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048170/2023-00921 | 发布机构: | 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23-11-2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食品药品 |
我州农牧区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严厉查处无证生产经营行为,全力取缔食品“黑作坊”和“黑窝点”,严查农牧区经营假冒食品、“山寨”食品、“三无”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对来源不清、渠道不明、标签不规范等问题食品,全部予以下架,进行依法处理。截至目前,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8100户(次),检查覆盖面100%,排查发现问题隐患236条,处置完成率为100%。共查办食品案件99起,收缴罚没款44.63万元,移交公安机关3起。组织监督抽检食品1464批次,不合格12批次,收缴假冒伪劣的食品数量685公斤。
深入贯彻食品安全“四个最严”重大要求,规范农牧区食品供应主渠道,加强进货源头、贮存运输和销售过程管控,对建立档案、登记备案等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对确定的定点配送单位,发挥其“货正源清”的食品质量把控优势,推动其向规范化、规模化发展,逐步实现对乡镇、村落全覆盖配送。鼓励、引导连锁食品销售企业、电子商务平台在农牧区设立乡村便利店,减少食品销售中间环节,积极探索农牧区食品安全配送新模式。
努力构建“大宣传”格局,通过设置宣传牌、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等方式,开展乡镇食品安全宣传。运用微信公众平台及政府网站向社会发布监管动态、食品常识、法律法规、办证指南、抽样检验信息80余篇,为我州农牧区食品监管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宣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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