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048170/2023-00931 | 发布机构: | 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23-12-1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乡村振兴 |
海南州“五抓五促”深入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树牢从政治上看、政治上抓的意识,成立以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监委代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书记(副主任)为副组长的专项督导督查组开展监督检查并下设5个督查小组,聚焦乡村振兴领域突出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推开、扎实推进。为扎实推动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成立以州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州委组织部、州纪委监委、州审计局、州乡村振兴局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作风纪律专项组,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强化任务分工,以强有力的监督推进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走深走实,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坚强的作风纪律保障。
根据省纪委监委《关于深入推进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若干措施》,融合八大行动,及时跟进国家考核评估、省级成效考核及州级自查发现问题及省州县三级作风纪律专项组工作推进会提出监督重点,细化27条监督措施,逐条分解到各相关部室、派驻纪检监察组,明确时限要求压茬推进。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时刻关注省州各项动态发现问题,聚焦省有效衔接问题整改领导小组交办、全州推进会通报、职能部门联席会商提交、州纪委监委专项督查发现的79条问题清单持续跟进监督,州县纪委监委建立110条问题清单随时进行“清单式”跟进监督。
聚焦党委政府主体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乡村振兴一线干部履职情况,强化联县常委、委员和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作用,在州纪委常委会上按季度听取汇报3次,梳理存在问题、明确跟进督促整改措施。采取提级监督、交叉检查、作风纪律专项组分工督查、与省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联动督查等方式,深入五县、各单位、36个乡镇、426个村、60个项目点及100余户农牧户,开展下沉式督导检查7轮次,下发通报4期、反馈函5份、督办通知17份,州委专报3次,共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381条,发现问题线索12条,约谈县政府分管领导及县纪委书记6人次。
州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向州委主要负责同志汇报,同州委、州政府相关领导及时沟通联系,向州委专报乡村振兴领域、生态文明建设、援建项目督查情况报告并印发通报4期。制定《海南州纪检监察机关与职能部门联席会商会议制度》,按季度召开纪委与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职能部门联席会商会,州纪委监委向相关职能部门反馈问题19条,研判认领职能部门移交问题10条。及时与纪律作风专项组会商,召开全州纪律作风专项组视频会议2次,及时互通监督整改落实考核评估反馈问题中发现的问题,共商解决对策,合力推进整改工作。
对2021年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来的90件群众身边反映强烈、涉嫌腐败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对60件“查否件”进行“回头看”,重点查是否有遗漏的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办理是否到位。以微信公众号、海南报、电视台等平台为载体,向社会各界发布《海南州纪委监委关于监督举报作风突出问题的公告》,明确举报问题范围及5种监督举报方式,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今年以来,受理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线索7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人,移送司法2人,批评教育5人,谈话提醒2人,诫勉谈话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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