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048170/2019-00843 | 发布机构: | 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20-12-2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南政办函〔2019〕31号 | 所属主题: | 建议提案 |
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94032号建议答复的函
丁瑞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同德县境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海南州、同德县自然资源局在分析地质灾害发生特点和发展趋势的基础上,认真编制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督促各县、各乡镇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一步落实防治责任,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制定汛期地质灾害值班表,保证汛期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手机24小时开机,并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汇报,每日认真按时上报值班情况报表及地质灾害损失情况。开展地质灾害汛前排查工作,各县重点对新增地质灾害点进行排查监测,并及时向受威胁农牧民发放“两卡一表”(及时更新),明确指定监测责任人,划定滑坡危险区设立警示标志,并将受威胁农牧民撤离至安全地带。同时,选派专业人员进村入户(帐)大力宣讲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有效提高农牧民群众的防灾意识。州县自然资源局于2019年7月份,协调省有色第三地质勘察院对同德县19家寺院进行了地质灾害隐患详查,并于8月份向同德县自然资源局进行了反馈。
州、县自然资源部门已多次向省自然资源厅相关处室汇报同德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目前正在积极向省厅争取同德县地质灾害防治项目。
感谢您对海南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关注与支持!
2019年9月9日
(联系人:洛桑 联系电话:0974-8512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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