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州农牧局 | |
生效日期: | 2024-01-1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州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
海南州农牧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六稳”“六保”工作、经济发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等重大和重点工作。按照“先审核、后发布,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规范州县农牧局、内设机构及局属事业单位信息报送、发布和审核工作,认真执行信息发布有关要求和保密审核规定,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
(二)政务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坚持决策公开。在决策前,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对决策的主体、程序、要件进行审查。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项目方案、政策措施、工程项目,全方位、多形式的向社会公开,保证了群众知情权。截至目前,五县公布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通知,培训受益农牧民人数累计达到1200余人次。二是坚持执行公开。重要工程招投标工作,通过电视、网络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开发布;行政审批事项和项目审批、证照办理流程均通过设置公示板的方式进行公开,并严格按照公示的流程操作。全面梳理部门权责清单,严格执行《青海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明确抽查事项内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等。三是坚持管理公开。加大重点公开安全生产、动物防疫等监管信息,公开项目资金等分配使用情况的信息公开力度,对年内申报良种繁育、农技推广与创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菜篮子”工程、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农牧业补贴等中央和省级支农资金项目的各类农牧业项目进行了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坚持服务公开。全局上下干部职工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具体办事程序、办事步骤和服务方式在局政务公开栏向群众公开,坚持对服务对象做到热情、耐心、及时的服务,决不拖拉,做到言出必行,通过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五是坚持结果公开。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发展规划、重要会议、重大决定事项落实情况,重点公开新一轮草原补奖等方面的事项,建立健全了重大决策落实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增强结果公开的可信度,以工作实绩取信于民。六是坚持公正执法。制定《海南州农牧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海南州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规范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强化执法监督,坚持依法监管,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促进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维护农牧民群众合法权益,有效优化全州农牧业法治环境。
(三)政务公开情况。除涉密事项外,全面公开局机关各科室及下属各部门相关职能、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同时,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公开制度,重点提高了权力清单公开,通过“列单”梳理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的权力;通过“晒单”向社会公开行政权力清单,接受公众监督;通过“跟单”检查权力运行流程和效果,加强权力行使的管理力度。严格抓好渔政执法、农牧业执法、种子执法、动物卫生执法等执法活动情况的公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行政执法机关的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等,规避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等突出问题的现象发生。2023年,全州共完成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4060个样品,其中种植产品2648个,畜产品1020个,尿检392个,抽检合格率均达到98%以上;种植产品中检测蔬菜样品2132个,其中抽检“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重点品种农产品豇豆49个,韭菜86个,芹菜65个,从全州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数据来看,各项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基本落实到位,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持续稳定。全州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151家,开展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的生产经营主体121家,覆盖率为80%,共开具合格证33163张,附带农产品4781.55吨。认证绿色食品42个,有机产品59个,地标产品3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2枚,6个特色农畜产品入选全国乡村特色产品和能工巧匠目录。牵头开展农资打假“护农”“种业监管执法年”“动物防疫·蓝剑清源”“青海渔政亮剑2023”等专项执法行动。通过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广播电视等平台发布《关于严厉打击非法捕捞青海湖裸鲤等水生野生动物违法行为的通告》《保护青海裸鲤倡议书》。截至目前,全州共出动执法人员2612余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企业129家次,经营场所1462个次,立案查处涉农涉牧违法案件17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件,罚款26.25万元。开展增殖放流活动7次,放流青海湖裸鲤680万尾,洄游搁浅救护12次,解救青海湖裸鲤5万余尾。查获青海湖裸鲤及其制品482公斤。
(四)政策解读回应情况。为进一步规范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强化执法监督,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农资打假执法部门注重创新工作方式,在农产品安全、种子、农药、肥料等现场执法检查中推行使用全国农业综合执法通和纸质执法检查表同时记录,实现现场检查应检事项清单及现场检查全过程记录。认真实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结合专项工作宣传周等活动及日常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采取“以理说法和检打联动”的工作机制,营造了良好的农牧业法治环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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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1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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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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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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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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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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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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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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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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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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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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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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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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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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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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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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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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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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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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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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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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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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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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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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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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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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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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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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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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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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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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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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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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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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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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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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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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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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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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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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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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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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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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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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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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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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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由于农资市场存在其季节性、区域性等特殊性,特殊季节,重点区域两进行重点检查,随机抽查不能满足对重点区域的监管。二是技术支撑不到位,监管平台存在开发不成熟和应用不稳定的现象。特别是在此次开展培训期间,学员培训成果未能完全吸收,致使后续工作开展不熟练,工作效率不高。三是合作不够紧密,协同监管机制落实不够。目前,跨部门联合抽查还处于起步阶段,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未能实现部门间的全覆盖,难以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惩戒效应。四是基层执法力量薄弱。农牧业行政执法人员数量配备不足,执法力量与执法需求不相适应,基层监管人员普遍偏少,同时,监管人员年龄老化严重,接受新事物的能力不足,面对监管方式改革,心理准备和工作能力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双随机监管的推进。五是规范执法的后动力不足,我州现有执法文书中涉及法制审核的范围、内容和程序有待进一步细化、明确,现有执法机构未聘用法律顾问,在行政处罚、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等方面缺乏法律顾问审核。
下一步工作中,将严格按照州委州政府和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项工作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开展好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一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充实政务公开工作力量,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强化干部职工及群众的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二是健全政务公开各项制度,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公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该公开的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实效性,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三是加强涉密信息安全保障。在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和广度的同时,高度重视涉密信息安全工作。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和信息安全应急响应管理机制,加大信息安全培训教育力度,提高工作人员的信息安全防范意识和防御技能。四是积极落实省“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安排,加强部门之间的信息反馈,执法联动,密切协作,形成监管合力,推进工作落实。五是大力推进行政执法,强化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积极开展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创建,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源头监管领域的监管能力和水平。六是大力推行普法宣传教育,推动法律进农村,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和“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强化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舆论引导,让各类市场主体知晓了解市场监管领域监管方式的转变,做好市场主体的咨询服务,为推进监管改革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七是注重发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公示效果,弘扬诚信经营行为,曝光违法失信行为,加快形成政府公正监管、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公众监管的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海南州农牧局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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