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6020400000270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6-03-11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文件 |
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海南州(2026—2027年)城乡居民免费 健康体检及部分疾病(两病)医疗保障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相关部门:
现将《海南州(2026—2027年)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及部分疾病(两病)医疗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职责,认真抓好落实。
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2月4日
海南州(2026—2027年)城乡居民
免费健康体检及部分疾病(两病)医疗保障
工作实施方案
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是州委、州政府确定的一项重大民生 工程,2026—2027年进入第三轮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周期。为持续推进“健康青海·幸福海南”建设,全面提升居民健康素养和疾病早筛早治能力,切实筑牢民生健康防线,结合我州前两轮体检工作成效与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一年体检、一年干预”的原则,完成第三轮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任务,持续推动全州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全覆盖、服务同质化、管理长效化建设,着力构建普惠优质的全民健康体检服务体系。实现60岁及以上老年人体检率达到90%以上;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等慢性病规范管理患者体检率95%以上;低保、特困供养、残疾人等重点困难人群应检尽检。并通过体检结果精准反馈、异常情况及时干预、慢性病规范管理等措施,切实降低重大疾病发病风险,提升全州居民健康水平。
二、体检对象及内容
2026年为第三轮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年,2027年对体检中发现的危害健康因素进行重点干预。
(一)0至6岁儿童管理项目。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中0—6岁(含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内容执行(详见附件3)。
(二)7岁至17岁在校学生体检项目。小学、初中、高中在校学生体检项目按照《国家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实施办法》内容执行,高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体检项目按照学生体检表内容执行(详见附件4)。
(三)18岁至59岁城乡居民。开展一般体格检查、血常规、肝功、肾功、血脂、空腹血糖、尿常规、血清尿酸、心电图、腹部B超、泌尿系统B超、妇科B超、胸部X线、艾滋病、梅毒、乙肝、肺结核、中医药健康指导等体检项目,为35至64岁妇女提供免费“两癌”筛查服务,重点做好35至45岁妇女“两癌”筛查全覆盖。各县针对地区群众健康状况开展个性化体检工作,共和县对现年龄阶段城乡居民全员开展梅毒、艾滋病筛查;贵德县对18至35岁育龄妇女开展梅毒、艾滋病筛查,36至45岁人群开展空腹血糖筛查,46至59岁人群开展空腹血糖、胸片筛查;贵南县对18至30岁人群开展久坐护眼+代谢初筛,31至45岁人群开展代谢预警+甲状腺初筛,46至59岁人群开展慢性病筛查;兴海县对现年龄阶段城乡居民全员开展梅毒筛查;同德县对50至59岁人群开展糖化血红蛋白检测、55至59岁按需开展肺功能测定(详见附件2)。
(四)60岁及以上城乡居民。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内容执行,同时开展一般体格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肾功、血脂、空腹血糖、血清尿酸、心电图、腹部B超、泌尿系统B超、妇科B超、艾滋病、梅毒、乙肝、肺结核、胸部数字化X线摄影(DR)、糖化血红蛋白等项目检查(详见附件2)。
按照就近原则,各县要加强优质医疗资源统筹调配,由县医共体总院牵头,组织疾控中心、妇计中心等专业技术人员成立体检队下沉至乡镇卫生院,协助实施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并通过“固定体检点+巡回体检+入户体检”的方式压茬推进体检工作。体检结果于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短信、纸质报告及网络等多种便民方式及时反馈给群众,并有专业医师做好指标解释和健康指导。
三、实施步骤
(一)摸底培训(1至2月份):开展人数摸底统计、体检人员业务培训、安排布置体检工作任务等工作。
(二)全面实施(3至9月份):3至4月完成辖区各年龄段20%的体检任务;5至6月完成辖区各年龄段60%的体检任务;7至9月完成辖区各年龄段85%以上的体检任务。
(三)验收评估(10至12月底):各地于10月1日前将本地验收评估自查报告和验收申请报至州卫生健康委;12月底前完成验收评估工作,并通报验收结果;在校学生(含高校)健康体检工作自查验收评估报告由各地教育主管部门报各地卫健部门。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康档案。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将体检群众基本信息、生活行为信息和体检信息录入青海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居民个人电子健康档案,并做好档案资料管理。同时要利用面对面随访、健康体检、居民就诊等机会,积极引导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和老年人等重点人群使用“健康海南”便民小程序,查阅居民个人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及时掌握个人身体健康状况。卫健部门要利用州、县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开展数据分析、监测、评估、运用体检数据,更好地为群众提供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为全州卫生工作提供决策参考。
(二)实施分类管理。各县要对一般人群、重点人群进行分类管理,向一般人群宣传和普及健康知识,引导形成良好的生活行为习惯;对0至6岁及以下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纳入重点管理,按照签约服务“一人一策”原则,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推行8类家庭医生签约个性服务包,提供个性化健康干预和指导服务。
(三)完善帮扶机制。各县要建立困难患者帮扶机制,动员职能部门、乡镇、村(社区)参与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工作。对体检发现的肿瘤患者、特殊重大疾病患者要建立“1+1+1”精准健康管理体系即每1名患者由1名村(社区)干部、1名乡村医生或家庭医生团队结对服务),村(社区)干部要督促患者及时缴纳医保,协调申请大病救助、家庭困难救助等就医惠民政策待遇,协助医务人员开展患者随访工作;乡村医生或家庭医生团队要定期对患者随访、引导合理就诊、提出诊疗措施,协调联系医共体专家、转诊等医疗服务。
(四)推进医防融合。各县要推动县域内疾控机构与医疗机构人员队伍、服务项目、医防资源、医防工作、医防培训、医防考核“六个协同融合”发展,构建“防筛诊治管康”六位一体的医防协同融合新模式。卫健部门要加快推进人群健康促进、高危人群发现和指导、患者干预和随访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及医疗服务下沉;要开展常见病、多发病和重大疾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加强综合防控干预;要扎实做好常见病、多发病和重大疾病病例登记报告、危急重症病人诊疗工作,切实推进常见病、多发病和重大疾病的防、治、管融合发展。
