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103100000174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10-3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文件 |
关于印发《海南州建筑业经济运行攻坚行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海南州建筑业经济运行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全省经济形势分析调度会议和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经济运行调度暨保交房工作专题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关于健全统筹调度工作机制要求,进一步提高经济调节调控的效率和质量,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纾困解难,促进全州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盯建筑业总产值、建筑业增加值和建安投资,坚定不移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要求,落实“一表一单一图一机制”工作要求,聚焦政府统筹主导、提升建筑业数据指标、优化建筑业发展环境等重点任务,努力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完成建筑业全年各项经济指标任务。
二、工作目标
健全全州建筑业领域经济指标运行监测预警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对进展不及预期的指标实施预警,及时分析研判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做到早预见、早发现、早处置,切实增强全州建筑业领域经济稳定运行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提高经济调节调控的效率和质量,确保以周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
三、工作任务
(一)成立建筑业经济运行调度专班。专班由州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利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县政府、州发改委、州工信局等15个州直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建筑业经济运行调度工作专班(附件1)。办公室设在州住建局,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建筑业经济运行工作,研究有关建筑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建筑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助推全州建筑业增加值、总产值年度经济目标任务如期实现。(责任单位:州政府办公室)
(二)落实建筑业经济运行调度专班任务分工
1.发挥总体协调调度作用。负责经济调度服务工作机制建筑业专项组领导小组总体协调工作,汇总建筑业经济运行相关数据,定期组织召开经济运行综合分析会议,充分研判经济运行情况,通报季度经济运行指标、投资任务完成情况,着力解决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下月度、季度指导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责任单位:州住建局、州发改委、州水利局、州交通运输局)
2.强化建筑业经济运行调度监测。紧盯年度建筑业增加值增速目标不放松,以建筑业总产值、建安工程投资为重点,收集汇总相关数据,加强分析研判,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政策措施,建立覆盖州、县两级建筑业经济运行服务机制。按照州级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本着“管行业也要管统计”的要求,各成员单位要主动对接、加强服务,及时掌握本行业建筑业企业入库及统计报送情况,协调指导企业按时按要求报送数据,切实提高数据质量,确保全州建筑业产值应统尽统。州住建局负责完成房屋市政、装饰装修等企业的指导纳统;州发改委、州绿色产业发展园区负责对能源、电力等企业指导纳统;州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工程企业指导纳统;州水利局负责水利工程企业指导纳统;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农牧局、州林草局对本地区建筑业企业承揽的地质灾害防治、生态环境整治、农牧业设施建设、草原修复等工程建设项目,指导相关企业及时入库纳统;州教育局、卫健委负责协调做好行业工程建设工程款的支付工作;州数据局负责做好全州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数据的汇总、分析等工作;人行海南中心支行、海南金融监管分局负责加大对本州经济贡献突出、信用良好的建筑业企业及中小型高新建筑业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在信贷利率上提供适当优惠,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助力建筑业企业发展;州工信局负责对我州优秀建筑企业向州外、省外进行推介,提高外埠市场份额;州统计局负责对行业部门开展统计服务指导;各县政府参照建筑业经济运行调度专班模式建立相应的机制,形成一级调度一级、层层压实任务责任的建筑业经济运行调度机制。
