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048170/2022-00022 | 发布机构: | 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23-03-2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解读 |
《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青政办〔2022〕47号)的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和监管效能,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2022年9月,州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南政办〔2022〕67号,以下简称《通知》),公布《海南州行政许可事项通用清单(2022年版,共301项)》和《海南州州级各部门(单位)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共227项)》,在全州范围内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为便于各地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现就《通知》及海南州清单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青政办〔2022〕47号)的精神,构建形成衔接国家、省级统筹、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做好海南州“放管服”改革工作,将中央、省级层面依法设定在我州实施的地方性法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全面对接落实中央、省级主管部门统一制定的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大幅提升行政许可标准化水平,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和监管效能,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据此,对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青海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清单(2022年版)》《青海省省级各部门(单位)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梳理形成了《海南州行政许可事项通用清单(征求意见稿)》《海南州州级各部门(单位)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我州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征求了31个行业主管部门和5个县意见,共收到61条意见建议,经多次沟通衔接,对清单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海南州行政许可事项通用清单(2022年版,共301项)》(以下简称《通用清单》)和《海南州州级各部门(单位)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共227项)》(以下简称《州级各部门清单》),同步起草了《通知》。
二、主要内容
《通知》的内容共有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工作目标。提出2022年底前,构建形成衔接国家、省级统筹、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于今年8月底、10月底前分别编制公布州、县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将中央层面、省级层面依法设定在我州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全面对接落实省级主管部门统一制定的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大幅提升行政许可标准化水平,“十四五”时期基本实现同一行政许可事项在全州不同地区和层级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
第二部分是工作任务任务。包括分级编制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依法依规遵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清查整治变相许可,加强清单事项监督管理等内容。
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保持上下联动、强化监督问责3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三、清单主要内容
《通知》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工作目标。包括编制清单的时间节点、今年的目标任务和“十四五”时期实现的目标。第二部分是工作任务。包括分级编制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严肃清理整治变相许可,全面加强清单事项监督管理。第三部分是工作要求。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问责、保持上下联动3个方面。第四部分是附件。包括《通用清单》和《州级各部门(单位)清单》。清单内容主要包括州级主管部门、事项名称、实施机关(层级)、设定依据、备注5个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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