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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048170/2023-00526 发布机构: 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效日期: 2023-10-13 废止日期:
文 号: 南政办〔2023〕57号 所属主题: 政策文件

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海南州行政备案事项清单 (2023年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0-2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行政备案规范管理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国办函2022110号)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青海省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青政办〔2023114号)精神,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我州行政备案规范管理工作,加强行政备案规范化、法治化建设,依据地方性法规“立改废释”和有关法律法规修订情况,编制了《海南州行政备案事项通用清单(2023年版》和《海南州州级各部门(单位)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3年版)》,已通过合法性审查,并经州政府同意,现予公布。

各县、州直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已公布的行政备案事项实施备案管理工作,清单之外一律不得实施行政备案。政务服务事项、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权责清单等各类清单中行政备案事项要与本清单保持一致。各县于11月底前编制公布本级行政备案事项清单。行政备案实施部门要进一步细化优化实施规范,确定备案流程、办理时限、办理材料、示范文本等要素形成办事指南。同时,压时限、减材料、简化办事流程。实施部门不得违规增加办理环节或者办理材料,不得超时限办理备案或无正当理由不予备案,防止以备案为名行许可之实。除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情形外,行政备案事项要入驻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办理,同时纳入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办,办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州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行政备案规范管理工作,行政备案设定部门和实施部门建立定期清理制度,并结合法律、法规、规章等“立改废释”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州级实施部门要加强行政备案的监管和业务指导工作,防止出现监管真空。推动行政备案与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联合惩戒等数据共享、协同联动,有效提升政府监管效能和政务服务水平。本着便利企业群众办事的原则,积极创新行政备案改革举措,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清单实施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州政府报告。

 

附件:1. 海南州行政备案事项通用清单(2023年版,共200项)

2. 海南州州级各部门(单位)行政备案事项清单

  (2023年版,共133项)

 

 

 

20231013        


附件:南政办(2023)57号附件1.pdf
附件:南政办(2023)57号附件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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