建筑业经济运行调度专班办公室牵头建立联络员工作机制,各专班成员单位安排1名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建筑业运行相关指标统计上报,对标分解的建筑业经济运行目标,制定的工作任务等情况,通报每周、月度、季度经济运行指标、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对建筑业经济运行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着力解决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对照月度、季度、年度目标部署下一步的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建筑业经济运行调度专班各成员单位)
3.促进本州建筑业企业稳步前行。加大对本州企业的扶持力度,积极培育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吸引州外优势企业落户我州,支持州内外建筑业企业结成战略联盟,发挥企业在不同地域、专业领域的优势,承接大型项目,提高行业领域内本州建筑业企业市场占有率。提高固定资产投资转化建筑业总产值比例等经济指标。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护航行动计划》等扶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政策,清理针对本州民营建筑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设置的不平等限制条件和要求,保证民营企业平等竞争地位,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责任单位:各县政府,州住建局、州发改委、州交通运输局、州工信局、州水利局、州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建筑业经济数据统计上报。按照省上下达指标,2024年全州计划实现建筑业增加值增速2%,需要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4.3亿元,建筑安装投资增速3%。结合省住建厅《关于建筑业产值季度及年度目标任务分解指标计划的通知》和2024年全州建筑业总产值分地区、分部门指标分解,将2024年建筑业总产值增长指标情况,分解到各县(附件2)、各行业(附件3),各县政府、各行业部门要紧盯全年计划目标,指标逐月细化工作措施,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按月、按季度完成经济指标任务,对未能完成的经济指标,要及时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抓住关键环节、关键企业、关键项目,及时补短板,强弱项,确保建筑业经济指标顺利完成。
4.落实“一表一单一图一机制”。明确我州建筑业经济运行中的短板弱项、工作目标、工作任务等,按照省建筑业经济运行调度专班办公室梳理建筑业经济运行分析表,对照上半年各项指标完成情况,明确建筑业经济指标完成存在的差距,专班成员单位需每周填报进度图(附件4),于每周五由联络员上报建筑业经济运行调度专班办公室。(牵头单位:州住建局;责任单位:各县政府,州发改委、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利局、州供电公司)
5.开展工程项目数据统计。抓住我州三季度施工“黄金期”,各行业部门针对本领域工程项目特点,加快推进项目落地建设。各县要配合主住建、交通、水利等各行业部门每周对房屋市政、交通、水利、电力、能源等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开复工情况、工程进度、州内企业完成的工程量等指标进行统计监测,填写(附件5、6)并由专班成员单位每周五上报建筑业经济运行调度专班办公室;建立重点项目清单,对计划本年度开工但尚未开工的重点项目开展跟踪指导及调度,及时掌握工程项目开工建设遇到的问题,加大服务指导力度,确保项目尽快落地建设,填写(附件7)由联络员按周上报建筑业经济运行调度专班办公室。(牵头单位:州住建局;责任单位:各县政府,州发改委、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利局、州供电公司)
6.加大对重点企业的经济数据监测。对我州经济体量较大、产值贡献率高的企业的合同签订额、工程项目数量、州内外工程承接情况、工程量完成情况、工程结算等情况加大数据监测力度,重点企业每月13号、27号向建筑业经济运行调度专班办公室报送相关数据。(牵头单位:州住建局;责任单位:重点建筑业企业)
(四)挖掘建筑业产值入统增量
7.持续加强企业入库工作。各行业部门每周对房屋市政、交通、水利、能源等工程建设领域总包及专包企业承揽工程项目情况开展调查统计填写(附件8),由联络员于每周五之前上报建筑业经济运行调度专班办公室。建筑业经济运行调度专班办公室每周通过州数据局获取全州工程建设领域中标结果数据,每周梳理有工程量的未入库建筑业企业名单,汇总后按月下发给各县,各县政府要指派专人及时通知企业入库,告知企业入库基本流程及要求,在每月1-10号企业入库的时间区间,由州统计局向建筑业经济运行调度专班办公室反馈企业入库情况,各行业主管部门通过信用惩戒、资质动态核查等措施督促建筑业企业尽快入库。州统计局要加强对各县统计部门的业务指导,并加快企业入库审核工作。(牵头单位:州住建局、州发改委、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利局、州数据局、州供电公司;责任单位:各县政府)
