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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5070700000353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5-08-12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策文件

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烟草打假打私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7-07 浏览次数: 【字体:

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烟草打假打私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有关单位:

《进一步加强烟草打假打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州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3日

进一步加强烟草打假打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及走私违法犯罪活动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求,进一步强化烟草市场秩序监管,维护国家财税安全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现结合海南州工作实际,制定进一步加强烟草打假打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严厉打击贩售假私卷烟违法犯罪活动,集中力量侦办一批大案要案,在“全链条、全环节、全要素”打击方面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坚持协同共治,深挖假私烟互联网络销售线索,加强互联网涉烟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进一步净化网络空间。坚持在市场监管中规范卷烟经营行为,进一步提高市场净化率。坚持真烟治理不放松,严防发生较大规模真烟异常流动案件,严厉打击真烟跨区域贩售违法行为。加大物流寄递渠道涉烟违法犯罪活动打击力度,全力净化海南州辖区卷烟市场环境。

二、职责任务

(一)依法履行刑事打击职责,严厉打击侵权假冒和制售伪劣商品等各类涉烟领域犯罪活动,重点打击互联网售烟、专车包运等新型违法犯罪模式;严格执行假烟案件“上下延伸”制度,坚持对贩售假烟行为打小打早,对每一起假烟案件必追上线、必查源头;持续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探索建立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协作快速通道,形成制度化、常态化协作模式;积极构建数字化新型警务运行模式,统筹建设涵盖涉烟情报中心、“12313”举报平台以及近年涉烟违法重点人员信息等要素的“大数据”网络,推动案件查办向专业化、智能化方向发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基层治理网格,发动群众参与监督,激发群众参与烟草打假打私主动性。

责任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公安局

(二)配合烟草部门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在“3·15”“开学季”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普法队伍,面向群众开展法律宣传活动,提高社区群众对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知晓度。

责任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州公安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司法局、州教育局

(三)加强信息共享,及时与烟草部门通报向未成年人售烟(含电子烟)违法行为信息,配合烟草专卖部门开展专项行动,对校园周边商铺、未成年人聚集场所及娱乐场所开展联合执法、普法宣传等活动,劝阻青少年吸烟,禁止中小学生吸烟。

责任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人民检察院,州公安局、州教育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关注涉烟刑事案件侦办情况,对于案件性质难以界定,情况紧急需要先行采取措施的,采取提前介入或提供司法建议等措施。

责任单位:州人民检察院

(五)认真审理检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涉烟刑事案件,确保事实证据正确充分、法律适用正确精准,将每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责任单位:州人民法院

(六)对烟草部门起草的《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轮候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查意见;在出台涉烟地方性法规及其它地方性法规中包含涉烟条款时,提前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对接。

责任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司法局

(七)联合烟草部门在国道、省道、高速等交通枢纽设置临时检查点,依法检查运输烟草制品的可疑车辆。向公安、烟草部门提供可疑货运信息,协助研判涉烟运输链条线索。督促物流企业落实货物查验制度,严惩违规承运烟草制品行为。

责任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公安局、州交通运输局

(八)建立健全烟草、市监部门协作机制,联合开展烟草市场监管专项行动,依法受理和查处烟草部门移送的案件,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烟草部门移交的涉烟案件,依法予以接收,并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及时将行政处罚结果反馈烟草部门。依法对生产、销售无注册商标、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烟草制品,非法印制烟草制品商标标识以及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含电子烟)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联合监管。依法对无照、无证从事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活动行为进行查处,全面提升市场监管效能。

责任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烟草专卖局

(九)督导快递企业执行收寄验视、实名登记制度,查处违规寄递烟草行为。配合公安、烟草部门对涉案快递网点进行查处,阻断寄递走私渠道。组织快递从业人员学习烟草禁限寄规定,增强从业人员线索举报意识。

责任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邮政管理局

(十)统筹协调各单位推进专项行动,及时通报烟草市场监管工作情况,总结问题,提出需有关部门给予支持配合的具体事项。依法组织开展对涉烟违法案件查处,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依法移送案件,协助做好案件调查取证等相关工作,并提供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及案件证据等材料。对加强烟草打假打私专项行动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地烟草部门与各成员单位联合执法中的经验做法,不断完善烟草市场监管协作机制。

