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048170/2021-00139 | 发布机构: | 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21-05-2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规划信息 |
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州开展“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在全州开展“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2月7日
关于在全州开展“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
实 施 方 案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之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做好今年各项工作意义重大。为确保实现首季“开门红”,根据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要求,州政府决定第一季度继续开展“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和州委十三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一是把握总体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大政方针、省委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州委对今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上来,聚焦重点领域、重点任务、重要环节,全力以赴抓落实,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打好基础。二是紧盯目标任务,要把谋划长远目标任务同细化抓实当前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聚焦今年主要预期目标,深入研判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困难问题,制定务实措施,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朝着既定目标稳步迈进。三是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压实抓落实的政治责任,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切实把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主要任务
(一)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坚决落实中央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要求,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四早”措施,全力做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各项工作。坚持“人”“物”同防,强化疫情监测预警和应急物资储备,严格执行进口冷链食品检测、消毒和追溯管理。持续做好社区、公共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常态化防控,加强农村牧区等薄弱地区防控。加快建成城市核酸检测联盟基地,做好紧急状态下以县为单位进行全员检测的准备。强化来州返州人员管理,动态精准掌握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州返州人员情况。开展重点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深入推进健康海南建设,尽快开工建设海南州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同德分中心暂存库,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着力提升基层疾控能力。持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不断提升全州群众健康水平。(责任单位:州卫健委、州教育局、州工信局、州公安局、州财政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文体旅游广电局、州应急管理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人民政府)
(二)着力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全面落实国家公园示范省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分工,全力配合省级有关部门做好三江源国家公园设园工作,协同编制青海湖国家公园总体规划。统筹推进三江源二期、天然林保护、环青海湖和贵德湿地修复、退牧还草、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等重大生态保护工程续开复工准备工作。扎实推进两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加快黄河流域林草生态保护与建设、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三期、山水林田湖草沙及贵德田园综合体等规划及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围绕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全力争取政策支持,按照管好、治好、用好黄河水的思路,加快编制海南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统筹推进生态修复、河道治理、水资源集约利用等任务。实施青海湖为期十年的第六轮封湖育鱼。(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林业和草原局,各县人民政府)
(三)促进经济实现稳增长。加强对经济运行的统计分析监测。编制完成《海南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提请州十四届人大八次会议审议。力保工业经济稳定增长。落实系列惠企暖企政策措施,调度骨干企业和重点项目释放产能、以丰补欠。坚持“以月保季、以季保年”抓运行,围绕全年工业运行目标,抓好序时进度管理,分地区、分企业分解指标、分月测算、倒排任务、压实责任,最大限度挖掘增长潜力,力促工业稳增长。持续深挖消费潜力。将电子商务作为促进消费新增长的突破口,引导传统商贸企业与大型电商平台深度合作,推动更多海南特色产品触网营销,扩大销售规模,不断拉动全州“社零”总额增长。积极培育发展商贸新业态,扎实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和电商扶贫项目,积极引导省内外电商平台与各县电商项目开展合作,完善产供销一体产业链,实现农牧民创业增收。创新开展线上“三下乡”活动、图书馆线上特色资源库,做好海南州数字文旅平台线上促销活动,促进线上线下融合经营,推动新型消费业态和方式创新。落实外贸政策措施。充分利用海南州省级特色农产品、民族手工艺品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以及共和县国家级出口基地平台作用,深挖我州重点企业进出口潜力,开拓特色产品销售市场,力求出口总额实现新突破。(责任单位:州卫健委、州教育局、州工信局、州公安局、州财政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文体旅游广电局、州应急管理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人民政府)
(四)推动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积极做好重要科技创新载体建设,做好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启动挂牌准备工作,积极谋划建立领导机制、设置专门机构等前期工作。继续扩大清洁能源示范省主力基地规模,实现续建光伏、风电项目全部并网发电。全力推进青豫直流二期电源配置,“新三滩”清洁能源基地建设。抓紧抓好第二条特高压外送通道前期。加快推进大数据产业园二、三期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加速推动实体经济与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发展。深入实施宽带提速增效工程,加快“宽带海南”建设,加快推进电信普遍服务工作,实施好第六批电信普遍服务项目选址等工作,加大督促协调力度,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开工。(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科技局、州工信局、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农牧局、州文体旅游广电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人民政府)
