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048170/2021-01179 | 发布机构: | 州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21-08-3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解读 |
政策解读:海南州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
7月6日,州政府办公室下发《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州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的通知》(南政办〔2021〕29号),现将有关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背景意义
为做好2021年立法工作,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切实落实好州委、州政府领导关于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的批示精神,州司法局于2020年9月开始广泛征集立法建议项目,征求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及有关社会团体建议,共征集到立法建议项目3项。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州委历次全体会议精神基础上,对征集到的项目反复筛选,积极协商,向州人大常委会请示,编制了《海南州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经州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审议,并报经十三届州委第127次常委会议审定同意后印发实施。
二、主要考虑
立法工作计划编制主要考虑了以下因素: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准确把握立法方向,紧紧围绕推进地方治理制度创新
和治理能力建设选项定题;二是聚焦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
优先考虑深化改革急需、人民群众期盼、实践经验基本成熟、
各方形成基本共识、出台时机适宜的项目;三是注重立法项目与州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相衔接,同时体现立法工作“立、改、废、释”相结合的要求。四是《计划》编制一方面主动对接、积极融入全州重大发展战略、重大决策部署,推进重点领域立法,保障立法进程与我州经济社会改革发展,全面深化法治海南建设客观需要相适应。
三、主要内容
2021年力争年内完成项目3项,现就项目安排情况说明如下:
拟由州人民政府审议的规章3项:
(一)目前,全州共有住宅小区351个,实行专业物业管理小区94个,具体开展物业服务企业25家,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39个。随着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化,业主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小区环境脏乱差、物业管理滞后等现象已成为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为进一步维护业主合法权益,规范物业管理,制定一部与上位法有效衔接的政府规章十分必要,建议制定《海南藏族自治州物业管理办法》。
(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2019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现场考核巡查情况的通报》指出“地方安全生产立法滞后于经济和社会发展速度,无法有效通过地方立法解决区域性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为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明确行业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保障安全生产执法水平,急需制定一部安全生产方面的政府规章,建议制定《海南藏族自治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三)为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的修改,保障法制统一,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改革事项清理的统一部署,及时、全面清理我州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
重点调研项目1项:
随着光伏园区面积的不断扩大,园区内道路、草原植被、废弃光伏板、生活垃圾等问题日益凸显,为了使园区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化、规范化,制定符合州情、切实可行、具有可操作性的地方性法规十分必要,建议将《海南藏族自治州光伏园区生态保护条例》列入重点调研项目。
酝酿论证项目1项:
州政府制定的《海南州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方案》《海南州可持续发展规划》中已明确规定需制定《海南州可持续发展促进条例》,建议将《海南藏族自治州可持续发展促进条例》列入酝酿论证项目。
四、关于其他相关项目的说明
州司法局在征求立法项目建议的过程中,州文体旅游广电局建议,暂缓制定列入《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起草调研项目的《海南藏族自治州旅游景区建设管理条例》,待省级相关法规规章出台后,再制定我州关于旅游发展建设领域的地方性法规或者规章。此外,对工作急需,条件成熟,但没有纳入年内完成的项目,有关部门可以适时提出立法建议,经州司法局审查,报州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也可纳入立法提交项目,并提请州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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