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048170/2023-00941 | 发布机构: | 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23-10-1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南政办〔2023〕56号 | 所属主题: | 州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 |
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海南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023年版)》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青海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青政办〔2023〕46号)精神,对《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南政办〔2022〕67号)部分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机关、设定依据进行调整,修订形成《海南州行政许可事项通用清单(2023年版)》和《海南州州级各部门(单位)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已通过合法性审查,并经州政府同意,现予公布。
各县、州直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海南州行政许可事项通用清单(2023年版)》和《海南州州级各部门(单位)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各县于10月底前编制公布县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调整完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明确子项、办理项、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审批程序、审批时限、收费、许可证件、数量限制、年检年报等内容,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扎实有效做好全面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各县、各有关部门审改牵头机构要及时将工作情况反馈州政府审改办,对各方面遇到的问题,州政府审改办及时研究解决。
本通知自印发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海南州行政许可事项通用清单(2023年版,共308
项)
2. 海南州州级各部门(单位)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
年版,共262项)
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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