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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048170/2023-00380 发布机构: 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效日期: 2023-09-21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策解读

“两病”政策宣传栏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9-21 浏览次数: 【字体:

 两病是什么? 

  两病:高血压和糖尿病的统称。 

  “两病”的保障对象是哪些? 

  已参加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但未纳入门诊特殊病、慢性病保障范围的,经二级及以上定点综合医疗机构确诊并在门诊采取药物治疗的“两病”患者。 

  “两病”的报付比例和标准是多少? 

  1.报付比例。保障对象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符合用药范围的“两病”药品费用,二级、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报付比例分别为50%、60%。 

  2.起付线和最高支付限额。“两病”门诊用药保障不设起付线。参保年度内高血压门诊用药费用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糖尿病最高支付限额为600元,同时患有高血压和糖尿病的支付限额为1000元。        

    政策衔接 

  已纳入门诊特殊病、慢性病保障范围的“两患者仍继续执行原政策,不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两病”用药患者因病情加重符合门诊特殊慢性病标准的,按政策规定鉴定后享受相关待遇。保障对“两病”门诊用药与特殊药品使用政策不重复享受,与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可同时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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