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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2-01-07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州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海南州民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1-2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明确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要点,狠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现将海南州民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州民政局严格执行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和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办事程序。一是加强统筹领导。结合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和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二是细化公开内容。及时公开依法行政状况,包括制定和执行重大决策、制定和发布规范性文件、实施行政许可依据、条件和行政审批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并针对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局机关政府信息和政务、财务公开制度,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三是强化督导检查。通过满意度调查和查访核验等手段加大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日常监督管理。并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审查,经过自查、认定、审批审查,层层把关,严格做到“公开不泄密、涉密不公开”,2019年,我局未发生任何泄密和违纪违规事件。通过州民政局微信公众平台、县级人民政府网站及乡镇公示栏等方式进行,主动公开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文件、业务工作、公开年报、财政信息、项目资金请示等各类信息86条。其中:民政业务工作50条;民政项目、财政信息等36条。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将涉及救助对象认定、救助标准、申领程序等政策文件及时对外公开。按月公开了全州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临时救助的人数、资金支出等情况信息。2019年,重点公开了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救助资金使用等信息36条。 

  (二)推进养老服务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购买城镇居家养老服务、农牧区特困老人代养服务的人数、资金支出等情况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全州建成并运行敬老院、老年养护楼、光荣院等20所民政养老服务设施,设置养老床位999张;农村互助幸福院120家,社区日间照料中心4家;279名集中供养老人428名农牧区特困老人代养服务对象,1441名政府购买城镇居家养老服务对象。 

  (三)推进民政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深入推进便民服务规范化建设,及时公开婚姻登记机构、殡仪服务机构等信息。制作了惠民殡葬政策、节地生态安葬、救助资金一卡通使用指南等专题专栏,方便群众了解和解读便民政策。及时公开6家慈善组织名单和公开募捐资格信息。 

  (四)围绕社会关注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积极利用报刊、微信平台、政府网站、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布政策解读。落实决策公开工作要求,邀请州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组的同志列席民政工作会议,参与涉及重要民生决策议题的审议工作,进一步扩大了涉及公共利益和公共权益的公众参与力度。 

  三、依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及时公布受理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路径,方便群众多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19年,接待群众电话咨询160余次,全部进行了答疑解惑。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我局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案件;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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