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048170/2023-00222 | 发布机构: | 海南州统计局 |
生效日期: | 2023-07-2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机关职能 |
海南州统计局
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拟订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及地方性统计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组织协调和指导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负责全州目标责任制考核中经济指标的汇总。
(二)组织管理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三)负责实施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工作;组织社会经济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预测、统计分析和统计监督,向州委、州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运输服务业、仓储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州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固定资产投资、消费、科技、人口、劳动力和工资、非公有制经济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等全州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统一评估、核定、管理、公布全州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州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建立完善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州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依据国家标准和运行规则,统一管理统计数据库网络。
(八)协助管理县统计局正、副局长的有关工作,指导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
(九)承办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负责人
安胜奎 党组书记
潘雷云 局长
三、办公地址
共和县城北新区四大班子综合办公楼B区2楼
四、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 8:30-12:00、14:30-18:00
五、联系电话
0974-8512294
六、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综合科(挂制度法规科牌子)
负责全州及五县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对全州地区经济运行情况进行统计监测、预测和分析,撰写统计分析报告;对统计数据的使用和提供进行管理、审查;汇总整理全州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资料,发布统计公报;负责对外提供数据与全国各少数民族自治州间的资料交换,承担统计资料的编印工作;负责州县目标责任考核中经济指标的汇总、监测。综合协调、管理局机关行政财务和国有资产;拟订并组织实施机关内部行政规章制度;承担会议组织、对外联系、机关文秘、档案、安全保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及信访工作;协调管理县级以上统计行政主管部门的国家统计事业经费以及专项经费;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事项;负责机关党群及统计系统综合考核工作;负责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承担区划代码库和城乡划分代码库的更新维护工作;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受理统计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完善统计信用体系建设,做好统计法治与统计改革的衔接工作,承担统计改革的相关任务。拟定全州统计报表制度和调查方案,建立健全统计指标体系;审查和监督各项统计报表制度的实施;建立和监督州县统计部门、企业事业单位统计制度的贯彻执行;依法审批或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及调查方案;组织协调基层基础建设,指导规范化建设;协助管理县统计局正、副局长的有关工作;完成局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经济统计科(挂统计数据管理科牌子)
负责实施农业、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统计;综合整理和提供上述专业统计报表和分析资料;组织指导上述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并对上述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承担有关经济发展目标的监测;负责组织实施统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全州统计大型普查、调查的数据处理与管理工作;负责检查、监督、指导全州统计信息网络系统的维护与管理工作;完成局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社会统计与服务业统计科
负责实施人口、劳动力、科技、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等统计;负责指导协调部门统计工作,搜集、整理、提供部门统计资料;承担全州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执行情况统计监测;承担有关社会发展目标和城乡居民收支水平监测;整理和提供上述专业统计报表和分析资料,对上述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实施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社会服务业及其他服务业的统计调查;负责收集、整理并提供服务业主要经济指标数据及专业资料;负责文化、信息等新产业统计工作和服务业统计分析、监测和预警工作;对上述专业数据进行审核、分析研究和质量评估;完成局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能源与资源环境统计科
负责实施能源及资源环境统计调查;收集、整理、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和资源环境统计数据;组织实施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的统计监测;组织实施全州及五县生态文明建设评价、循环经济评价及全社会单位增加值能耗统计核算工作;负责环境综合统计工作;负责温室气体排放、应对气候变化统计工作;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对有关统计数据进行审核、分析研究和质量评估;完成局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普查中心
承担全州统计普查工作;承担全州基本单位名录库及名录库更新、维护工作;承担《海南统计年鉴》的编辑、出版工作;承担全州统计普查的技术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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