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6051400000333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6-05-28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文件 |
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海南州稳定牛羊出栏 促进产销 衔接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州总工会,省驻州相关单位:
《海南州稳定牛羊出栏 促进产销衔接若干措施》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5月14日
海南州稳定牛羊出栏 促进产销
衔接若干措施
为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群众增收,拓宽农畜产品销售渠道,安排州级支农资金1000万元,分领域、分时季、分种类奖补。现制定如下措施。
一、出栏奖补。对群众出栏牛羊实施分季、分类奖补,适当提高淡季出栏补贴,推动牛羊错季、错峰、平稳、有序出栏,提升市场供给能力,助力群众持续增收。同时,支持各县完成年度牛羊出栏计划任务。(牵头单位:州农牧局,责任单位:各县人民政府)
二、收购奖补。对年收购量达到各地实施方案相关标准,务工就业、订单收购等联农带农成效显著的农牧企业等经纪组织和经纪人给予一次性奖补。(牵头单位:州农牧局,责任单位:各县人民政府)
三、屠宰奖补。结合各地牲畜屠宰淡旺季,对屠宰加工企业实行分季奖补,适当提高淡季屠宰补贴,支持企业提升屠宰加工能力,力争全州年度牛羊屠宰量同比增长十个百分点。(牵头单位:州农牧局、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县人民政府)
四、销售奖补。拓宽省外农畜产品销售渠道,年销售量达到各地实施方案相关标准,务工就业、订单收购等联农带农成效明显的经营主体给予一次性奖补。对利用电商年销售额达到各地实施方案相关标准的经营主体,给予一次性奖补。(牵头单位:州农牧局、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县人民政府)
五、推介奖补。对主动参与省内外文旅赛事、农畜产品推介等活动的农牧业经营主体,给予一次性奖补。(牵头单位:州农牧局、州文体旅游广电局、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县人民政府)
各县结合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统筹各级资金,研究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明确各奖补标准条件。强化政策宣传,积极引导农牧业经营主体和群众主动参与,精准释放政策效能。加强政策落实全过程监管,严禁暗箱操作、优亲厚友,严肃查处虚报冒领、套取奖补等违规行为。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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