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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5042200000305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5-05-14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策文件

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海南州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4-22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海南州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已经十五届州政府第46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5年4月22日        

海南州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2025年是“海南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收官之年,也是推进现代化新海南建设的重要一年。根据《青海省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精神,全州各级行政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始终把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为现代化新海南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完善工作推进机制

1.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积极推广“专题述法+领导点评”模式,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扎实开展法治建设督察,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海南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各项任务顺利完成。(牵头单位:州司法局,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各县人民政府)

2.全面深化法治建设工作。深入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不断健全完善党领导法治建设制度机制,着力提升法治工作队伍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和保障水平。(牵头单位:州司法局,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各县人民政府)

3. 完善依法行政治理体系。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实行动态调整,做好与省级层面有关事项清单衔接工作。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合法性审查工作,扎实推进共和县乡(镇)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试点工作。持续推进政府履约践诺,深入治理招标投标等领域失信行为,切实增强政府行为严肃性。(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州审改办、州司法局、州发改委,责任单位:州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县人民政府)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4. 着力推进行政立法提质效。不断加强与州人大立法相关工作的协调沟通,突出清洁能源发展、快递市场管理等重点领域,认真编制和组织实施州政府2025年立法工作计划,持续提升政府立法工作质效。注重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增强公众参与行政立法工作积极性和实效性。(牵头单位:州司法局,责任单位: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水利局、州民政局、州邮政管理局、州农牧局、州气象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贵南县人民政府)

5.持续推动法规规章清理和审查工作。运用立改废等多种方式,依法清理对不符合改革发展要求等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认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对涉及市场准入、资质标准等内容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牵头单位:州司法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各县人民政府)

6. 全面重大决策规范化水平。严格落实《青海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健全吸纳民意、汇聚民智工作机制,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制定和实施情况监督,县级及以上政府每年至少公布一次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认真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重大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等进行严格审查。(牵头单位:州政府办,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各县人民政府)

三、深化法治领域有关改革

7.深化行政执法监督体制。积极稳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推动行政执法标准跨区域衔接。规范有关案件移送、立案与监督,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和应用工作。(牵头单位:州委编办、州司法局,责任单位:州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各县人民政府)

8.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行政复议法规定的繁简分流、听取意见、听证等要求,加强对下级行政复议机构指导服务,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效。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以案促改”工作,通过办好一案、带动一片,促使依法行政全面深化。健全“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组织行政复议工作人员与法官同堂培训,推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有效衔接。(牵头单位:州司法局,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各县人民政府)

四、细化风险防范化解举措

9.夯实矛盾纠纷行政预防化解基础。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进一步完善行政调解、行政复议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机制。持续抓好《信访工作条例》实施,着力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强化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服务基层综合功能,依法就地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统筹律师、公证、仲裁等资源,及时为人民群众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提供帮助。(牵头单位:州司法局、州信访局,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各县人民政府)

10.持续开展依法应急管理常态化。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完善突发事件应对体系,提升依法防范和应对隐患风险的能力,抓好先期预防、应急指挥、技术支撑、救援力量、基层能力建设“五大工程”。统筹做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监测工作,加强应急联动工作,完善“叫醒”“叫应”和跟踪反馈机制,落实落细地质、气象等灾害防御措施。(牵头单位:州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各县人民政府)

五、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11.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成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工作终期评估。组织开展海南州行政执法监督“加强年”专项行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加强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全力做好有关调查和案件审理。加强审计监督、统计监督,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加强对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等制度实施情况监督。充分发挥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作用,促进各级政府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州司法局、州纪委监委、州统计局、州审计局、州财政局,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各县人民政府)

12.增强政务公开工作质效。拓展主动公开深度广度,加强法规、政策、案件信息公开发布和解读,推动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持续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着力提升州、县政务服务大厅运行管理数据统一汇聚、共享应用和一体化、智慧化管理服务水平。推进政府和公共服务机构数据开放共享,优先推动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等领域政府数据向社会有序开放。(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州数据局,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各县人民政府)

13.严格规范涉企检查等行政行为。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持续整治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突出问题,营造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宽松环境。(牵头单位:州司法局,责任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有关部门)

六、做好法治建设保障工作

14.加大法治建设队伍保障力度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和培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办事能力。加强与编制管理、组织人事工作的协同联动,健全法治人才选、育、管、用全链条机制,充实胜任行政复议工作法治人才队伍,加大律师、仲裁、调解人才培养力度,持之以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人才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牵头单位:州司法局、州委编办,责任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15.法治建设数字化水平。坚持科技赋能,结合推动数字海南、数字政府建设,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科技支撑水平,加强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协同管理和服务。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持续提升非现场执法监管效能,推动执法信息化迭代升级。坚持法治为民,采取更多线上办理便民减证提速措施,为人民群众提供获得感更强的公共法律服务。(牵头单位:州数据局、州司法局,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各县人民政府)

16.增强法治宣传等工作。持续加强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切实提升其在行政立法、行政决策、行政监管、理论研究等方面履职能力。增强政务新媒体传播力、影响力,加大法治建设宣传力度,讲好法治海南故事,积极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牵头单位:州司法局,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各县人民政府)

各县各部门要认真对照《海南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明确的重点任务和本工作要点,结合实际,强化举措,认真完成分工任务,推进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告州委依法治州办(州司法局)(联系人:董军吉,联系电话:851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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