合单位:各县政府、州应急管理局、州农牧局

23. 支持民间投资参与新型城镇化、清洁能源、绿色算力等领域建设,让民间投资有的选、投得好、能发展、有作为。

责任单位: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配合单位:各县政府、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州数据局

24. 大力实施招商引资“一把手”工程,建立完善全州统筹、地方主责、部门主业、上下联动的招商引资机制,开展全年招商、全方位招商。围绕清洁能源、绿色算力、生态旅游、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等特色优势产业,突出精准招商、以商招商、链式招商,招引一批行业龙头、总部经济和产业链主企业。坚持法治安商、平等亲商、服务暖商、稳定护商,开展惠企政策速递、助企资源对接、促企能力提升、涉企执法规范“四个专项”行动,推动比拼优惠政策向优化营商环境转变,把追求“政策洼地”变成打造“改革高地”。

责任单位: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配合单位:各县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25. 深入分析“十五五”时期新的阶段性特征,坚持承上启下、纵深推进,主动融入全国全省战略部署。精准把握国家政策导向,紧密结合政策优势和资源禀赋,精心谋划重大战略任务、重大改革举措和重大工程项目,切实提高“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质量,精准描绘好未来五年高质量发展的宏伟蓝图,让海南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征程中阔步向前、行稳致远。

责任单位: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配合单位:各县政府、州政府相关部门

四、坚定不移抓转型、强支撑,构建现代化绿色产业体系

26. 加快海南戈壁基地前期工作,争取年内获批并开工建设。推动茨哈至羊曲河段水电规划调整,加快尔多水电站建设前期工作,力争茨哈峡水电站核准批复。加快哇让、同德抽水蓄能电站及第二批、第三批国家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进度,开工建设同德240万千瓦光伏项目,年内新增并网300万千瓦。持续用好第一条、加快落地第二条、超前谋划第三条特高压外送通道。积极开展地热资源开发研究和商业化运营,拓展新能源发展支撑电源。优化完善网架结构,加快红旗、香加、云杉750千伏变电站改扩建进度,推动兴和750千伏变电站开工建设,争取沙珠玉、兴海、贵德3座750千伏变电站工程纳入全省“十五五”规划。

责任单位: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配合单位:各县政府、州绿色产业发展园区管委会、州供电公司

27.积极融入绿色算电协同发展“青海示范”战略,充分依托我州100%绿电和清洁能源产业优势,发挥好1000万元州级专项补助资金作用,培育壮大绿色算力产业。开工建设星途科技专用绿色算力中心、新能AI智算中心等项目,持续完善园区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园区承载能力和运维水平。加快建设算电协同发展“零碳”产业集聚地,推动绿色算电“双向奔赴”、乘“数”而上、架“云”前行,迈进更加美好的“数字未来”。

责任单位:州数据局

配合单位: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8. 扎实推进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青海湖示范区创建工作,加快建设国家级青海湖生态旅游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建立健全生态旅游服务标准体系。

责任单位:州文体旅游广电局

配合单位:共和县政府、州政府相关部门

29. 以青海湖水位上涨淹没区785户农牧户住房搬迁及配套设施建设为契机,全力打造特色旅游小镇、旅游小区。

责任单位:共和县政府

配合单位:州政府相关部门

30. 继续推进共和龙羊峡、贵德清清黄河国家5A级景区创评工作。

责任单位:州文体旅游广电局

配合单位:共和县政府、贵德县政府

31. 充分利用州级文旅发展专项资金5000万元,举办好西北五省区棒球邀请赛、“天路飘香杯”足球邀请赛、“青海湖杯”射箭邀请赛等活动,确保季季有主题、月月有亮点、周周有活动。

责任单位:州文体旅游广电局

配合单位:各县政府、州财政局

32. 建成26个千头万只牦牛藏羊标准化生产基地、9个草畜配套生态牧场,巩固提升11个万亩青稞、饲草、油菜标准化生产基地。

责任单位:州农牧局

配合单位:各县政府、州政府相关部门

33. 继续安排1000万元州级专项补助资金,大力支持牛羊出栏促进群众增收。统筹好州级农牧产业发展补助资金1000万元,持续推进农牧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

责任单位:州农牧局

配合单位:各县政府、州财政局

34. 抓好贵南黑藏羊保种扩繁和同德牦牛、共和藏羊良种繁育工作,提高优质畜种供种能力。积极打造贵德县省级制种基地,并申报国家级制种大县。

责任单位:州农牧局

配合单位:贵南县政府、同德县政府、共和县政府、贵德县政府

35. 做大做强高原“天路飘香”区域公用品牌和“光伏羊”生态品牌,打造一批集产品销售、物流配送为一体的专卖店、直销店,打造多功能直播电商基地和“产地仓”,推动“农体文旅商”融出新气象、新成效。