(五)着力增强投资增长后劲。聚焦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预期目标,加强调度监测及预期管理,研究制定第一季度投资目标责任安排工作计划,力争实施海南州特高压外送基地塔拉滩、切吉乡电源配置、海南州竞价光伏项目,抓好三滩引水生态综合治理等重大项目前期,协调推进玛尔挡、羊曲水电站全面复工,确保实现一季度固定资产投资“开门红”。制定梳理重大项目建议计划、重大项目前期计划及一季度重点开复工项目计划。加快推进海南州“三个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建设,做强做大新能源产业,打造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的全产业链,努力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完善项目常态化跟踪制度,重点推动泓源明博5万吨有机肥、兴海鹏飞技改、德祥秋诺10万吨有机肥、青海青藏部落农产品深加工等重点项目早日竣工投产,不断夯实工业发展后劲。积极做好共和军民合用机场、西宁-青海湖-茶卡城际铁路共和站连接道路前期工作。(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工信局、州财政局、州水利局、州交通运输局、州绿色产业园区管委会,各县人民政府)
(六)深入推动改革开放相互促进。推进政务服务“跨省跨区通办”,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模式,实现“一体化办理”“不见面审批”“只跑一次”。深化投资“审批破冰”工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开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推动减免社保费等阶段性救助政策稳妥推出。认真落实州县国资监管部门对经营性企业国有资产授权监管主体责任,切实做好风险应对化解。认真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改革试点。加大国有资本向新兴产业、优势资源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活力、优化资产、提升效益。放宽民营企业市场准入标准,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面覆盖,强化生产经营要素保障。协调督促全州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的服务力度,有效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工信局、州民政局、州审计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人民政府)
(七)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立健全决策议事、统筹协调、责任落实等工作机制,做好领导体制、工作体系、机构转换等方面的衔接研究,制定相关意见和配套政策措施。深入推进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示范省建设,做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前期工作,加快农畜产品可追溯体系建设。分解下达2021年粮食种植面积和产量任务。切实抓好春耕备播和接羔育幼等冬春季农牧业生产,完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和草牧业设施条件,做好防灾减灾、越冬饲草料及种子化肥等农用物资调运储备工作。加强技术服务指导,加大冬春季设施蔬菜种植和管理,持续做好生猪产能恢复稳定各项工作。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组织开展村庄撤并工作全面排查和问题整改。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推进耕地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抓实“百乡千村”示范工程,深入推进高原美丽乡村建设。(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农牧局、州自然资源局、州住建局、州扶贫开发局,各县人民政府)
(八)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和新型城镇化。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抓紧编制海南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完成《海南藏族自治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文本,督促指导各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完成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任务,统筹开展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以打造“一核双城三带多点”为重点,扎实开展环湖地区省部共建高原美丽城镇示范省试点工作。实施城镇更新行动,推进城镇物质更新与功能升级,全面提升人居环境品质。推进2020年度美丽城镇建设进度,争取2021年度美丽城镇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认真落实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若干措施,推动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建局、州水利局,各县人民政府)
(九)着力改善人民群众生活品质。落实稳就业政策措施,扎实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行动。全面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城乡劳动力多渠道灵活就业。全面落实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调整待遇工作,按时足额发放社会保险待遇,发挥社保“稳定器”和“安全网”作用。继续开展根治农民工欠薪冬季专项行动,依法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确保实现“两清零”目标任务。全面做好全州中小学春季开学工作,抓实春季学期校园疫情防控。巩固控辍保学成果,积极改善办学条件,不断提高县域义务教育均衡水平。完成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后的更新维护工作,抓好青海省医疗保障信息系统人员培训及系统上线运行,完成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参保金征缴。制定印发《海南州文体旅游广电“十四五”规划》《海南州黄河文化传承保护专项规划》。统筹做好春运组织工作,扎实开展道路运输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及治超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实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结合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宣讲活动,扎实开展《民法典》宣传工作。加强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和会商研判,做好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制度化,深入推进“两反一防”专项斗争,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扎实开展各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深入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工信局、州教育局、州卫健委、州人社局、州民政局、州司法局、州财政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民宗委、州公安局、州文体旅游广电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州应急管理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统计局、州扶贫开发局、州医保局、州信访局,各县政府)
对上述重点任务,各县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持续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同志要具体跟进落实,充分发挥真抓实干、踏实肯干的精神,认真贯彻省州委全会精神,紧盯年初目标任务,在全面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切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做到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两手抓、两不误”,推动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圆满完成。专项行动开展期间,州政府将强化督促检查,推动工作任务落实。专项行动结束后,将在专项督查的基础上,对各县各部门落实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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