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048170/2022-00158 | 发布机构: | 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22-04-2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南政办〔2022〕22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文件 |
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州建立涉企收费治理长效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
《海南州建立涉企收费治理长效机制工作方案》已经州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3月31日
海南州建立涉企收费治理长效机制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深化涉企收费治理、建立长效机制的决策部署,高效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我州涉企收费治理工作规范化、法治化、长效化,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青海省建立涉企收费治理长效机制工作方案》(青政办〔2022〕8号),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的重大决策部署,聚焦社会和企业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收费问题,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健全制度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形成监管合力,持续推动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地落实,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建立“依法依规、科学规范、统筹协调、公开透明”的涉企收费治理长效机制,为实现泛共和盆地绿色崛起提供更加优良的营商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实行涉企收费事项清单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建立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经营服务性收费、行政委托事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要求企业接受第三方服务事项“五张”目录清单,并纳入收费项目、标准、依据、性质等全部内容,实行分类管理、动态调整,做到“一律公开、没有例外”,方便群众查询和接受社会监督。
围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重点聚焦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严厉查处不落实停征免收有关收费项目、不按要求降低收费标准等行为,坚决杜绝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州财政局牵头,州发展改革委配合,州直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长期坚持)
围绕经营服务性收费,科学界定政府、经营主体、用户的责权关系,妥善处理经济效益与社会公平、企业发展与民生保障、改革与稳定的关系,持续提高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加快完善行业管理制度、行业服务质量规范和评价体系,紧密衔接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堵点问题,制定完善成本监审和收费管理办法,及时疏导价费矛盾,促进行业发展。聚焦规范经营主体收费行为,制定简捷、标准、规范的服务流程,提供安全、便捷、稳定的服务,并在醒目位置和场所公开服务标准、资费标准等信息,不得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不得利用优势地位,强制服务、强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少服务多收费。(州发展改革委牵头,州直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长期坚持)
围绕行政委托、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要求企业接受第三方服务事项,重点梳理以文件、会议纪要等形式委托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含商会)、中介机构等办理的服务事项,除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依法依规予以保留的,其它收费事项一律取消,坚决防止利用行政权力搭车收费;聚焦市场化改革目标任务,现有或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不得转为中介服务并收费,防止应由政府部门承担的费用转嫁企业承担;聚焦收费项目、内容、依据、主体、对象、标准、金额等情况是否公开透明,行政委托、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要求企业接受第三方服务等事项是否列出清单公开公示,破解信息不对称难题。(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司法局、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利局、州农牧局、州文体旅游广电局、州应急局、州林业和草原局、州市场监管局、州税务局、人行海南州支行、海南银保监分局、州气象局等部门分工负责,各县人民政府配合,长期坚持)。
(二)提升涉企收费综合监管水平。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社会和企业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系统治理,精准施策,合力攻坚,切实维护好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1. 完善基础数据。及时归集日常检查、线索核查和专项整治信息,制定收费监管台账,明确重点监管对象,建立州、县二级监管基础数据库,为科学实施涉企收费联合执法奠定基础。(州市场监管局牵头,各县人民政府、州直相关部门分工负责,长期坚持)
2. 凝聚工作合力。建立州、县两级联合执法机制,对涉企收费常态化检查、专项整治、随机抽查、投诉举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综合分析研判,联动监管整治,提升执法效能。(州市场监管局牵头,各县人民政府、州直相关部门分工负责,长期坚持)
3. 落实竞争政策。建立全面覆盖、规则完备、权责明确、运行高效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体系,凡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措施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均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确保政策措施合法有效。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定期组织召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高质量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督查检查和政策措施抽查,强化政策措施增量审查和存量清理力度。加大涉企收费事项公平竞争审查力度,强化追根溯源,跟进整改落实,推动相关政策文件“立、改、并、废”。(州市场监管局牵头,各县人民政府、州直相关部门分工负责,长期坚持)
4. 加强失信惩戒。充分运用“信用中国(青海)”“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青海)”“青海社会组织信息网”等,建立权威、统一、可查询的涉企收费主体信用记录,强化信息互联共享,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失信收费主体在监管方式、抽查比例频次等方面采取差异化措施,建立涉企收费事前、事中、事后全周期闭环监管机制。(州市场监管局牵头,州发展改革委、州民政局配合,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长期坚持)
(三)强化涉企收费成效评估。建立科学评估机制,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成效,防止惠企政策“走过场”,确保各项治理取得实效。
