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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048170/2018-00802 发布机构: 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效日期: 2021-01-20 废止日期:
文 号: 南政办 〔2018〕97号 所属主题: 规划信息

关于印发海南州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5-3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海南州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方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8530      

   

  

  海南州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方案 

   

  从全局上和根本上解决政务信息化建设的各自为政、条块分割、烟囱林立、信息孤岛问题,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消除信息孤岛,加强统筹协调和督查考核,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39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7139号)等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省关于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围绕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务的改革需要,以建设大平台、融通大数据、构建大系统为抓手,深入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为群众办事增便利、为政府运转降成本、为社会治理添助力、为企业发展创条件。 

  (二)工作原则 

  1.集约高效。最大程度整合现有政务信息系统,能从“大平台”获取的资源,都不再重复采购建设能集中安全运行和共享的,都不再分散运行和独立使用。 

  2.统筹规划。根据全政务信息系统资源情况,加强顶层设计,促进工程规划、标准规范、备案管理、审计监督、评价体系等五方面统一。 

  3.有序推进。围绕整合共享目标所确定的工作任务,按照逻辑关系层次和时间节点要求,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有序推进。 

  (三)工作目标 

  20186月底前,编制完成全州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整合一批、清理一批、规范一批政务信息系统,基本完成州级部门内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清理工作。一些涉及面宽、应用广泛、有关联需求的重要政务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整合后的政务信息系统接入全统一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初步实现与省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各县同步推进本地区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做好与级统一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对接。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共用与业务协同应用。 

  纳入整合共享范畴的政务信息系统包括由政府投资建设、政府与社会企业联合建设、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或需要政府资金运行维护的,用于支撑政府业务应用的各类信息系统。 

  二、主要任务 

  (一)编制审计清单,加快消除“僵尸”信息系统。 

  1.开展政务信息系统自查。20186月底前,政府各部门就本部门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应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同时,提出本部门清理整合的信息系统清单。自查报告及清单分别报政府办公室发改委、审计局(牵头单位: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政府各部门、各县政府,完成时限:20186月底前)。 

  2.开展信息系统专项审计。级各部门于20186月底前将自查报告及本部门清理整合的信息系统清单报审计局,审计局根据各部门报送的自查报告及清单情况进行抽查,由发改委、财政局、电子政务办提供专业支撑,完成对政府所有部门的政务信息系统审计,实现部门全覆盖,全面摸清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的底数,为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清理工作奠定基础(牵头单位:审计局,责任单位:政府各部门、各县政府,完成时限:20186月底前)。 

  3.消除僵尸信息系统。20186月底前,各有关部门基本完成对系统使用与实际业务流程长期脱节、功能可被其他系统替代、所占用资源长期处于空闲状态、运行维护停止更新服务,以及使用范围小、频度低的僵尸信息系统的清理工作,通过整合、关停等多手段,全面完成对本部门僵尸信息系统的清理工作(牵头单位: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政府各部门、各县政府,完成时限:20186月底前)。 

  (二)制定整合清单,加快信息系统整合共享。 

  4.各县、各部门根据自身信息化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清单和工作推进计划,加快整合以内部科室名义存在的独立政务信息系统,将分散的、独立的信息系统整合为一个互联互通、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的大系统,整合后按要求接入全统一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责任单位:政府各部门、各县政府,完成时限:20186月底前)。 

  (三)编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 

  5.编制完成政务信息资源目录20186月底前,各县、各部门依据《青海省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以下简称《目录指南》),梳理所掌握信息资源的名称、分类、内容描述等属性,摸清数据底数,明确可共享的信息资源,提出需共享其他部门的数据(牵头单位: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政府各部门、各县政府)。 

  6.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实施清单。各县、各部门在已发布权责清单基础上,按照名称、类型、法律依据、基本编码等要素完全统一的标准化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务服务事项。依托省政府建设的全省统一政务服务事项库,建成海南州政务服务事项库,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提供服务(牵头单位:编办,责任单位:政府各部门、各县政府,完成时限:20186月底前)。 

