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6020800000096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6-02-11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州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
海南州公安局2025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州委州政府、省公安厅的具体工作部署,海南州公安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多维度精准发力,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便民化水平,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报告全面反映2025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始终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作用,精心安排部署,推动政务公开水平不断提升,形成了齐抓共管、纵横结合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细化公开事项。规范政务公开主体、事项、程序等内容,将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及时制定下发《关于做好海南州公安局2025年政务公开相关工作的通知》,明确政务公开具体事项(19项)、公开依据、公开方式、责任部门等,安排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发布的管理、更新和日常监测,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安全、有效。
(三)畅通公开渠道。坚持线上公开和线下公开同步发力,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着力创新信息公开形式,以“海南公安”微信公众号、“青海海南州交警支队”微信公众号、海南公安信息网等媒介为主要载体和公开平台,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依法、主动、及时准确发布警务动态、便民措施、政策宣讲、政策咨询等工作信息,累计发布公开信息12000余条。
(四)灵活公开形式。通过开展警营开放日、精心设置装备展示、主题图文、便民服务、集中管观摩等活动,邀请“两代表一委员”、社区群众、学生代表、走进警营,进一步畅通民意渠道,近距离了解公安工作。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夏季行动”集中宣防活动、安全感满意度“双提升工作”活动等,通过印制反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非法集资、交通安全等方面的普法知识宣传材料,组织民警面对面地向群众开展安全防范知识宣传,有效提高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83776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26434 | ||
行政强制 | 5237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73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问题
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度不足,部分民生关切事项解读不够通俗化,群众理解度有待提高。二是政务新媒体互动性有待加强,线上咨询回应的及时性和针对性需进一步优化。三是基层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不均衡,部分人员对复杂申请的政策把握和办理的规范把握不够精准,影响办理效率。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深化重点领域公开,聚焦执法办案,民生服务、安全治理等核心领域,及时公开重大案件处理结果、专项打击整治成效、交管“高效办成一件事”等政策措施,采用图文图解、案例解读等通俗形式提升信息可读性。二是优化平台服务效能,强化政务新媒体互动功能,缩短线上咨询回应时限,完善线下自助专区服务,构建“线上+线下”联动的公开服务体系。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常态化开展政策法规和业务技能培训,建立案例分享机制,提升工作人员公开审查、申请办理和舆情应对能力。四是健全考核监督机制,细化政务公开考核指标,加大专项督查力度,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定期“回头看”,持续提升公安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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