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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048170/2023-00210 发布机构: 海南州财政局
生效日期: 2023-07-24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机关职能

海南州财政局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7-21 浏览次数: 【字体: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财税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政、税收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建议;拟订州与县的分配政策,拟订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推进预算管理制度和税收制度改革;拟订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法规和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州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州政府委托,向州人民代表大会报告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三)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彩票市场,负责彩票公益金管理。 

  (四)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承担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五)起草地方相关税收法规、规章草案;提出完善税制、执行税收政策的相关建议。 

  (六)负责州本级财政公共支出管理工作;根据国家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制定需要全州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七)负责州级行政、事业经费保障和预算管理执行工作,保证政府运转及维护社会稳定支出需要;负责财政支农扶贫资金管理。 

  (八)负责办理和监督省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国家和省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监督执行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监督执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的预决算草案。 

  (十)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拟订相关管理制度和办法,建立绩效评价指标与标准体系。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债务,负责管理利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国际农发基金会等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赠)款业务,负责办理财政领域的涉外财务;负责地方金融工作,指导、协调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等机构和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等属地金融监管和风险防范处置。 

   (十二)负责管理全州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和会计代理记账机构业务。 

  (十三)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四)承办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负责 

  加  洛 

  三、办公地址 

  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恰卜恰镇青海湖北大街 

  四、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五、联系电话 

  0974-8512202 

  六、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稿、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政府采购、资产管理;负责机构编制、劳资、人事管理工作。 

  (二)预算科 

  提出全州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编制年度州级预算草案,汇总年度全州预算;承担州级部门预算编制、审核、批复、调整工作;负责全州预算资金的分配和平衡;指导县、乡镇财政预算管理和改革;加强地方性债务管理,评估、预警和监控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控制债务规模;加强债券资金项目库建设及管理,对地方政府债务运行中出现的风险问题提出解决意见,组织拟订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政策措施,测算分配州、县化解债务相关的奖补资金;督促落实政府债务还款资金,管理和安排偿债准备金;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进行指导、考核和监督。 

  (三)国库科 

  负责预算执行分析预测,地方财政库款管理;负责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实施和核算工作,办理财政性资金收支核算;编制、审核、上报全州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及预算执行旬月报;统一管理州级财政的银行开户依法管理和监督政府采购活动,负责州本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与管理,处理政府采购投诉事宜,指导县级政府采购业务工作和信息统计。 

  (四)行政事业财务科 

  承担行政、党派、教科文、政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开支范围和标准。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州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管理。管理州级财政科技资金和州属学校等财政教育资金。 

  (五)经济建设科 

  承担交通、发改、建设、应急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工信、商贸、供销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办理国家省级和州级基建投资财政拨款,拟订基建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粮油储备财政管理工作。提出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测绘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建议。拟订扶持企业发展有关财政政策;审核及汇总编制全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有关工作;承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业专项资金和促消费专项资金等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承担担保基金、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等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承担招商引资工作。拟订地方民营企业有关财政扶持政策。牵头负责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有关工作,承担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承担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工作;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承担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相关工作。 

  (六)农业农村科 

  负责全州农牧业、林业、水利乡村振兴专项资金部门预算审核管理执行及绩效考评工作,提出年度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建议,监督项目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开展农牧业、林业、水利、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检查;拟定州本级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专项资金绩效考评工作。 

  (七)社会保障科 

  承担州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管理执行工作;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编制审核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八)监督评价科 

  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组织税制改革、税收政策专题研究和税源调查,负责有关财政税收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起草和监督执行;监督检查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的绩效监督检查;负责财政执法监督,开展会计监督检查;管理住房改革、城镇保障性住房预算资金;负责政府购买服务相关制度建设,财政票据等管理;负责全州会计管理、会计法制管理、会计人员管理、会计监督;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内部控制规范;组织管理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人员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组织实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和会计信息化工作;负责拟订预算绩效管理政策、制度,建立绩效评价指标与标准体系;组织对重点民生支出和社会公益性较强的项目进行绩效再评价;负责建立绩效管理评价中介机构库和专家库,并对其评价质量进行监督;建立健全绩效评价工作信息库和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机制。 

  (九)金融科 

  负责地方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工作;负责地方金融企业季度快报、年度决算、年度预算清算和预算编制工作;负责地方国有金融企业资本产权登记工作;负责地方金融企业的绩效评价工作;负责全州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管理工作;负责财政扶持普惠金融和民贸民品生产贷款贴息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执行普惠金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普惠金融等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十)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组织实施州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公务卡制度等改革工作,并制定相关制度和办法;制定州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等相关制度办法,建立动态监控常态化工作机制,完善预警规则,组织州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根据预算指标和批准的用款计划,审核预算单位支付申请,开具《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凭证》,具体办理州级国库集中支付各项业务;协调代理银行办理财政资金支付。负责州级预算单位工资统发业务。承担财政与清算银行、代理银行、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对账工作;负责州级预算单位直达资金支付数据的对接工作。管理并使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负责办理预算单位各类账户的开设和备案工作。协调代理银行签订州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委托代理协议,对代理银行履行协议情况和集中支付业务代理服务情况进行评价,提出问题及整改措施目标;编制全州国库集中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相关报表。 

  (十一)信息中心 

  拟订我州财政信息化发展规划,制订我州财政信息化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规范及财政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计划,监督各县资金使用情况;统一规划建设覆盖全州财政部门、预算单位、税务、银行的网络体系,涵盖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总预算会计账务、非税收入等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管理信息系统和金财工程应用掌握平台。承担财政信息化运维与技术服务和财政信息资源的技术管理工作,并指导县级财政部门建设和运维。负责全州财政部门信息化培训计划的制定和各预算单位财政业务软件系统的信息化培训工作。承担财政信息化安全保障体系规划与建设、州级财政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工作和全州财政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十二)预算编制审核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部门预算编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配合有关科室拟定州级部门预算编制制度和相关办法;按部门预算编制原则、支出政策和开支标准,审核部门提出的预算建议计划提出初审意见;建立和维护预算基础数据库,将部门和单位的机构、人员、财务、资金等基础资料和动态变化情况纳入管理,建立档案并负责预算编审有关资料的管理;提出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体系的调整意见;参与批复州级部门预算和政府采购预算;负责对预算单位进行业务培训,并提供业务咨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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