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048170/2023-00927 | 发布机构: | 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23-12-0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乡村振兴 |
兴海县:规范“三资”管理助力乡村振兴
近日,兴海县聚焦村集体“三资”底数不清、管理不规范、易发生廉政风险隐患等问题,在全县开展了“规范‘三资’管理,助推乡村振兴”专项监督,进一步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
县纪委监委围绕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对政策落实落地、项目廉政建设、资金依规使用情况开展监督,着力破解“三资”管理不规范、监督不到位、违纪违法案件易发多发、信访矛盾突出等难题,为实现农牧区村集体“三资”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提供了坚强政治保障。
各乡镇按照县纪委工作要求,对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三方面收支情况进行汇总梳理,全面摸底,并按照乡纪委建立一村一档的要求,完成了7个乡镇57个村“一村一档”台账建立工作。县乡两级纪委对村集体“三资”管理进行提级监督,对村集体异常开支、大额资金支出、大额往来款项情况及村集体收入、支出、收益等情况进行监督把关、动态分析,全面排查村级“三资”风险隐患,对存在的问题隐患及时督促整改,有效规范“小微权力”运行。
通过专项监督工作的开展,进一步规范了村级日常财务收支管理,群众反映强烈的“三资”底数不清、权责不明、收支不详、管理不规范、公示公开不透明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受理有关“三资”问题线索目前均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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