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048170/2024-00217 | 发布机构: | 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24-06-1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乡村振兴 |
州财政局保持定力、久久为功,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落实
近年来,海南州财政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立足财政职能,强化财力保障,为产业发展赋能,为资金监管增效,全面助推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落实。
在资金落实方面下功夫,提升保障力。持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不断提升乡村振兴战略保障水平。近三年来,累计落实衔接资金25.5亿元,实施各类项目757个,建成乡村振兴试点乡镇5个,实施乡村振兴试点村建设项目71个。实施农村公路防护工程316公里,实施供水保障项目23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日趋完善,群众饮水安全得到保障。完成农村改厕12082座,新建户厕12007座。支持推进村庄清洁行动,93%的行政村已覆盖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建设。同时,整合易地搬迁后续扶持资金9993万元,实施安置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后续产业项目77个。
在产业发展方面下功夫,激发动力源。坚持把产业振兴作为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以提质增效为目标,统筹财政资金支持产业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建立完善产业项目联农带农机制,投入产业发展资金11.98亿元,实施产业发展项目379个,羊肚菌种植、冷水鱼、藏羊及牦牛养殖等产业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劲动力。积极发挥优势,支持推动光伏产业发展,全州173个脱贫村每村每年实现村级光伏收益30万元左右,全州426个村集体经济年收入均突破10万元,村集体产业发展逐步壮大,脱贫群众收入稳步增长。
在资金管理方面下功夫,织牢安全网。坚持守住资金监管红线,不断拓宽监管内涵,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立衔接资金绩效目标设置审核、绩效运行监控、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绩效监管。严格落实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相关要求,根据“谁分配、谁公开,谁使用、谁公开,分配到哪里、公开到哪里”的原则,分级分类进行公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提高资金分配使用透明度。坚持前移资金监管关口,不定期对县级行业部门衔接资金使用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衔接资金规范使用,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和脱贫群众增收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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