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048170/2020-01078 | 发布机构: | 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21-01-2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解读 |
政策解读:海南州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实施办法
近期,我州出台了《海南州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将《实施办法》有关内容进行解读。
一、政策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国发〔2018〕16号)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青政〔2018〕78号)精神,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改革。
二、起草依据
青海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青政〔2018〕78号)意见明确要求“各地区根据本意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办法,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三、主要内容
本《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基本原则和相关要求与省政府《实施意见》一脉相承,主要不同在于基本框架上有所调整,全文将省政府《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按照设定框架予以调整,并综合了《青海省国有企业工资总额执行结果备案管理办法》和“备案表”披露公告的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分为5章,共25条:
第一章为总则(第一条至第六条)。明确了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等。
第二章为工资决定机制(第七条至第十条)。明确了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内容,具体包括工资总额确定办法、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工资总额监管方式、工资内部分配机制四大方面。
第三章为职能和管理(第十一条至第十四条)。这部分对各责任主体的职能予以明确,重点明确了人社部门、履行出资人机构、财政部门和企业的职责和管理要求,便于工作开展和具体操作。
第四章为监督和责任(第十五条至第二十四条)。此章主要为监督主体,监督检查主要内容,监督检查频次及重点检查对象的区分,企业履行的义务,检查结果运用等内容。
第五章为附则(第二十五条)。明确实施的时间。
同时,《实施办法》有两个附件,对应有关章节中具体操作办法,便于实施。
四、出台《实施办法》的意义
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深化国有企业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提升国有企业效率,进一步增强国有企业活力、充分调动国有企业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对 促进国有企业健康发展,推动形成科学合理、规范有序、公平公正的收入分配体系也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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