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048170/2023-00933 | 发布机构: | 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23-12-2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乡村振兴 |
兴海县“小切口”彰显乡村振兴“大作为”
严格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调整轮换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坚持选派条件“硬指标”,统筹干部资源,优化驻村队伍,按照“先定村、再定人”的工作思路,深入调研、认真分析、反复沟通、摸清需求,以“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的方式,通过先审再核、逐级遴选、科学组队,切实把好人选政治关、能力关、身体关,从省州县直机关单位和乡镇精准选派72名干部到24个村开展驻村帮扶工作。
建立驻村干部培训长效机制,定期开展培训,提升履职能力。聚焦驻村干部能力提升,精心设计培训课程和培训内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中央和省州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策会议、文件精神等,以专题学习会、座谈交流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省州各级各类专题培训班为载体,积极开展驻村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培训,切实把主题教育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乡村振兴的自觉与担当。
严格落实《青海省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管理办法》,认真执行驻村干部请销假制度,督促驻村干部及时向县委组织部和乡镇党委进行登记报备,跟进驻村干部日常管理。用好用活青海省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信息管理系统,安排专人动态监测驻村干部在岗履职情况,常态化推进驻村干部日打卡日报告,驻村干部打卡率保持在99%以上,有效杜绝驻村干部“走读式”“两头跑”。及时印发《兴海县驻村干部管理情况督导工作方案》,集中利用5天时间采取“四不两直”工作法,深入各乡镇和部分派出单位对驻村干部履行职责和落实关爱措施等情况进行督查,突出问题导向,坚持真督实导,充分发挥督查指挥棒作用,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督促乡镇党委和派出单位落实双重管理制度,跟踪掌握驻村干部工作情况,认真开展驻村履职谈话,帮助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保障。会同相关部门深入乡镇村社调研检查,发现识别基层一线敢担当、善作为的优秀驻村干部,延伸跟踪培养触角。全面落实驻村干部工作经费48万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11.52万元等待遇保障,认真执行干部健康体检、休假疗养等政策规定,确保驻村干部下得去、待得住、融得进、干得好。
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等制度,推动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配合村“两委”入户开展防返贫动态监测排查,推动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积极协助完成村集体经济收益目标任务。充分调动村“两委”成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联系走访群众,帮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积极协调解决各类矛盾纠纷,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