  (四)统筹建设电子政务网络。 

  7.推进电子政务迁移工作,实现与省级网络互联互通无缝对接。升级完善电子政务外网,构建统一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进一步拓展电子政务外网覆盖范围,提升电子政务外网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支撑服务能力和安全保障能力,逐步满足业务量大、实时性高的网络应用需求,有效支撑各项业务的开展(牵头单位: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政府各部门、各县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建设全州统一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 

  8.依托省政府统一建设、分级部署的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电子政务外网,构建我共享交换平台,形成多级互联数据共享交换体系,实现重点领域政务信息向各级政府部门共享开放依托省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管理系统,有效开展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目注册工作(牵头单位: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政府各部门、各县政府,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 

  (六)加强网站集约化建设。 

  9.建设政府集约化门户网站,将政府门户网站打造成集政务公开、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公共数据开放的大平台,建成整体联动、高效惠民的网上政府(牵头单位: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政府各部门,各县政府,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 

  (七)建设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 

  10.依托省级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整合现有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与政务服务事项、统一身份认证、电子证照、统一公共支付等政务服务支撑系统对接,形成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牵头单位: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县政府,完成时限:201812月底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海南州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推进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为州政府办公室负责人,成员包括:州编办、州公安局、州财政局、州审计局、州发改委、州经信委、各县政府等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办。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相关工作的技术支撑保障,组织相关技术标准的培训工作。建立部门间协调工作机制,重点在工作层面、操作层面、执行层面加强统筹协调,明确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目标、责任、牵头单位和实施机构,有序推动工作。 

  (二)加快推进落实。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抓紧制定推进落实时间表、路线图,精心组织实施,按照时间节点,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推进领导小组提交工作完成情况报告,每阶段工作完成后,作一次专题汇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向州政府报告。各级各部门要细化责任清单,抓好任务的落地落实,并于每月20日前报告上月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情况(包括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政务信息系统接入统一共享平台进展、数据对接共享和支撑协同应用等情况),切实保障工作进度。 

  (三)严格考核监督。成立由州政府办公室、州编办、州发展改革委、州经信委、州财政局、州政府法制办和相关专家组成的海南州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推进督导工作组,负责本方案落实情况的督查工作;组织制定政务信息共享工作评价办法,分组分片督导各县和州级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检查考核各阶段工作完成情况;对各县、州政府各部门信息系统整合、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情况进行评估,公布评估报告和通报意见,并作为政务信息系统项目审批、资金安排的依据;推动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加强资金管理,自觉接受审计监督,保障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加强引导激励,对于整合共享工作完成情况较好的县和州级部门,以及工作推进中表现优秀的人员,予以表扬。加大约束惩戒,对于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县和州级部门,以及工作推进中不作为的人员,予以通报并责令整改;对于连续通报两次以上(含两次),仍未按要求整改落实到位的,予以约谈或追责问责。 

  (四)建立备案制度建立部门信息化项目运维经费管理机制,州财政局会同州电子政务办将项目是否符合整合共享要求作为项目运维经费拨付依据,对不符合汇聚共享要求的项目,相关部门不予审批,不拨付运维经费,同时加大对统一电子政务网络、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等公共性基础性平台的建设和运维经费保障力度,逐步减少直至取消信息孤岛系统和利用程度低的专网的运维经费。加强项目立项建设和运行维护信息采集,掌握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投资额度、运维费用、经费渠道、数据资源、应用系统、等级保护和分级保护备案情况等内容。 

  (五)加强培训工作。州政府办公室、州发展改革委、州经信委、州编办等单位负责,组织做好有关技术、标准培训工作,加强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工作的支撑保障力度。各级各部门要支持因工作需要抽调人员的安排,统筹协调好相关工作,并提供相应保障。 

  (六)加强安全保障。强化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网络安全管理,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风险评估,加强政务信息资源采集、共享、使用的安全保障工作,凡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当遵守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保障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的数据安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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