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048170/2023-00201 | 发布机构: | 海南州水利局 |
生效日期: | 2023-07-2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机关职能 |
海南州水利局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州水利规划和规范性文件。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负责协调推进深化水利改革工作。组织编制、审查、申报全州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统筹和保障工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州和跨地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全州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州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州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水利项目实施监督管理。按照权限负责水利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
(四)指导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管理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工作。指导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起草节约用水制度,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节约用水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河流、湖泊及河岸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运行与安全管理。组织指导实施州属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行与安全管理。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州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地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实施。
(九)指导农村牧区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牧区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农村牧区水能资源开发工作。
(十)负责州内重大涉水违法事件查处,协调和仲裁跨县水事纠纷,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安全监管。监督管理水利建设市场,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监督。
(十一)开展水利科技工作。负责全州水利行业质量技术标准管理工作,监督实施水利行业地方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负责水利统计工作。指导水利系统对外交流、利用外资、人才队伍建设和信息化等工作。
(十二)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州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编制州内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按程序报批;指导编制抗御旱灾预案,组织协调全州水情旱情信息报送和预警工作;协调指导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技术支撑工作。
(十三)指导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承担河长制湖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十四)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负责人
拉夫旦
三、办公地址
共和县城北新区兴海路与和谐路交汇处,三楼、四楼。
四、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五、联系电话
0974-8512432
六、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局办公室
承担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干部监督、目标考核等工作;组织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普法、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党的建设、维护稳定、精准帮扶、综合治理、民族团结、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
(二)规划建设科
拟订全州水利发展规划,承担水利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综合规划编制、申报、审批工作。指导全州水利工程前期工作。负责组织州级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编制申报工作。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组织权限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审批工作。组织实施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组织拟订全州水利建设投资计划建议并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负责全州水利统计工作;负责水利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督工作;指导实施全州水利工程建设和安全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组织实施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组织指导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稽察工作。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指导重要支流、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水利科技发展工作。指导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牧区水能资源开发工作。
(三)水资源水土保持科
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水资源公报。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按权限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地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拟订全州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
(四)河湖管理科
指导州内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河湖开发、治理和保护;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编制,指导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和活动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承担州河长制湖长制有关指导协调、制度制定和督查考核等具体工作,负责州河湖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编制全州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编制州内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按程序报批;指导编制抗御旱灾预案,组织协调全州水情旱情信息报送和预警工作;协调指导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技术支撑工作。指导水利设施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指导州管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与划界工作;指导农村牧区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
七、下属单位
(一)海南州水利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1.负责人
杨保贤
2.主要职责
负责全州水利综合行政执法的指导、监督、协调和跨区域重大案件查处工作;受理违反水利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投诉、举报,依据相关规定查处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安全监督;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安全监管工作;配合处置水利安全事故调查。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跨县水事纠纷;负责法律法规明确由州级承办的执法事项。
3.办公地址、电话
共和县城北新区兴海路与和谐路交汇处三楼,电话0974-8523668
(二)海南州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1.负责人
王永利
2.主要职责
承担全州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的技术支撑和服务工作;承担全州水利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工作。
3.办公地址、电话
共和县城北新区兴海路与和谐路交汇处三楼,电话0974-8572338
(三)海南州水利综合服务中心
1.负责人
杨海钧
2.主要职责
承担全州水资源监测工作;承担全州水利信息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应用工作;承担全州防汛抗旱的技术支撑和服务工作;承担全州河湖管理保护的技术支撑和服务工作。
3.办公地址、电话
共和县城北新区兴海路与和谐路交汇处三楼,电话0974-8538661
(四)海南州水土保持站
1.负责人
麻占全
2.主要职责
承担全州水利水保及节水的技术支撑和服务工作;承担全州水土保持新技术、新方法、新材料的引进、示范、推广应用工作。
3.办公地址、电话
共和县城北新区兴海路与和谐路交汇处三楼,电话0974-812746
(五)海南州贵德拉西瓦灌溉工程建设局
1.负责人
李占彪
2.主要职责
承担贵德拉西瓦水利灌溉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3.办公地址、电话
贵德县河阴镇东河一桥贵德拉西瓦灌溉工程建设局,电话0974-8554308
(六)海南州三滩引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局
1.负责人
华金豪
2.主要职责
承担三滩引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3.办公地址、电话
共和县城北新区兴海路与和谐路交汇处四楼,电话0974-851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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