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048170/2021-01174 | 发布机构: | 州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21-08-3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解读 |
政策解读:海南州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近日,州政府办公室印发《海南州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今年年初,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扶贫开发局、省邮政管理局、省供销联社联合下发《关于印发青海省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青交〔2021〕17号),安排部署推进全省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把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巩固农村公路建设成果,进一步完善我州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助力乡村振兴,打造建养并重、安全畅通、环境优美、服务优良的农村公路新格局,实现“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的总目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的重要部署要求,州交通运输局牵头经过深入调研、多方征求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完成了《实施方案》,并经州政府2021年第6次党组会议审议,6月18日,以州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了本《实施方案》。
二、起草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做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的通知》(交公路法〔2020〕111号)、《青海省农村公路条例》、《青海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青政办〔2020〕29号)和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扶贫开发局、省邮政管理局、省供销联社《关于印发青海省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青交〔2021〕17号)。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为总体要求、工作目标、组织结构、职责分工、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六大部分。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发展目标,按照青海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要求和我州农村公路体制改革发展的实际,提出了实现目标的方法、主要内容和政策途径等。第二部分为工作目标,提出了2021年底前,基本建立覆盖县、乡、村道的“路长制”组织管理体系,建立党政领导共同负责的责任体系,初步形成“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权责清晰的农村公路管理机制。到2022年底全面建立农村公路路长制,巩固提升“四好农村路”创建成果,基本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各方参与、运转高效”的常态化管理工作格局,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到2025年,全州农村公路通达深度、通行能力、路况水平、安全水平、管养水平、运输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农村牧区交通条件和出行环境得到根本改善,人民群众对农村公路满意度明显提升。第三部分为组织结构,从成立州级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覆盖县、乡、村的“路长制”,县、乡人民政府设立路长办公室,组建农村公路路产路权保护队伍等四个方面明确提出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的组织体系及人员组成。第四部分为职责分工,提出了各级路长、各级路长办公室、路产路权保护队伍的职责。第五部分为主要任务,从全面建设好农村公路、全面管理好农村公路、全面养护好农村公路、全面运营好农村公路等四个方面明确提出了“建好、管好、养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的具体指标和主要任务。第六部分为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培训宣传、加强社会监督、严格督查考核、强化资金保障等七个方面明确提出了具体要求和保障措施。
四、出台《实施方案》的重要意义
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对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等实施全面综合管理的重要制度安排,对全面落实县级人民政府农村公路主体责任,发挥好乡(镇)、村主力作用,充分发挥地方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的积极性,协调整合各方面力量,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打造建养并重、安全畅通、环境优美、服务优良的农村公路新格局,实现“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的总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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