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048170/2018-00581 | 发布机构: | 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20-12-2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南政函〔2018〕51号 | 所属主题: | 建议提案 |
海南州人民政府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88013号建议答复的函
更智才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泽库县在全省生态保护地位和加大三江源地区生态治理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贵南县飞地位于泽库县王家乡境内,总面积23万亩,涉及我州贵南县森多镇7村的夏季草场。近年来,我州贵南县不断加大草原生态保护力度,2010年在本龙村实施青海湖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开展黑土滩综合治理1万亩,鼠害防治23万亩;2016年在扎什格村、尼玛龙村、卡加村、赛羊村实施青海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二期工程项目治理黑土滩综合治理3万亩;2016-2017年在该区域开展鼠害防治23亩,安装鹰架、鹰巢379座。自各项目实施以来,黑土滩项目治理区植被盖度由30%提高到70%以上,其他地区植被盖度也有明显提升。但由于项目实施未达集中连片(或未联防),导致鼠害反弹严重,所以对项目建成效果产生了一定影响,我州已经将2018年两县飞地综合治理方案上报省农牧厅。另外,我们将积极向省上有关厅局和黄南州衔接沟通,建议泽库县和贵南县积极争取项目,确保贵南县飞地治理与泽库县在同一时间内大面积集中连片治理。同时,严格禁牧措施,加强项目建设后的运行和管护,保证两县能够严格控制禁牧2-3年,加快草原植被恢复。
海南州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6日
(联系人:洛桑 联系电话:0974-8512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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