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海南州人民政府

政府工作部门

各县政府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手机版

海南州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015048170/2021-01173 发布机构: 州政府办公室
生效日期: 2021-08-30 废止日期:
文 号: 南政办〔2021〕25号 所属主题: 政策文件

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州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6-18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海南州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618       

海南州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巩固农村公路建设成果,进一步完善我州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助力乡村振兴,打造建养并重、安全畅通、环境优美、服务优良的农村公路新格局,实现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的总目标,根据《青海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青政办〔202029号)文件要求,州政府决定在全州推行农村公路路长负责制(以下简称路长制)。现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为主要任务,全面建立和实行路长制。通过健全管理机制,明确工作目标,落实管理责任,严格管理考核,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农村公路管理运行机制。坚持政府主导,全面落实县级人民政府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主体责任,发挥好乡、村主力作用;坚持协同发力,充分发挥各级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的积极性,协调整合各方力量,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坚持因地制宜,结合各地农村公路管理特点和需求差异,深入研究、精准施策;坚持依法治路,提高依法管理水平,营造畅、安、舒、美的出行环境;坚持共享共治,切实发挥好农牧民群众的积极性,让农牧民群众成为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参与者、监督者和受益者;坚持有序推进,处理好当前和长远、局部和全面的关系,稳步推进农村公路路长制,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交通强州提供制度保障。

二、工作目标

2021年底前,基本建立覆盖县、乡、村道的路长制组织管理体系,建立党政领导共同负责的责任体系,初步形成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权责清晰的农村公路管理机制。到2022年底全面建立农村公路路长制,巩固提升四好农村路创建成果,基本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各方参与、运转高效的常态化管理工作格局,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到2025年,全州农村公路通达深度、通行能力、路况水平、安全水平、管养水平、运输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农村牧区交通条件和出行环境得到根本改善,人民群众对农村公路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组织结构

)成立州级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州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州委编办、发展改革、公安、财政、人社、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住建、交通运输、水利、文化旅游、林草、乡村振兴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海南州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作用,负责落实省级厅际联席会议工作要求,对县级路长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

)建立覆盖县、乡、村的路长制由各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辖区内农村公路总路长,分管交通运输工作的负责同志担任副总路长,其他县级领导担任县级路长,乡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乡级路长,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村级路长。

)县、乡人民政府设立路长办公室。按照一路一长的要求,县级路长办公室设在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运输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乡级路长办公室设在乡人民政府,主任由乡级人民政府分管交通运输工作的负责同志兼任。

(四)组建农村公路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各县设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员,由县级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人员兼任;乡设监管员,由乡级路长办公室根据辖区内农村公路等级、里程数量、任务轻重、难易程度等实际情况,委任若干名农村公路监管员;村设护路员,由养护单位或乡级路长办公室根据养护工作实际情况,聘用若干名农村公路护路员,并积极吸收沿线农村牧区就业困难群众参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各县要发动老党员、退休干部、热心群众积极参与到农村公路相关工作中。

四、职责分工

)各级路长职责。

1. 总路长职责。总路长是本行政区域内推进路长制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领导辖区内路长制的落实,协调解决路长制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规划、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和应急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农村公路年度建设和养护计划,多渠道筹措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积极落实农村公路养护配套资金;协调解决农村公路重大问题;开展督促检查、绩效考核和问责追责。

2. 副总路长职责。协助总路长主持日常工作,是本行政区域内推进路长制工作的责任人。具体负责辖区内路长制的落实,协调解决路长制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编制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制定农村公路年度建设养护计划,多渠道筹措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积极落实农村公路养护配套资金;明确各级路长职责,并负责督促检查、开展绩效考核等工作;负责县道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菅及路域环境整治和应急管理工作。

3. 县级路长职责。具体负责县道各分管路段的日常养护并组织实施县道、乡道的养护工程;全面掌握管理路段的公路基本情况,形成一路一档,一桥一档专人负责的工作机制;负责责任路段的养护管理、产权维护、安全监管、应急处置、联合执法、运营等工作,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及责任人职责分工,协调各有关部门做好路域环境整治工作;负责指导、协调下级路长开展工作,并做好督促检查工作。