1. 定期评估调查。开展涉企收费评估,健全评估指标体系,公开评估依据程序,鼓励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开展涉企收费状况调查,通过与企业座谈、调查问卷等形式,推进政策完善,规范行为、巩固成果、严防反弹。(州市场监管局牵头,州财政局配合,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长期坚持)
2. 强化结果运用。制定落实定期报告、重大情况通报反馈、重大事项联合督办等工作制度,将涉企收费评估和调查结果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和督查考核重点内容,提升涉企收费治理水平。(州市场监管局牵头,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长期坚持)
(四)加强涉企收费治理工作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治理,营造市场主体良好发展环境,完善部门协同、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1. 建立协调机制。州市场监管局牵头抓总,建立由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州财政局、州民政局等19个部门共同参与的海南州涉企收费治理联席会议制度,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研究解决涉企收费治理重点难点问题;建立有效沟通渠道,随时会商、精准把握,推动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州市场监管局,主要承担日常工作。(州市场监管局牵头,州直各相关部门配合,3月底前完成)
2. 明确各级职责。州级层面,州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涉企收费治理的统筹协调,优化资源配置,组织实施专项行动,推动涉企收费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县级层面,各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涉企收费主体的常态化、长效化监管,全面总结工作成效,于每年12月15日前报送州级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措施,是党中央国务院应对复杂经济形势、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于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微观主体活力,提振各方信心、稳定市场预期、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意义重大。把涉企收费治理摆在突出位置,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政治担当,聚焦问题,精心谋划,周密安排,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部门责任、领导责任、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举措,扎实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切实增强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促进全州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细化责任分工。在联席会议机制统筹协调下,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主动进位,承责履职,上下联动,部门共治,实现涉企收费事项“五张”目录清单全部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由财政部门负责;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属于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由发改部门负责,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目录清单,已与行业主管部门脱钩的由民政部门负责,未脱钩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商业银行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由银保监部门负责;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要求企业接受第三方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三)全面清理规范。坚持问题导向,便民高效征集问题线索,定点走访、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查找问题线索,全面梳理问题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整改时限,逐一摸清底数,逐一整改销号。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全面清理整治违法违规收费,做到该取消的全部取消、该退还的全部退还、该处罚的全部依法处罚,形成联动协同的治理格局。
(四)畅通举报渠道。建立违规涉企收费举报投诉线索高效查处、信息共享、联合惩戒等工作制度,实行问题线索办理销号台账管理,随机回访和抽查问题整改情况,公布整改进度,对一些群众反应但难以及时解决的问题做好解释说明,做到定期回访抓落实,跟踪问效见成效。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12315市场监管服务平台、领导信箱等,全面受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广泛倾听群众意见,回应群众关切。
(五)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和渠道,加强政策解读,大力宣传减税降费政策,多方位扩大政策知晓率,形成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共同参与、共同推进涉企收费治理、营造公平市场环境的良好氛围,助推各项惠企收费政策持续释放。及时总结提炼工作成效和典型经验,曝光一批性质恶劣、社会影响面大的典型案件,建立失信“黑名单”,开展失信联合惩戒,以案示警,以案促改,营造诚信市场环境。
附件:1. 海南州涉企收费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工作规则
2. 海南州涉企收费治理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名单
3. 海南州涉企收费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及联络员名单
4. 涉企收费相关公示表格
附件1
海南州涉企收费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工作规则
为进一步发挥海南州涉企收费治理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作用,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切实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制定本规则。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减税降费、优化实体经济发展环境决策部署,研究并推进惠企政策措施落实落地;
(二)围绕社会和企业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研究解决涉企收费治理重点难点问题;
(三)与行业主管部门建立有效沟通渠道,对涉企收费政策随时会商、精准把握,推动部门间综合治理;
(四)指导督促各县、各相关部门落实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职责,及时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做法;
(五)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州市场监管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司法局、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利局、州农牧局、州文体旅游广电局、州应急管理局、州林业和草原局、州税务局、人行海南州支行、海南银保监分局、州气象局等19个部门组成,州市场监管局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由州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州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州市场监管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由州市场监管局市场秩序规范管理科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或具体负责收费的工作人员担任。
