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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048170/2023-00198 发布机构: 海南州州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生效日期: 2023-07-2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机关职能

海南州州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7-19 浏览次数: 【字体: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机关事务工作的政策法规。拟订全州机关事务工作规划、制度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州直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 

  (二)负责州直机关党政办公用房的规划、权属、配置、使用、维修、处置等管理工作。负责干部公有住房、周转房、人才公寓楼的项目审核、建设、管理工作。统筹安排机关用地,集约节约利用土地。 

  (三)负责全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监督落实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负责州直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和处置工作。负责州直留用车辆和流拍公务车辆的统一调度管理,指导各县开展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州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州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规划、计划、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州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开展全州公共机构能耗统计、检测和评价考核工作。 

  (五)拟订州直机关干部、援青干部、各类引进人才等有关服务对象的服务保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相应的住房管理和物业保障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州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方案。拟订州直机关后勤事务工作的具体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七)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和组织实施机关资产管理相关制度并接受财政等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八)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负责 

      李正宏 

  三、办公地址 

  共和县城北新区四大班子综合办公楼B区二楼 

  四、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五、联系电话 

   0974-8529116 

  六、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综合科(挂节能管理科牌子)。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党建、信息、文电、会务、文字综合、机要、保密、档案、政务公开、人事管理等工作;指导协调全州公共机构节约能源工作,落实国家确定的公共机构节能目标和任务;拟订公共机构节能规划、方案和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州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和统计上报工作;承担组织全州公共机构能耗统计、检测和评价考核工作。 

  (二)房产管理科。承担办公用房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统筹安排机关用地,集约节约利用土地;承担州直机关有关公有住房和周转住房的项目审核、建设和管理工作;编制公共用房修缮计划,审批修缮项目、制定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机关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拟订州直机关干部、援青干部、引进人才等有关服务对象的服务保障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相应的住房管理和物业保障工作。 

  (三)公车管理科。研究拟订州直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的落实;承担州直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和有关处置工作;承担州直留用车辆和流拍公务车辆的统一调度管理工作。 

  (四)财务科。承担财务工作和经费监管工作。 

  七、下属单位(海南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一)负责人 

   多杰才仁 

  (二)主要职责 

    承担州直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三)办公地址、电话 

  共和县城北新区四大班子综合办公楼B区一楼 

  0974-8512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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