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048170/2018-00580 | 发布机构: | 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20-12-2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南政函〔2018〕50号 | 所属主题: | 建议提案 |
海南州人民政府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84004号建议答复的函
吉太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功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州目前城镇化水平仍然处于初级阶段,城镇产业较为单一,还未形成城镇人口集聚优势,农牧民进城容纳能力较小,现有的城镇基础设施难以完全满足农牧民进程需求。因此,我州在《海南州城乡建设“十三五”发展规划》中重点对五县县城和国省道沿线重点城镇超前规划了一批市政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同时,随着国家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项目投资力度不断加大,2018年共储备计划建设项目520项,总投资达190亿元,其中城镇基础设施68项17.9亿元。2018年落实城镇基础设施20项,总投资2.59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08亿元;落实2018年-2020年棚户区改造项目3438户,其中兴海县271户,项目实施后可有效解决棚户区危房的实际问题。
今后,我们将努力抓住省委省政府大力发展旅游经济的机遇,有针对性地申报一批急需的基础设施项目,完善区域硬件配套设施,包括供电线路、给排水管线、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处理设施、环卫设施及道路改扩建等基础设施项目,解决城镇基础设施薄弱、综合承载能力低的问题。
海南州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6日
(联系人:洛桑 联系电话:0974-8512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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