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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048170/2023-00195 发布机构: 海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生效日期: 2023-07-19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机关职能

海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7-19 浏览次数: 【字体:

   一、主要职责

  (一)编制、执行全州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和增值收益分配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贷款; 

  (四)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保值、增值 

  (五)承担全州住房公积金重大问题研究,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六)承办州住房公积金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负责 

  三、办公地址 

  共和县城北新区政和大街4号 

  四、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五、联系电话 

  0974--8223882 

  六、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综合部 

  1.负责起草工作计划、总结、报告、领导讲话等综合性材料,组织拟定各项规章制度,并做好与部门、中心各部室的综合协调和上传下达。 

  2.负责各类综合性会议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并对会议决议、决定进行催办、督办、落实。 

  3.负责组织年度综合考核,做好中心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民族团结、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安全生产、效能建设、团建、宣传报道、保密、档案、调研和节能,对外接待等综合性工作。 

  4.负责公文制发、接收、传递、督办工作。 

  5.负责经费管理,编报预决算,做好会计核算,财务分析、财务报表,固定资产管理、报废、采购和日常工作。 

  6.负责组织人事、工资、社会保障、考勤管理等工作。 

  7.负责公务用车及后勤保障管理工作。 

  8.牵头负责12329热线问题的转办、协调和回复,牵头组织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群众来信来访答复及依法行政等工作。 

  9.负责综合协调、政务公开,保障行政事务性工作正常运行,牵头负责中心各类培训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财务部 

  1.认真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政策法规。 

  2.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会计集中统一核算,编制和汇总全州住房公积金财务报表,各类报表的上报及财务分析。 

  3.负责编制全州住房公积金年度财务计划决算并组织实施。 

  4.加强财务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实施会计监督,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完整。 

  5.负责住房公积金资金及专项资金的日常管理,确保资金保值增值。 

  6.负责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保管定期存单和财务印鉴由两人共同保管。做好委托银行手续费的核算、支付,保证数据的准确、真实。 

  7.负责会计档案的整理、装订、归档、管理工作,坚持档案管理与业务操作相分离。 

  8.负责中心会计人员和资金业务操作员的培训和监督,信息披露和年度结息工作配合相关科室做好会计核算系统完善升级。 

  9.负责与关部门的业务联系,拟定和报送有关财务的重要报告。 

  10.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归集提取部 

  1.认真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计划。 

  2.负责全州行政企事业单位职工公积金归集、使用复审工作。 

  3.负责公布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缴存比例标准。 

  4.负责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以及催缴、清欠和扩大覆盖面工作。 

  5.负责核实缴存单位提出的缓缴、停缴住房公积金的申请。 

  6.负责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公积金开户登记工作及公积金查询业务。 

  7.负责承办全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合并、分立、撤销或破产等变更和注销登记手续。 

  8.负责对管理部归集提取业务的指导工作。 

  9.负责缴存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业务档案整理、装订、归档工作 

  10.负责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政策宣传和业务拓展,做好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业务培训。 

  11.负责对全州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业务政策调整的制定工作。 

  12.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信贷部 

  1.认真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负责编制全州住房公积金贷款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业务指导、政策宣传和审核工作。 

  3.根据上级政策变化和本州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拟定我州公积金贷款政策。 

  4.负责受托银行委托贷款业务的指导、考核和协调工作。 

  5.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档案的录入、整理、装订、归档管理工作。 

  6.负责全州贷款回收工作,及时督促委托银行贷款催收工作,并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贷款发放、回收情况。 

  7.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考察、准入,组织签订合作协议,并做好监督和管理。 

  8.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及报送工作。 

  9.加强贷款风险管理,防范贷款风险,负责贷款呆账审核及报批工作。 

  10.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信息技术部 

  1.认真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海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运行规定》等相关制度规定。 

  2.负责编制中心计算机信息化系统建设计划和发展规划并具体组织实施。 

  3.负责中心业务信息系统、机房及各管理部网络的管理和维护工作;与政务中心、财政、不动产等相关部门专线接入规划,维护与协调工作。 

  4.负责住房公积金12329服务热线、单位网厅、个人网厅、微信公众号和门户网站等综合服务平台的建设规划和异地接续平台、结算平台的数据交换、网络对接、协调、管理运营工作。 

  5.严格按照中心设定的岗位设定操作权限,未经中心领导批准不得擅自调整权限。 

  6.负责与电子政务办对接全州各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工作。 

  7.负责住房公积金全年度结息并配合各业务部门做好年度结息测试工作。 

  8.负责住房公积金业务电子档案数据库日常管理、备份、维护和检查工作,并确保数据保存、备份的完整性与安全性。 

  9.负责中心网络信息安全及应急工作,对计算机病毒和木马系统漏洞及时采取管控防治措施确保信息安全。 

  10.负责住房公积金数据、技术档案保密管理,公积金缴存单位和个人信息变更工作。 

  11.负责中心办公自动化和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 

  12.负责中心信息技术培训与指导工作,做好网络舆情监控,处理及上报工作,并做好网上民生问题的转办、协调和回复工作。 

  13.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稽核部 

  1.认真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负责组织对全州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等相关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就相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2.负责内部审计,稽核工作计划及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牵头组织做好受委托银行年度绩效考评工作。 

  4.协助做好财政、审计及其他监管部门对中心的审计、监督和检查。 

  5.受理对中心部室、管理部及工作人员的有关投诉、举报、信访,并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 

  6.负责对他项权证、预先登记证的办理情况、债权债务及抵押物处理情况的稽查。 

  7.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对公积金应缴未缴、骗提骗贷等行为提出行政处罚建议。 

  8.负责稽核档案管理工作。 

  9.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派出机构 

  (一)四县管理部(贵德县、贵南县、同德县、兴海县管理部)职责 

  1.认真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政策法规。根据中心授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落实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等各项政策。 

  2.按照中心统一编制的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进行组织实施。 

  3.负责住房公积金开户、缴存、提取、转移、封存等业务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审核。 

  4.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受理、考察、审核、回收工作和逾期贷款催收工作。 

  5.负责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业务拓展和政策宣传工作,配合做好会计核算工作。 

  6.负责住房公积金数据信息核对及业务档案资料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7.协助中心对受委托银行的业务考评,并做好相关的协调工作。 

  8.做好管理部安全保障,后勤维护等日常事务管理。 

  9.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贵德县管理部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海南州贵德县河阴镇迎宾东路89号西侧大楼一楼 

  联系电话:0974-8550255 

  (三)兴海县管理部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兴海县人大楼一楼 

  联系电话:0974-8580211 

  (四)贵南县管理部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贵南县茫曲镇解放路行政服务大楼12层1200室 

  联系电话:0974-8504089 

  (五)同德县管理部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同德县老区政务大厅一楼 

  联系电话:0974-859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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