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048170/2020-01028 | 发布机构: | 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21-01-1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议提案 |
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省人大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4031号建议的复函
丁瑞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妥善解决国道G573同德县巴沟乡段沿线遗留问题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收到您的建议后,州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安排州交通运输局开展调研,并就相关问题积极与省交通运输厅衔接解决。国道G573同德县泽库至河卡山南公路建设工程同德段项目建设主体为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单位为青海省收费处,海南州政府、兴海县政府作为配合单位,积极配合公路建设,并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全力协调。目前,该项目已交工验收但仍未竣工验收。针对您建议中提出的几个问题,海南州政府经与省交通运输厅积极衔接,省交通运输厅安排建设单位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一起走访现场,并按照当地要求及时施工,相关问题已得到妥善解决,具体情况为:
一是关于国道573线同德段大部分改线,造成沿线巴沟乡8个村原有通村道路与国道573线还未接通的建议。目前,原有通村道路与国道573连接线已接通,该问题已得到妥善解决。
二是关于原有渠道遭到破坏,导致灌溉渠道无法正常使用,村民原有耕地及退耕还林地无法浇灌,大量树木和庄稼干枯的建议。目前,原有灌溉渠道已全部疏通,可以正常使用,村民原有耕地及退耕还林地无法浇灌,大量树木和庄稼干枯的问题已得到妥善解决。
三是关于个别村耕地、草山、林地、进村道路等因项目施工破坏未修复的建议。目前,遭到破坏的耕地、草山等施工单位正在恢复中。
四是关于上巴村涉及农户11户因国道573线修建垫高路基,房屋处于洼地,夏秋季下雨导致雨水倒灌,屋内和院内积水严重,导致房屋、墙体、地坪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的建议。经省交通运输厅与当地政府共同研究决定,该问题由同德县政府安排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予以解决。
五是关于沿途8村国道573线通村道路设立相关交通标志的建议。目前,危险路段已全部设置了相关标志标牌。
六是关于加日亥村127.63亩退耕还林赔偿款迟迟没有到位的建议。所有补偿款已全部拨付给同德县自然资源局,由同德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解决补偿款问题。
感谢对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0年8月26日
(联系人:洛桑 联系电话:0974-8512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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