4. 乡(镇)级路长职责。负责乡道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工作;牵头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集中整治,对非法侵占公路、破坏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私自开设道口、乱搭乱建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解决日常管理工作,统筹协调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明晰行政区域和公路管理保护责任,实行联防联控;负责乡道调查建档,负责包干路段路域环境、安全隐患整顿及应急处置、清除非法占用,整治公路用地及公路绿化范围内乱堆乱放、乱种乱晒等行为,确保路产路权不被侵占;负责指导、协调下级路(段)长开展工作,并做好督促检查、联合执法等工作。

5. 村级路长职责。负责村道调查建档、包干路段路域环境、安全隐患整顿及应急处置、清除非法占用、公路用地及公路绿化范围内乱修乱建、乱堆乱放、乱种乱晒,破坏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行为,确保路产路权不被侵占,监督落实《农村公路村规民约》,及时做好涉路事件纠纷调处等各项工作。

6. 农村公路专管员职责。负责包干路段日常巡查,发现问题能当场解决的及时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及时向路(段)长汇报,并配合乡、镇(区、街道)有关部门对涉路案件开展调查、处理。

(二)各级路长办公室职责。

1. 县级路长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总路长和县级路长的工作部署,负责农村公路路长制组织实施和综合协调工作,制定路长制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基本信息数据库,明确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的管理范围和责任清单,积极筹措地方建设和养护配套资金,制定农村公路年度建设计划和资金筹措办法;负责监督、指导、考核乡级路长和有关部门的履职情况;开发农村公路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公益性岗位,制定路产路权保护队伍选聘、管理、考评等规章制度,负责组织评聘审批、教育培训、业务指导等工作;负责农村公路征迁、作业用地、料场划拨等工作;及时向总路长和县级路长汇报路长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按处置要求抓好督促落实。

2. 乡级路长办公室。负责落实县级路长办公室的工作部署,协助上级路长做好辖区内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和运营工作;制定乡村道路年度建设养护计划,多方筹措建设养护配套资金,负责监管员和护路员的聘用和管理工作,并对其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和年度考核;负责监督指导村级路长的履职情况。

(三)路产路权保护队伍职责。

1.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员。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及路政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和执行;开展现场执法和涉路纠纷调处等工作,及时制止并查处破坏、损坏、非法占用农村公路及附属设施、超限超载及建筑控制区违章建筑等侵害路产路权行为。

2. 监管员。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的日常路况巡查,对公路病害、路面保洁、排水设施疏通、路域环境、安全隐患、水毁、灾毁等情况进行经常性排查,并及时逐级上报相关信息,按管理权限迅速安排处置;参与公路技术状况评定、养护单位考核及养护工程管理;及时制止侵害路产路权行为,协助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员开展执法工作。

3. 护路员。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及时清除路面垃圾和排水设施杂物,整修路肩、边坡,实施公路两侧绿化;对侵害路产路权行为及时制止,向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员报告。

五、主要任务

通过实行农村公路路长制,进一步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责任,完善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保障各项资金落实到位,及时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工作实现规范化、常态化,确保四好农村路建设取得明显效果。

(一)全面建设好农村公路。按照事权划分的权限,科学合理编制农村公路发展规划,拟定年度建议计划,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保证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顺利落地;坚持因地制宜、以人为本,使农村公路建设与城镇布局优化、农牧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农牧民安全便捷出行相适应。推动农村公路与文化、旅游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农村公路附属价值,到2025年,有需求的地区实现乡乡都有产业路或旅游路。推动县乡公路提档升级,同步建设交通安全、排水和安全生命防护设施,改造危桥,确保建成一条、达标一条。加大农村公路油返砂畅返不畅整治力度,巩固提升乡镇和建制村两通成果,有序推进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硬化路建设。加大通客车不达标路段的建设改造力度,因地制宜推动农村公路加宽改造。实现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设施逐年提升,危桥总数逐年下降,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或工程质量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切实落实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加强行业监管,接受社会监督。推动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提质扩面,2022底前,贵德县、共和县创建成为省级示范县,到2023底前,贵南县、兴海县创建成为省级示范县;到2024底前,同德县创建为全国示范县;到2025年底,全州农村公路等级公路比例平均达到85%以上。2021年起,共和县、贵德县有关乡镇创建州级示范乡,其他各县实现乡乡都有美丽农村路的目标。