责任单位:州农牧局

配合单位:各县政府、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州供销联社

五、统筹协调抓融合、促振兴,不断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36.健全完善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精准落实帮扶措施,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安排1000万元乡村振兴州级补助资金,用于加快产业和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持续巩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推动农牧业基础更加稳固、农村牧区更加繁荣、农牧民生活更加红火。持续加大产业发展州级补助资金投入力度,安排3000万元用于产业帮扶项目“四个一批”提质增效,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养、手工作坊、林下经济、庭院经济、民宿经济,完善联农带农机制。

责任单位:州农牧局

配合单位:各县政府、州财政局

37. 依托组织化劳务输出、牛羊出栏补贴、扩大以工代赈、深化消费帮扶等措施,抓好稳岗就业工作,千方百计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

责任单位:州农牧局

配合单位:各县政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38. 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健全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做好泛共和盆地区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责任单位: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各县政府、州政府相关部门

39. 拿出州级财政资金1亿元,全力支持新型城镇化更新提质和城镇绿化改造提升工作。

责任单位: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各县政府、州财政局

40. 实施一批公园、公厕等公共设施改造提升项目,着力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加强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建筑工地等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治理,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加快推进清洁取暖设施建设,积极探索绿色供暖新模式。实施23个小区1430套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加快提升老旧小区功能品质,切实解决加装电梯入户、居民停车难等问题,努力建设适应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的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

责任单位: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各县政府、州政府相关部门

41. 推动环湖地区特色发展,促进清洁能源、生态旅游、生态农牧更好融合。

责任单位:共和县政府

配合单位:州政府相关部门

42. 安排州级财政补助资金3000万元,支持30个和美乡村建设项目,确保全州和美乡村建设实现全覆盖。

责任单位: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各县政府、州财政局

43. 强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加快推进全域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责任单位:州农牧局

配合单位:各县政府、州生态环境局

44. 实施农村公路提质行动,贯通断头路、破解瓶颈路,不断优化农村道路交通网。

责任单位:州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各县政府

45. 实施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5000户,积极推动抗震结构改造项目建设,保障“六类重点人群”和监测户等重点群体住房安全,努力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责任单位: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各县政府、州政府相关部门

六、攻坚克难抓创新、激活力,拓展高质量发展的新空间

46.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提升行政审批质效。

责任单位:州数据局

配合单位:各县政府、州政府相关部门

47. 加快推进国有企业重组整合和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将为州属国有企业注资6000万元,促进国有资本向特色优势产业布局。

责任单位: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配合单位:各县政府、州政府相关部门

48. 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包联企业机制,常态化与民营企业沟通交流,切实解决实际问题,让民营经济更加“枝繁叶茂”。

责任单位:州国资委

配合单位:各县政府、州政府相关部门

49.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调整完善乡镇管理体制,全面建立乡镇履行职责事项“三张清单”,持续为基层减负松绑。

责任单位:州司法局、州委编办

配合单位:各县政府、州政府相关部门

50. 落实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任务,进一步理顺州以下政府间财政收入划分关系。制定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增强县级财政保障能力,促进区域均衡发展。

责任单位:州财政局

配合单位:各县政府、州政府相关部门

51. 积极融入“一带一路”、新时代西部大开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区域重大战略,精准对接全省促进外贸发展系列政策措施,设立西宁海关驻海南州工作站。健全完善政策、金融、信保等帮扶措施,推进冷凉蔬菜、青稞、蜂蜜、牛羊肉和民族手工艺品等优质产品“入湾出海”。

责任单位: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配合单位:各县政府、州政府相关部门

52. 积极推进与藏川甘滇毗邻州(市)和省内兄弟州(市)的协同合作,更大范围联动构建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

责任单位: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配合单位:各县政府、州政府相关部门

53.进一步深化与对口协作帮扶地区的交流合作,建立健全资金帮扶、人才支援、经济合作、产业共建的全方位发展机制。

责任单位:州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配合单位:各县政府、州政府相关部门

54. 高起点、高站位研究谋划创新示范区未来三年发展规划,率先在全国出台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条例,强化建设创新示范区的法治支撑。

责任单位:州科技局

配合单位:州政府相关部门

55. 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强化政务数据集成共享和运行调度,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

责任单位:州数据局

配合单位:各县政府、州政府相关部门

56. 提升1000万元人才发展补助资金使用效益,完善科技人才培养引进机制,推进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建设,建立绿色算力专家咨询委员会,培育更多科技之花、产业之果。

责任单位:州科技局

配合单位:各县政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数据局、

州财政局

七、用心用情抓民生、办实事,推动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57. 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强化“1131”就业帮扶、职业技能培训、创业担保贷款发放等措施落实。坚持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作为重点,开发更多就业岗位,确保青年及时就业、充分就业。深化东西部协作,完善人力资源供需对接机制,有组织有规模劳务输出1万人次以上。提升重大项目建设、重点企业发展和清洁能源、绿色算力等领域吸纳就业总量,积极构建就业友好型经济发展方式,让更多劳动者技有所施、才有所用、劳有所得。

