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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048170/2021-01182 发布机构: 州政府办公室
生效日期: 2021-09-02 废止日期:
文 号: 南政办〔2021〕57号 所属主题: 政策文件

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州2021年节能“双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8-31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现将《海南州2021年节能双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831       

海南州2021年能耗双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十四五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要求,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根据《青海省2021年能耗双控工作实施方案》(青政办函〔202180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动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实施五四战略,奋力推进一优两高,统筹五个示范省建设,以推进能耗双控为主线,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驱动、社会参与,严格控制能源消费增量,着力提高能源利用水平,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约束性目标,为推进全州经济社会实现更加绿色、更高质量、更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2021年全州能耗双控目标为: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5%,能源消费增量控制在3万吨标准煤左右(各县能耗双控目标详见附件)。

三、重点工作                                                     

(一)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构建具有海南特色的“2+4+4”特色产业体系,即:巩固提升有机农畜产品加工、清洁能源两大特色优势产业;培育壮大装备制造、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电子信息四大新兴产业;做优做强有色金属采选、绿色建材、特色民族制品、饲草料加工四大传统产业;各地各部门在制定重大政策、布局产业和重大项目时,要与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充分做好衔接,按照节能目标倒推项目用能空间,严格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加强对能源消费量大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新上高耗能项目能效必须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实施高耗能项目做到缓批限批,坚决杜绝虚拟货币挖矿行为。

(二)推动能源结构优化。加快推进贵南、同德、兴海等地煤改气、煤改电工作,鼓励利用可再生能源、天然气、电力等优质能源替代燃煤使用。以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引领区为目标,大力发展光伏发电、风电和水电,建设全国清洁能源千万千瓦级示范基地和西电东输主力基地。持续提升清洁能源跨省输送能力,打造清洁能源汇集、输出、消纳枢纽基地。推进调峰调频调相技术合成和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构建水、电、风、光、热等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的清洁能源发展体系,积极打造国家级平价光伏基地。

(三)加强重点领域节能。

1. 严格工业节能。严格执行《青海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提高重点行业能效准入门槛。积极争取省级节能专项资金,重点在水泥、建材、电力、肉食、制药等领域,有针对性地推进节能技术改造、能量系统优化、绿色照明产品推广、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及工业节水示范等工程,引导企业加大节能技术改造投入力度,激发市场主体节能的主动性,提升企业能源利用效率。强化标杆示范引领,深入推进能效领跑者行动,认真做好祁连山金河水泥有限公司能耗在线监测应用,加强能源消费过程监管工作。落实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及时开展节能形势分析研判。开展节能诊断和节能改造,建立健全能源管理和能源计量体系,推动重点用能单位持续提高能效水平。积极组织雪峰乳业等企业开展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申报工作,为加快推进我州建设绿色制造体系建设,鼓励引导企业瞄准国内国际同行业标杆,全面提高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等水平。大力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优化存量产能,严禁违法违规新上高耗能项目。

2. 强化建筑节能。严格落实绿色建筑发展的政策和标准规定,推进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推行新建建筑能效测评,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活动。提高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数量。做好行业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推广应用工作。全面执行《青海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青海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75%节能》。加大对绿色建筑、建筑节能的工作督查和执法检查频次和力度,推动绿色建筑良性健康发展。建立完善促进绿色建筑发展的诚信信用制度和奖惩机制,推动绿色建筑全过程闭合监管。全州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60%,公共建筑节能率达到65%,居住建筑节能率达到75%。

3. 促进交通运输节能。认真贯彻落实《海南州城镇公共交通服务供给侧改革实施意见》(南办发〔20213号),坚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提升公共交通设施和装备水平,提高公共交通的便利性和舒适性。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在道路运输行业、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和城市配送领域的推广使用,严格落实中央财政节能减排补助(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政策资金,支持道路客运站、城市公交场站建设新能源车辆充电设施。持续推广汽车绿色维修,扩大海南州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应用范围,提升数据质量,促进维修信息透明化。推进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站建设,做好机动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数据交互相关工作。组织开展2021年公交出行宣传周和绿色出行宣传月活动,倡导社会各界选用公共汽车、自行车、步行等绿色出行方式。

4. 加强公共机构节能。不断夯实计量统计基础,加强标准体系建设,强化标准约束和监督考核,持续提升公共机构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全面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确保完成2021年底50%以上创建目标。严格落实《机关食堂制止餐饮浪费八项措施》,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到实处。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公共机构全面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严格规范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及标志。全面落实国家塑料污染治理要求,推动公共机构全面停止使用第一批名录内的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推动公共机构建设节约型机构、节水型单位,争当能效、水效领跑者。带头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持续推动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5. 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利用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持续强化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原则,围绕能耗总量和强度目标,对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实行预算化管理,强化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按标准要求配备能源计量器具,进一步完善能源计量体系。推动重点用能单位依法开展能源审计,开展达标对标和节能自愿活动,采取企业节能自愿承诺和政府适当引导相结合的方式,大力提升重点用能单位能效水平。严格执行能源统计、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能源管理岗位和能源管理负责人等制度。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节能双控工作,坚持把节能降耗与抓经济增长、环境保护放在同等重要位置,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抓好重点耗能企业节能工作,强化能耗双控目标责任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价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对未完成目标的地方政府实行约谈和问责。

(二)加强分析研判。州县工信部门要加强与电力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密切监测跟踪重点地区、行业及用能单位能耗情况,分析研判能耗变化趋势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定期发布各地区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对重点地区和用能单位开展节能双控督导,督促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三)强化执法监察。州县工信部门要强化重点地区、行业部门日常节能监察,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重大节能监察任务,重点监察兴海县鹏飞有色金属采选有限公司什多龙铅锌矿扩能改造项目和兴海县源发矿业有限公司满丈岗金矿450/采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执行情况。适时开展能耗限额标准贯标等专项监察活动,探索实施节能监察黑名单制度,推动节能监察成果纳入社会诚信评价体系。

(四)密切协同配合。州工业商务信息化局要发挥综合协调、牵头抓总作用,会同发改、财政、住建、交通、市场监管、机关事务管理等多个部门优势,既要强化横向协作沟通配合,指导各县、各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双控工作,也要推动纵向监督服务,进一步完善并落实信息沟通机制,协同发力,共同推动全州节能双控工作见到实效。

附件:重点地区2021年度能耗双控目标

附件

重点地区2021年度能耗双控目标

地区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

降低目标(%

能耗增量控制目标

(万吨标准煤)

共和县

1.5

1.6

贵德县

1.5

0.7

贵南县

1.5

0.2

同德县

1.5

0.2

兴海县

1.5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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