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5011500000059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5-01-1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州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
海南州水利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报告
海南州水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有效推进,海南州水利局从组织领导、健全制度、方案制订到具体实施等方面狠抓落实。一是成立了领导小组,确保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力领导。二是健全机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规划和实施全局政务公开工作。三是完善工作制度。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对《海南州水利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和《海南州水利局政务公开五项制度》等制度,做了梳理和完善,进一步完善了工作制度。
(一)规范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根据《海南州水利局政务公开五项制度》规定,州水利局在确保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的同时,对政务公开的范围、形式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对水利法规政策、水利规划、各科室工作职责、办事规则等需要公开的事项进行了全面公开,并坚持制度规章上墙,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对局内部财务收支、人员任免、职称评聘、奖惩等有关情况在单位内部进行公开。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坚持把群众关心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把水利项目信息公开作为重点。利用“青海海南水利”微信公众平台,在严格保密和信息公开制度的前提下,公开相关关业务知识,让公众了解水利工作,提高透明度,进一步普及水利知识,提高了普及率。截止目前共发布信息50条。
(二)创新工作方法,拓展公开渠道。一是及时、主动公开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录。截止目前,州水利局公开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共103件,其中水资源论证审批2件,水土保持方案审批70件、水利基建立项审批18件,河湖管理行政审批13件,更新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服务指南,公开了行政审批服务清单、项目名称、设置依据、服务时限并按规定及时公布了相应事项审批情况;依托海南州政府门户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把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将防汛抗旱责任制名单、水利项目信息等编制公开目录,逐一上网发布。二是充分利用海南州政务中心水利局窗口等场所,拟通过印发办事手册和一次性告知单,以及设立政务公开专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为群众提供常年的便利服务,让各职能部门的运作情况置于“阳光”下,防止了“暗箱”操作等问题。三是利用电视、APP等新媒体,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让群众能以互动的方式了解水利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0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7506.1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2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部分信息公开内容的解读不够深入,公众难以理解专业性较强的水利信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有时存在信息更新滞后现象;与公众的互动交流还不够充分,未能及时回应公众关切的一些热点水利问题。
(二)改进措施:加强信息解读工作对水利政策法规、工程技术等专业性信息进行解读,提高公众的理解度;优化信息审核发布流程,明确各环节时间节点,加强对信息更新的督促检查,确保信息及时公开;加大对公众关切问题的收集与回应力度,增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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