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5021000000288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5-04-0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文件 |
关于州政府部分副州长代管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委《关于做好2025年赴中央单位和发达省市干部挂职有关工作的通知》(青组字〔2025〕8号)精神,州人民政府副州长朱林同志赴江苏省南通市挂职一年。为确保挂职期间分管工作有序推进,经州政府研究,朱林同志挂职期间分管工作由其他副州长代管,具体如下:
孙军霞副州长负责水利方面工作,代管州水利局(州“三滩引水”管理局、州河湖长制办公室)。
更智才让副州长负责农牧、乡村振兴、供销方面工作,代管州农牧局(州乡村振兴局、州农牧综合行政执法局)、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联系州气象局。
李国雄副州长负责交通运输方面工作,代管州交通运输局(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以上涉及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向代管领导汇报相关工作,确保工作不断档、不脱节。
202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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