三、会议规则
(一)联席会议。联席会议由牵头单位负责召集,原则上每年年初召开一次全体会议,通报上一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对本年度工作进行研究部署。联席会议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全体或部分成员参加的专题会议。专题研究特定事项时,也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地区和专家参加。各成员单位也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召开联席会议的建议。
(二)联络员会议。联络员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召集,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各成员单位联络员负责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具体工作任务,及时分析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研究需由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建议;指导各县开展涉企收费治理工作,并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办公室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负责收集、汇总各县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撰写涉企收费治理、减税降费分析报告,研究提出需由联络员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建议,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议定事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以联席会议名义印发会议纪要,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职责,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
(五)其他。联席会议不刻印公章,由州市场监管局代章。
四、工作机制
(一)报告机制。各县、各成员单位应将履行减税降费工作职责、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等情况每半年在联络员会议上进行报告,对出台的惠企收费政策措施应当及时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收集有关工作情况和存在的困难问题,向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州政府。
(二)会商机制。牵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或者其他部门提议,及时组织有关部门会商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涉企收费治理工作重大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并推动落实。
(三)调研机制。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组织成员单位赴相关地区、部门开展联合调研,紧扣州委州政府关心、人民群众关注的企业发展的热点问题,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实情,研究分析问题,形成调研成果供州委、州政府决策参考。
(四)督导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发挥职能作用,强化涉企收费治理工作的督导检查。各县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职责,加强对本地区本系统开展涉企收费治理工作、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及议定事项的指导和督促。
附件2
海南州涉企收费治理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名单
召 集 人:马晓伟 州市场监管局局长
副召集人:史金剑 州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成 员:李学良 州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周 瑾 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司成奎 州公安局副局长
华 旦 州民政局四级调研员
赵正花 州司法局副局长
吴 忠 州财政局副局长
张建勋 州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角巴加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管局局长
班玛旦周 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达哇智美 州水利局副局长
余庭旺 州农牧局副局长
王建明 州文体旅游广电局四级调研员
多杰南加 州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项 欠 州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王 琰 州税务局总经济师
张朝阳 人行海南州支行副行长
李 波 海南银保监分局副局长
赵年武 州气象局副局长
附件3
海南州涉企收费治理联席会议制度
办公室及联络员名单
办公室主任:华 忠 措 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科科长
联 络 员:席旦正多杰 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主任科员
华旦扎西 州发展改革委价格科科长
王 延 龙 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干部
乔 多 杰 州公安局治安支队三级警长
关却才让 州民政局基层政权科科长
余 庭 元 州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科科长
先巴东智 州财政局企业科科长
才旦卓玛 州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
和开发利用科科长
张 小 义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业务科科长
邹 思 琪 州交通运输局四级主任科员
贾 国 俊 州水利局规划建设科科长
李 春 桥 州农牧局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袁 亚 伟 州文体旅游广电局执法局副局长
桑 杰 州应急管理局安全科副科长
周 鸿 玉 州林业和草原局工程师
刘 丽 华 州税务局法制科科长
王 晓 姸 人行海南州支行会财科副科长
金 元 海南银保监分局普惠金融科科长
郭 连 云 州气象局四级调研员
附件4
政府部门及其下属单位涉企收费、中介机构收费公示表
单位名称: 填表日期:
序号 |
收费项目 |
是否属于部门及下属单位涉企收费 |
是否属于中介服务收费 |
收费内容 |
法律或政策依据 |
收费主体 |
收费对象 |
收费标准(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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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收费项目”是指政府部门下属单位所有涉企收费、中介机构收费,包括实行政府定价、指导价及市场调节价的项目。
2. “收费依据”是指允许收取服务费用的法律法规或政策依据。
3. “收费标准”栏,对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请填写具体金额标准;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直接注明即可。
政府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委托或指定第三方服务事项公示表
单位名称: 填表日期:
序号 |
服务项目名称 |
服务机构 |
收费标准(元) |
法律或政策依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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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及其下属单位行政委托事项公示表
单位名称: 填表日期:
序号 |
行政委托项目名称 |
委托单位 |
收费标准(元) |
法律或政策依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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