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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5042500000306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5-05-14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策文件

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海南州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 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4-25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相关部门:

《海南州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经州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5年4月25日        

海南州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卫生

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青海省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聚焦全州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发展的关键环节,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加快构建优质高效、公平可及、更高质量的全州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到2035年,建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连续协同、运行高效、富有韧性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让人民群众享有更高品质的全生命周期卫生健康服务。

二、重点任务和工作措施

(一)实施“健康青海·幸福海南”惠民工程

1. 全方位维护人民健康。深入开展“健康青海·幸福海南”行动,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倡导低碳环保生活方式,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扩大健康教育的覆盖面,营造全社会关注健康、维护健康的良好氛围。精准对接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先行区的建设需求,持续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深入开展健康县、健康细胞品牌建设,全面推进公共场所禁烟工作,构建社会健康综合治理新格局。(责任单位:州卫健委、州民政局、州农牧局、州文体旅游广电局,各县人民政府)

2.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以6个医共体牵头医院为总院,各乡镇卫生院为其分院,疾控、妇计中心为其成员”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机制,推动紧密型医共体内编制统筹使用,人员统一招聘和管理。加强公立医院薪酬制度衔接机制研究,推行公立医院党委书记、院长、总会计师年薪制改革,推动知识、技术、医德医风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全面落实政府对卫生健康事业的投入保障,建立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动态核增机制,健全县域医共体、医联体利益共享和激励分配等机制,将医院间薪酬水平以及内部分配差距调控在合理范围,保障低年资医务人员薪酬待遇。责任单位:州委编办、州卫健委州发改委、州财政局、人社局,各县人民政府

(二)实施“优质医疗”工程

3. 提升州级医院服务能力。加快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投入运营,州人民医院启动“三甲”创建,州藏医院持续巩固省级试点医院经验成效,全面提升全州医疗机构综合实力。两家州级医院建设一批特色鲜明、学科融合、优质高效的高水平临床重点专科集群,医疗服务性收入占比达到45%或较上年提升。责任单位:卫健委、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医保局

4. 提升县级医院能力。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持续完善城乡融合、以县带乡、以乡带村工作机制,到2025年底各县医共体总院全面完成”四个“五大中心”建设;到2027年贵德县人民医院、共和县中医院、兴海县藏医院达到三级医院标准;各县医共体总院实施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县级中(藏)医院建设(藏)医优势专科,实现县级医院专科能力集群发展;贵南县过马营卫生院并入贵南县第二人民医院,加挂卫生院牌子,集中优质资源发展壮大。责任单位:州委编办、州卫健委、发改委、州财政局、医保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

5. 加强乡村医疗体系提级建设组织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回头看活动,在各乡镇卫生院建设2个以上特色科室,扩大基层疾病诊疗目录。到2027年各县至少有1家社区医院或乡镇卫生院达到二级医院标准。兴海县子科滩卫生院从兴海县藏医院搬迁到子科滩镇安多民俗文化村(兴海县人民医院城西分院门诊医技业务用房内)并独立运营发展。乡镇卫生院通过巡诊、派驻等方式提升村级医疗服务供给,鼓励村卫生室在现行全省医疗服务项目内拓展符合其功能定位的医疗服务,到2025年50%以上的村卫生室达到国家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并转化为乡镇卫生院的延伸服务点,村卫生室法人全部由卫生院院长担任。强化乡村医生考核聘用机制,受聘乡村医生与乡镇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接受乡镇卫生院“六统一”管理。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卫健委医保局,各县人民政府

6. 建设示范型(藏)医药服务体系。推进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到2025年底全州二级以上中(藏)医院全部设置康复科和治未病科室,建设一批中(藏)西医结合学科(专科),乡镇卫生院全部设置中藏医馆。到2035年底,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按标准配备中医类别医师、药师、护士和技师,形成梯次有序的高水平中藏医医师队伍和“能中会西”的基层医生,中藏医药治疗预防高原病及高原常见病的能力显著提升。责任单位:州卫健委发改委、财政人社医保局)

7. 健全多维度的服务体系。推动儿童友好医院建设,到2025年底,全州公立医疗机构全部提供儿科诊疗服务,共和、贵德、贵南三县妇幼保健机构基本服务能力达到二级标准。推动老年友好医院建设,全州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部单设老年医学科,共和、贵德建设“安宁疗护试点县”,州人民医院、州藏医院各建成1个安宁疗护示范病房。鼓励发展社区和居家医养结合服务,加强职业人群健康服务和职业病综合防治,建立省、州、县联动的出生缺陷防治中心,以全民免费健康体检和两病医疗保障工作为“助推器”,持续提升慢性病“防筛诊治康”水平。(责任单位:州卫健委、州民政局、州工信局)

(三)实施“三医协同”工程

8. 加强三医协同发展。制定基层医疗机构疾病诊疗目录和药品目录引导优质资源下沉基层医疗机构,鼓励群众基层首诊。推进中(藏)医特色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动紧密型医共体总额付费,规范医共体医保结余资金使用,逐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服务总量和医保基金支付中的占比。责任单位:州医保局、卫健委)