责任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烟草专卖局

三、步骤安排

进一步加强烟草打假打私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安排部署阶段(7月初

各县、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谋划部署本地区、本系统专项行动,明确职责任务,落实有效措施,结合地区和部门中心工作,有力有序推进专项行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57月至2027年12月底

1.深入开展线索摸排,构建信息共享、情报互通的涉烟情报线索网络(20257月至2025年10月)

一是深化源头摸排。强化一线执法人员信息触角作用,结合日常监管、市场走访等工作,深入物流寄递点、交通枢纽、零售终端等重点区域,主动挖掘、细致梳理异常线索,建立涉烟情报线索台账。二是发动群防群治。发动村、社区群众,将假私烟危害、线索举报途径、举报奖励机制等宣传到位,鼓励社会公众积极提供涉烟违法线索,特别是制假售假、非法运输、无证经营等关键信息,及时记录举报情报线索并向烟草部门反馈。三是打破信息壁垒。积极参与建立统一的涉烟情报线索管理平台,以建立联合协作工作机制保障涉烟情报线索常态化、制度化共享。

2. 强化打击力度,查处一批涉烟违法犯罪行为,形成震慑(202511月至2027年8月)

一是持续保持卷烟打假打私高压态势。发挥协作机制作用,深化信息共享,合力做好案件深度经营,保持卷烟打假打私高压态势不减。持续加强跨区跨省合作,主动参与多省集群战役,总结打击经验,持续提升打击和监管效能。二是严厉打击查处各类涉电子烟违法犯罪活动。持续加强对涉电子烟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密切关注网络平台涉烟信息新动向,及时共享互联网涉烟违法线索,依法打击网上非法销售卷烟、电子烟违法行为。加强对酒吧、夜店等娱乐场所错时检查力度,重拳打击在电子烟油中添加依托咪酯、大麻素等国家二类管制精神药品的新型毒品违法犯罪案件,娱乐场所联合检查每半年不少于1次。三是持续加强运输环节打击治理力度。加强对公路运输环节涉烟违法信息的收集,有针对性地对从事涉烟违法活动的跨省物流运输车辆进行联合检查,依法严厉打击涉烟违法专车包运行为。加强对全州寄递企业的监管力度,每月联合开展寄递环节涉烟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四是持续加强卷烟零售市场综合治理。加强对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行为清理整治,对校园周边、窗口单位、交通要道、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有针对性开展重点治理,依法严厉查处无证经营、向未成年人售烟等违法行为,提升卷烟零售市场综合治理水平,建设良好卷烟市场经营环境,确保全州辖区无证经营违法行为切实清零。

3. 深入督导检查,验证工作目标完成情况(20278月至2027年9月)

组建多部门联合督查组,制定督导工作计划,采用“四不两直”方式,深入物流寄递点、交通卡口、零售市场等区域,重点对是否存在贩售假私烟、无证经营、非法运输等违法行为进行验证,同时对专项行动期间建立的工作机制、形成的工作台账、举报的各类线索、查办的各项案件进行复查,分辖区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导,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7年10月至12月

集中整治阶段各项工作完成后,各单位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工作经验,将好的做法固化成协作流程,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并长期坚持。坚持“打防管控宣”一体化推进,常态化推动群防群治和综合治理,积极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完善协作机制。各县、州直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科学谋划,紧盯目标任务,统筹进度安排,推动形成三个机制。即:联席会议机制。一年召开两次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联合执法机制。针对重点区域开展常态化检查,利用“12·4”等重要时间节点对重点区域开展联合检查,防止假私烟等冲击市场。信息共享机制。依托州市场监管大数据平台,实现案件线索、物流数据信息互通互享,严守执法纪律,保护举报人隐私,切实提升辖区烟草市场综合治理水平。

(二)强化协同联动,形成整治合力。各县、州直各有关部门要打破信息壁垒,在线索通报、案件移送、联合执法、行刑交接等环节强化配合,准确把握、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市场监管、案件查办,深化信息共享,增强监管整体合力。对重大案件实行“一案一专班”联合侦办,强化跨区域协作,针对毗邻省份交界地带、重点交通线开展联防联控。

(三)深化宣传引导,营造共治氛围。各县、州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报道,通过藏汉双语宣传、典型案例曝光等方式,结合民族地区特点,深入农牧区开展普法,普及假私烟草制品危害及举报奖励政策。联合开展“进校园、进景区、进店铺”普法活动,适度曝光涉烟违法犯罪重大典型案件,形成强大震慑,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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