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048170/2021-01177 | 发布机构: | 州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21-08-3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解读 |
政策解读:海南州促进青海省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
一、政策背景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深入推进师范教育改革,加大乡村教师培养力度,实施公费师范生教育,开展定向公费师范生培养和定向就业工作,为我省乡村义务教育学校培养具有较强适应性和“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教师,进一步提高乡村义务教育质量,促进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起草依据
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及《青海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
三、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共包括工作目标、组织领导、工作任务、工作要求4大部分,提出了7条具体举措。
第一部分为工作目标。确保青海省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到全州中小学任教,并落实岗位和编制。
第二部分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副州长为组长的海南州促进省内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第三部分为工作任务。提出了公布需求信息、双向选择就业、定向指导就业、落实岗位编制、加强基层锻炼、支持专业发展、加强履约管理等7项公费师范生就业指导。
第四部分为工作要求。提出要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宣传引导、开辟绿色通道、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四、重要意义
为培养大批优秀中小学教师,在全社会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吸引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师范院校,鼓励更多优秀青年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省教育厅从2016年起实施省内师范生公费教育,这是提高师范生培养质量,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落实好公费师范毕业生的教学岗位,对于继续实施好公费师范教育,逐步改善全州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