(五)做好“两病”医疗保障。卫健部门要将现运行的医保系统、公共卫生管理系统、医共体信息系统、院内HIS系统串接形成信息化大平台,实现“两病”管理相关信息实时共享。医保部门要核定“两病”用药目录,以县域医共体为单位,实现目录、采购、价格、配送、发放、结算“五统一”。县域医共体总院负责设立“两病”闭环管理工作业务指导中心,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配备和使用新一代蓝牙智能血压计和血糖仪,对农牧区患者定期开展测量,为“两病”患者提供精准、精细、及时、规范的管理服务。
五、强化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政府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尽快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为组长,卫健、宣传、教育、公安、财政、医保、各乡镇政府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组,强化部门协同,明确责任分工,全面核查人口统计数据,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各县应体检人数达不到统计部门人口数的以县为单位提交情况说明)
(二)明确部门职责。卫健部门要牵头抓总,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和完善健康档案工作,指导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开展儿童、孕产妇、慢性病、老年人健康教育指导及其危险因素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综合防控干预策略与措施实施指导、防控效果考核评价;宣传部门要做好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政策报道及健康知识宣传;教育部门要做好在校学生(含高校)体检组织、健康档案建立、健康教育及中小学生体检经费落实等工作;公安部门要指导社区民警、村警体检工作开展期间的秩序维护、安保等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及时将两年一次城乡居民健康体检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州、县财政部门统筹保障,每人100元的标准州级财政配套20%、县级自筹80%;医保部门要加强全州“两病”药品集采和发放的监管,对“两病”和特慢病进行备案,及时将“两病”的藏药制剂纳入门诊报销范围,并做好与医保信息系统(平台)的对接,确保纳入工作符合政策规定,“两病”免费发放药品超出资金从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经费中兜底保障;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发动、宣传、动员、组织群众积极参与体检工作,做好现场组织管理,确保体检工作有序开展。
(三)加强资金管理。各县要统筹使用基本公卫、重大公卫、“两癌筛查”等各类项目资金。按照州级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人群和资金数量,制定体检工作计划表,按照机构任务完成情况和季度督导、半年考核结果,拨付专项资金。参与体检工作的各级医疗机构要按照《青海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将体检资金列入本机构医疗服务性收入,统筹资金支出,开展监测,开展绩效评价,确保资金规范使用。体检服务中所使用的药品和医用耗材,须统一通过青海省医保服务平台进行采购。体检费用若超出专项资金预算范围,超出部分则由提供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自行承担。同时要规范体检资金管理,不得用于开展基本建设工程、购置大型设备等费用支出。
(四)广泛宣传发动。全面发动乡镇、村(社区)和各部门干部职工积极支持、参与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工作,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召开群众会议、电视播报、报刊专栏宣传、流动宣传车巡回宣传、村(社区)干部及乡村医生上门宣传等方式,多渠道向群众宣传加强城乡居民健康体检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广泛发动群众积极主动参与。
(五)强化体检分析。各县卫健局牵头对体检结果进行全面分析,建立本地区疾病谱,形成死因监测分析报告、0至6岁儿童健康状况、传染病、60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状况、艾滋病性病流行趋势、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中小学校学生健康监测结果、妇女“两癌”筛查、妇女健康体检及个性化体检情况等10个专项分析报告,州疾控中心、州妇计中心按照各自工作职责牵头完成全州10个专项分析报告于2027年1月10日前报州卫健委。
(六)加强督导考核。各县要根据任务进行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明确工作目标,严格落实月报告制度,自2026年4月起每月5日前向州卫健委上报《海南州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情况统计表》(附件5),州卫健委定期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开展督查,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进度。
附件:1. 海南州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及部分疾病(两病)医疗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2. 全民免费健康体检表
3. 1至8月龄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12至30月龄儿
童健康检查记录表,3至6岁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
4. 7-17岁学生体检表
5. 海南州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情况统计表
6. 全州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和“两病”医疗保障工作
考核评价细则
附件1
海南州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及部分疾病
(两病)医疗保障工作组
组 长:索朗德吉 州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吴 永 洁 州卫生健康委主任
成 员:童 璨 州委宣传部副部长、网信办主任
吴 得 庆 州公安局政治部主任
羊本才让 州教育局副局长
肖 周 丽 州财政局副局长
王 万 远 州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祁 生 辉 州医保局副局长
童 应 庆 共和县政府副县长
万 么 措 贵德县政府副县长
南 太 加 贵南县政府副县长
纳 玉 贵 同德县政府副县长
桑 杰 兴海县政府副县长
工作职责:全州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及部分疾病(两病)医疗保障工作组要做好全州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及部分疾病(两病)医疗保障工作统筹决策、协调推进、督导考核、保障落实,确保全民体检工作高效有序实施,确保应检尽检、质量可靠、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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