9. 提升医保综合服务能力。前移健康管理关口,全力支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支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及医保支付,引导基层医疗机构做实做细健康管理服务。有力有序下沉经办服务向村级倾斜,所有行政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以务实管用的制度体系助力基层治理高效运转。责任单位:州医保局、卫健委)

10. 建立大病医治能力提升医保激励机制。遴选外转率高、但当地完全能治疗且消耗医保基金费用大的病种,以基层医疗机构治疗费用为标准,实施州域内同病同保障、推动分级诊疗。梳理整合基层普通慢性病患者用药目录,将普通慢性病门诊下沉至基层,有效缓解基层慢病患者就医购药困难。落实药品耗材带量采购和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激励政策,推动集采工作扩面增量。责任单位:州医保局、卫健委)

(四)实施“能力提升”工程

11. 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健全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开展公立医院成本管理与控制评价,探索全流程成本指标监测分析,防范经济运行风险。推进公立医院设备更新和病房改造提升等项目实施,引进先进诊疗设备、优化医疗空间布局、改善住院环境等措施,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患者就医体验。(责任单位:州卫健委发改委、财政

12. 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安全。强化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建设与运行,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推动医疗质量持续改进。实施临床路径管理,落实短缺药品联动会商机制及短缺药品省级储备,优化医疗机构药学服务管理模式,以药品临床价值为导向,科学规范开展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工作。(责任单位:州卫健委、州工信局、州市场监管局)

13. 加强信息化建设。全面完成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建设,构建一体通畅的州县乡村四级连接网络,促进医共体内部便捷开展预约诊疗、双向转诊、远程医疗、合理用药、互联网复诊等服务。推动人工智能辅助诊断在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配置应用,提升家庭医生签约和乡村医疗服务数字化水平。建设州县两级区域远程诊断中心,推动建立“分散式检查、集中式诊断”模式。责任单位:州卫健委、发改委、医保局州数据局,县人民政府)

14. 提升就医便捷和诊疗体验。建设州域内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平台,到2025年底11家公立医院和41所乡镇卫生院实现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持续推进基层医疗机构“八项要求、九条措施”便民服务,优化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体系和基层医疗服务流程。健全化解医疗纠纷的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平安医院”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责任单位:州卫健委、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司法局)

(五)实施“人才强卫”工程

15. 深化医教协同。优化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机制,降低艰苦边远地区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开考比例,放宽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取得中级以上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至40周岁。医学专业高等学校毕业生到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按规定享受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责任单位:州委编办、卫健委、教育人社

16. 补齐基层人才短板。各县建立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培训机制,利用好激励政策,到2025年底,乡村医生中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比例提高到35%左右。探索在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赋予公共卫生医师处方权的公共卫生医师制度,逐步将村卫生室执业(助理)医师纳入乡镇卫生院职称评聘。责任单位:州委编办、卫健委、教育人社

17. 完善待遇保障制度。合理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推动设立全科医生津贴项目,提升全科医生工资水平。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分配比例向乡村医生倾斜、落实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等政策,多渠道保障乡村医生收入。以县为单位每5年动态调整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总量,盘活用好存量编制。通过“大学生村医专项计划”逐步提升乡村医生队伍素质和待遇水平。责任单位:州委编办、州卫健委、人社

(六)实施民营医院健康发展工程

18. 支持民营医院健康发展构筑多元化办医格局,鼓励民营医院加强专科能力建设,支持达到二级标准的民营医院HIS系统与省、州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支持民营医院通过省级平台开展药械采购,纳入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建设,合理确定其服务功能定位、业务发展方向。责任单位:卫健委、发改委、财政局、医保局、市场监管局

19. 规范民营医院执业行为规范民营医院科室设置和诊疗活动,支持和鼓励其参加医院等级评审。引导民营医院扩大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推进民营医院党建工作与医院业务工作紧密结合,通过党建活动推动医院业务能力增强、管理水平上升、服务质量提升。责任单位:卫健委、医保局、市场监管局

20. 提升民营医院服务质量将民营医院纳入医疗服务和医疗质量管理控制及评价体系,强化医务人员基本医疗质量安全意识,规范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落实《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持续规范民营医院临床用药行为,将医院感染管理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责任单位:卫健委、医保局、市场监管局

(七)实施“综合监管”工程

21. 加强医疗安全风险防范。加强对医院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人群和高危因素的管理及监测工作,突出消防安全、医院感染、围产期、围手术期、有创操作、危急值、实验室安全、消毒供应等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健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时、准确向相关部门报告有关信息。责任单位:州卫健委、市场监管局)

22. 强化全要素监管。运用大数据监管、信用+监管、非现场执法、互联网+监管等方式,加强服务要素准入、质量和安全、公共卫生、机构运行、从业人员、行业秩序和健康产业监管。健全医疗卫生行业行风建设工作体系和反腐败长效机制。推进依法联合惩戒体系和医疗卫生行业信用机制建设。依法规范社会办医疗机构执业行为。责任单位:州卫健委、州数据局、州市场监管局)

三、组织保障

州直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及时完善相关配套措施。要做好政策解读和相关培训,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先进经验做法,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县要高度重视建设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工作推进机制,结合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有关评价要求,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监测评价制度,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年度考核,强化督查激励,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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