责任单位: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各县政府、州政府相关部门

58. 全面落实教育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持续推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确保共和、贵南两县通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省级评估验收。实施学前教育安全隐患改造、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维修改造、高中阶段室外运动场建设等项目,着力改善学校办学条件。稳步推进普通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安全平稳有序。优化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切实提高办学水平。深化教育援青合作共建,争取“江宁班”扩大招生规模、“南通普通班”尽早落地。用好5000万元州级教育专项资金,全力支持教育高质量发展,以教育之力厚植人民幸福之本。

责任单位:州教育局

配合单位:各县政府、州政府相关部门

59. 始终突出以基层为重点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抓好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推动城乡融合、区域协同、重心下移、资源下沉,筑牢基层医疗服务网底。全力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建成运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做好州人民医院“三甲”创建工作。开展新一轮地方病防治巩固提升行动,促进社会共治、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扎实推动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构建“医、养、研、体、旅”多元融合产业体系,更好呵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配合单位:各县政府、州政府相关部门

60. 持续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重点抓好中小微企业、灵活就业人员、宗教教职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参保工作。认真做好低收入人群、残疾人等弱势群体代缴工作,全面落实阶段性工伤保险费率和稳岗返还政策,积极完成各险种参保任务指标。

责任单位:州医保局

配合单位:各县政府、州政府相关部门

61. 加强兜底性基础性养老服务,打造高原特色养老服务“海南样板”。

责任单位:州民政局

配合单位:各县政府、州政府相关部门

62. 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持续开展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护好群众“身边事”。

责任单位: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民政局

配合单位:各县政府、州政府相关部门

63. 精准落实城乡低保政策和退役军人优待政策,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进一步提升服务的“质感”和“温度”。

责任单位:州民政局

配合单位:各县政府、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州残联

八、居安思危抓安全、保稳定,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海南

64. 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纵深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推动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挂联包案规范化常态化。

责任单位:州公安局、州司法局

配合单位:各县政府、州政府相关部门

65. 全面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责任单位:州民宗委

配合单位:各县政府、州政府相关部门

66. 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全面推动社会治理向“深耕善治”转型。

责任单位:州司法局

配合单位:各县政府、州政府相关部门

67. 全面完成年度债务化解任务,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处置化解存量。

责任单位:州财政局

配合单位:各县政府、州政府相关部门

68. 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强化食品药品全链条安全监管。实施先期预防、应急指挥、技术支撑、救援力量、基层能力建设“五大工程”,构建“以避为主、治避结合”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模式,完善“双叫应”和跟踪反馈机制。

责任单位:州应急管理局

配合单位:各县政府、州政府相关部门

69. 开展二手住房以旧换新,积极发展“避暑房”“康养房”,持续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责任单位: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各县政府、州政府相关部门

70. 完善治理欠薪长效机制,努力打造无欠薪项目、无欠薪行业、无欠薪地区,切实让群众安其居、舒其心、乐其业。

责任单位: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各县政府、州政府相关部门

71. 持续巩固拓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成果,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一进”活动,大力实施“民族团结进步+”融合发展和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十项行动。深入挖掘和整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遗址、文化遗存和现实故事,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宣传弘扬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典型和先进事迹,进一步引导各族人民树牢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着力构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推动示范创建从“数量领先”向“示范引领”转变,让中华民族共同体牢不可破。

责任单位:州民宗委

配合单位:各县政府、州政府相关部门

九、大力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72. 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第一遵循”,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政府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以攻坚克难、迎难而上的政治勇气,直面矛盾问题不回避,铲除顽瘴痼疾不含糊,应对风险挑战不退缩,以大境界、大格局、大情怀热爱海南、建设海南、奉献海南。

责任单位:州政府办公室

配合单位:各县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73. 坚持有言必行、有诺必践、有约必守,重大事项及时向州委请示报告,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让政府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在阳光下运行。

责任单位:州政府办公室

配合单位:各县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74. 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坚决反对热衷于对上表现、不对下负责、不考虑实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走出机关大院,到群众中了解急难愁盼,到企业中了解实际需求,到基层中了解干部状态,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集中、企业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全力抓好为民办实事项目,切实把孩子们的抚养教育做好,把年轻人的就业成才抓好,把老年人的就医养老办好,更加用心用情、精准有效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责任单位:州政府办公室

配合单位:各县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75. 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维护政府为民务实清廉形象。坚决拥护省委对安木拉严重违纪违法的处理决定,扎实开展以案促改专项整治。坚持精文简会,优化督查考核,让基层感受到更多减负成效。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委措施要求,驰而不息纠“四风”,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持厉行节约,持续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常态化“过紧日子”,真正把每一笔钱都用在刀刃上、紧要处,永葆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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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各县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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