8.规范工程进度款结算。建筑业经济运行调度专班办公室每月面向已入库、将入库的建筑业企业,产值占比较高本州重点企业,开展工程款结算情况调查统计,针对州内工程项目、特别是政府工程项目,对企业工程款结算情况进行调查,将已完成工程量但尚未进行结算的情况按照项目属地及行业发送给各县政府及各州级行业部门。各县政府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指导监督建设单位及时为施工企业开具三方结算单等凭证,并将落实情况于下个月10号之前反馈建筑业经济运行调度专班办公室,保证工程量能够及时纳统,转化为建筑业产值。(牵头单位:州住建局;责任单位:建筑业经济运行调度专班各成员单位)
(五)提升优化建筑业发展服务水平
9.持续加大建筑业龙头企业培育力度。各县政府、相关行业部门要加大对本州企业的扶持力度,鼓励州外企业与本州企业以组建联合体的方式承接我州大型项目。鼓励各地制定政策措施,吸引大型建筑业企业在我州设立子公司。每季度举办或参加涉企资质升级等相关政策解读,引导电力、公路、水利等领域有潜力的建筑业企业提升资质等级。(牵头单位:各县政府、州住建局、州发改委、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利局、州供电公司;责任单位:建筑业经济运行调度专班其他成员单位)
10.掌握本州企业市场占有率情况。在住建、能源、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持续提高本州企业市场占有率。建筑业经济运行调度专班办公室每月根据各行业主管部门上报的工程项目数据统计表,对各领域本州企业市场占有率情况进行通报。州外国有企业、进青企业联合我州企业参与投标且中标,中标金额5000万元以上的,经企业自主申报,在2024年底,由建筑业经济运行调度专班办公室上报省级专班集中统一发文予以通报表扬,并在年度评先评优时优先考虑。(牵头单位:各县政府、州住建局、州发改委、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利局、州供电公司;责任单位:建筑业经济运行调度专班其他成员单位)
11.支持州内企业向外发展。支持州内建设工程企业开拓州外、省外市场,通过搭建交流服务平台、大型推介活动等方式,集中展示我州建筑业企业发展成果及企业优势,打响我州建筑业企业品牌,提高企业的知名度。推动本地企业与州外、省外大型建筑业企业合作,提高州外市场份额。(牵头单位:各县政府;责任单位:建筑业经济运行调度专班其他成员单位)
12.加大对企服务力度。各县政府、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利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实行分管同志负责、主要领导包联服务企业制度,主动走访调研,协助解决企业的困难问题,实行“一月一跑”,主动上门为企业做好服务工作。(牵头单位:各县政府,州住建局、州发改委、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利局;责任单位:建筑业经济运行调度专班其他成员单位)
13.加大与统计部门的沟通协作。对建筑业产值分行业统计、建安工程投资增速分行业统计等事宜加大与统计部门的沟通协作,了解统计相关政策规定,解决企业入库及产值申报中的各类问题,确保能统尽统,防止产值丢失。州统计局要面向住建、交通等部门和建筑业企业,通过现场教学、线上培训等方式,加强建筑业统计知识的业务培训,提升各县、各相关行业部门对建筑业统计工作的认识,加强依法统计、规范统计的意识。(牵头单位:建筑业经济运行调度专班办公室;责任单位:建筑业经济运行调度专班各成员单位)
(六)加强建安投资提升及调度。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中的建安工程投资的月调度工作,对建安投资申报情况进行梳理,查漏补缺,应统尽统,确保建安工程全部计入建安投资,及时掌握建安投资完成情况,增强数据预测的精准性,为相关行业部门精准发力提高建安产值提供数据支撑,每月由州发展改革委填报(附件9),并于每月30号之前上报建筑业经济运行调度专班办公室。(牵头单位:州发改委;责任单位:建筑业经济运行调度专班其他成员单位)
四、保障措施
(一)凝聚工作合力。各县、各相关部门要增强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按照《方案》规定的时限向建筑业经济运行调度专班办公室及时上报各项数据及工作任务落实推进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导,将工作目标分解细化,以周、月、季制定工作措施,将工作任务责任到人,做到“千斤重担人人挑,人人头上有指标”,狠抓工作落实,切实把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出实效,确保各项任务的高质量推进。
(二)细化工作措施。各县、各相关部门要全面落实国家、省州的各项政策举措,把各项政策措施用足用好,要加强对建筑业经济运行的督导调研力度,切实找准建筑业经济运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精准发力、精准施策,及时制定更加有力、有效的政策措施,千方百计保证月度、季度、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强化督导检查。州建筑业经济运行调度专班办公室按季度对落实省、州重大决策部署、经济调度及指标完成情况开展督查督办,采取总结通报、视频调度、督促提醒等方式推动工作落实,确保各项指标保持合理时序进度。
附件:1. 建筑业经济运行调度专班成员单位名单
2. 2024年建筑业总产值分地区分季度指标分解
3. 2024年建筑业总产值分行业年度目标分解
4. 建筑业经济运行进度图
5. 工程项目数据统计表
6. 工程项目明细清单
7. 重点工程项目清单
8. 工程项目总包及专包企业调查表
9. 建筑安装工程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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