(二)全面管理好农村公路。完善县、乡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设置和建制村村道管理议事机制。按照依法治路的总要求,建立农村公路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大力推广县统一执法、乡村协助执法的工作方式。健全乡(镇)人民政府协助路产路权执法工作,加强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吸收群众力量参与路产保护。落实农村公路执法主体责任,建立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加强路产路权保护,强化执法工作协调配合。严厉打击超限超载、非法侵占、破坏农村公路及沿线设施等各类违法行为。结合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大力开展美丽农村路建设,坚持路域环境治理与村容村貌同步实施,持续推进路田分家”“路宅分家,打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到2022年,农村公路法规体系基本健全,形成有人养路、有钱养路、有人管路的工作格局,建立县有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爱路护路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达到100%

(三)全面养护好农村公路。建立健全县为主体、行业指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养护工作机制,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县级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制定年度养护计划,积极筹措养护配套资金,保证农村公路养护到位。平稳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探索专业化养护和群众养护相结合的养护模式。加强日常巡查和农村公路病害整治,定期组织开展农村公路路况评定,建立养护质量管理与计量支付相挂钩的工作机制,定期开展绩效考核,努力提升养护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农村公路养护保通应急机制,因自然灾害出现公路中断或严重损坏等紧急情况时,及时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抢通和修复。到2022年,县、乡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落实率达到100%,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及人员支出纳入政府预算安排的比例达到100%,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年均养护工程实施比例不低于5%;到2025年,农村公路优良中等路率达75%以上,农村公路工程质量耐久性、抗灾能力得到显著增强,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

(四)全面运营好农村公路。坚持城乡统筹、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客货并举、运邮结合的总体思路,持续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加快完善农村公路运输服务网络,提升农村客货运输服务水平。坚持农村道路客运班线安全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全面提升农村客运安全服务能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建立运营补助机制,保障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并持续运营,为农牧区群众出行提供普遍服务。深化交通运输与邮政快递等业务融合发展,大力推进县、乡、村三级物流站场设施和信息系统建设,按照多站合一、资源共享的模式,积极推进农村公路综合服务站建设,因地制宜推广城市公交延伸、农村牧区客运公交化运营、农村客运班线、区域经营、预约响应等客运组织模式及客运班线代运邮等物流组织模式,实现农村客货运开得通、留得住、有收益。到2022年,通过邮政、快递渠道基本实现建制村电商配送服务全覆盖。到2025年,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体系进一步完善。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的重要意义,建立政府主导、行业指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狠抓责任落实,确保路长制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县人民政府要抓紧制定本地区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路长制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和成果形式,细化工作举措、责任主体、考核问责等内容,确保路长制顺利推行;20216月中旬前要将本地区路长制实施方案报送州交通运输局,并按要求向社会公开;同时,于每年年底前将路长制工作推进情况报送州交通运输局。

(三)健全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尽快建立路长制工作会议制度、督办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全州四好农村路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制定信息公开通报制度、路长制考核办法,对工作成绩突出的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对失职失责的进行严肃问责;细化农村公路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工作职责,加强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

(四)强化培训宣传。路长制领导小组每年组织1次县、乡、村三级路长培训,县级路长办公室每年至少组织2次农村公路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培训。各级路长办公室要充分运用电视、微信、宣传栏、村务公告栏等宣传媒介,加大农村公路路长制相关政策制度的宣传教育,让农牧民群众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大力宣传路长制实施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引导各级各部门和农牧民群众积极参与农村公路管理工作,增强全社会参与农村公路管理的意识。

(五)加强社会监督。及时向社会公开各级路长信息,由州路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级路长办公室负责,在州县有关媒体公告总路长、县级路长、乡级路长、村级路长名单。建立路长制相关信息公示制度,在县道、乡道、村道起点路线前进方向右侧直线路段的显著位置竖立路长公示牌,明确路线名称、路线规模、相关工作人员姓名、工作职责、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六)严格督查考核。建立省级年度督导、州级半年督查、县级季度检查、乡级每月自查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督查、督办和考核机制。县级路长制办公室将季度考核结果于下一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报州交通运输局,州路长制领导小组于每年年底前将考核结果报送省交通运输厅。州、县人民政府将路长制考核纳入四好村路绩效考核内容。

(七)强化资金保障。建立稳定的农村公路资金保障机制。将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运营资金及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基本支出纳入县级公共财政预算,省、州财政根据事权划分给予适当补助。县、乡级路长办公室运行经费由县级财政按当地公用经费标准列入财政预算,农村公路路产路权保护队伍费用统一由县级财政在农村公路养护预算经费中按一定比例安排。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