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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州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6030400000271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6-03-11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策文件

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 分工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3-04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省驻州各有关单位:

2026<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已经十五届州政府第六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

 

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34   

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

 

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已通过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充分立足我州实际,全面对标认领了省《政府工作报告》各项目标及重点任务,明确了年度整体工作安排及要求。切实落实好《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现就有关重点工作分工如下:

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一)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左右,力争更好结果

牵头单位: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相关部门

2.城镇新增就业2200人以上,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4.7万人次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

牵头单位: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相关部门

3.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省定目标以内

牵头单位: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相关部门

4.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

牵头单位: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农牧局

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相关部门

5.粮食总产量保持在16万吨以上

牵头单位:州农牧局

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供销联社

6.黄河出境断面水质保持在类以上,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保持在98%以上

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

7.完成省级下达我州碳排放双控和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

牵头单位: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州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相关部门

(二)持之以恒改善生态环境,在建设生态立州上增绿添彩

8.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高质量推进青海湖国家公园创建工作,协助做好泛共和盆地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牵头单位:州林草局、州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生态环境局、州文体旅游广电局

9.持续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优化提升光伏治沙效能,完成水土保持治理12.8万亩。

牵头单位:州林草局、州水利局

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财政局、州生态环境局

10.州级财政继续安排资金5000万元,实施城镇绿化改造提升项目,不断厚植泛共和盆地绿色崛起的底色。

牵头单位:州林草局

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财政局

11.统筹推进美丽系列建设,开展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力争全州环境空气质量保持在全省前列。

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相关部门

12.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持续强化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牵头单位:州水利局

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

13.抓好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确保土壤环境质量稳定可控。

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农牧局

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相关部门

14.配套州级财政资金5000万元,推进共和、贵德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管用一体化,实现全域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

牵头单位: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共和、贵德县人民政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局、州林草局

15.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格执行排污许可、环境评价、资源总量管控等制度,从严落实生态环境常态化监管和问责机制,坚决守牢生态保护红线。

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州自然资源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水利局、州农牧局、州林业和草原局

16.稳妥推进生态环境机构改革,抓好环保反馈问题整改清仓见底

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相关部门

17.深入落实林草长制,规范林草征占用审批管理。

牵头单位:州林草局

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

18.出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方案,构建生态产品调查监测体系和补偿制度,探索生态价值转换路径

牵头单位: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局、州水利局、州农牧局、州林草局

19.落实碳排放双控制度,大力推进节能降碳改造,拓展清洁供暖范围,加快绿色转型步伐。探索建设智能电网和微电网,扩大绿电应用,彰显绿电价值。

牵头单位: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持之以恒扩大有效需求,在厚植发展动能上蓄积优势

20.加快贵德至同德公路建设,开工同德至玛沁公路项目,建成尖扎至贵德公路,全面投运共和机场。

牵头单位: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交通局

配合单位:相关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相关部门

21.完成青海湖水位上涨淹没区农牧民住房搬迁及配套工程,高效推进哈干水库和S207S208旅游公路改扩建等重大项目,加快共和盆地布哈河引调水、沿黄高速贵德至共和段等项目前期,开工建设三滩引水大河坝水库工程。

牵头单位: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利局

配合单位:相关县人民政府,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局

22.实施引大引强引头部行动,全年招商引资到位资金突破100亿元

牵头单位: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相关部门

23.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提高基础养老金,提升居民消费能力。

牵头单位: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州农牧局

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

24.优化两新政策实施,充分释放文旅、康养、赛事、银发、托育、夜间经济等消费潜力,打造农体文旅商养融合消费新场景。

牵头单位: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相关部门

25.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双百助企便民行动,新增限上商贸企业3家以上。

牵头单位: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民政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文体旅游广电局、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6.实施青企网销培优计划,激活电商、直播带货新动能。

牵头单位: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7.清理消费领域不合理限制,落实带薪错峰休假,全方位提振消费信心。

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28.深化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展不正当竞争专项整治。推进新一轮营商环境优化行动,推动惠企利民政策直达快享,健全规范涉企执法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相关部门

29.加强互联网平台企业监管,规范直播带货等经营活动,打造法治经济、信用经济。

牵头单位: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30.强化县乡村三级物流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城市商贸设施网络。

牵头单位: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州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相关部门

(四)持之以恒壮大产业集群,在锻造增长引擎上向新图强

31.启动实施海南清洁能源外送基地州内电源点项目,核准开工青粤直流通道,前瞻谋划第三条外送通道。

牵头单位: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配合单位:相关县人民政府

32.全力推进同德国能100万千瓦光伏、大基地100万千瓦风电、黄河10万千瓦光热项目建成并网,加快哇让、多隆、同德3个抽水蓄能电站建设进度,争取茨哈峡、尔多水电站纳入国家规划。

牵头单位: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配合单位:相关县人民政府,州自然资源局、州林草局

33.发展清洁能源装备制造业,推进绿电直连建设,实现绿电就地消纳。

牵头单位: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配合单位:相关县人民政府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34.持续推进地热资源开发利用和成果转化。

牵头单位: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配合单位:相关县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科学技术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5.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吸引更多绿算项目落户。

牵头单位:州数据局

配合单位:相关县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36.推进深海之光、科恩绿算智算项目建成投运,加快万界京峰大型智算项目开工建设,海南联通与大唐、得优智算等新型电力设施项目落地实施,力争算力规模突破5000P

牵头单位:州数据局

配合单位:相关县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37.深化数据援青,加强跨区域算力协作,构建一体化协同发展机制。

牵头单位:州数据局

配合单位:相关县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38.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创新医疗、教育、社会治理等领域应用场景,推动人工智能赋能千行百业。

牵头单位:州数据局

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相关部门

39.按照清清黄河旅游带部署,加快共和高原特色工业旅游新高地、贵德旅游度假区、青海湖游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全力推进清清黄河、龙羊峡5A级景区创评工作,提升改造贵南直亥雪山景区基础设施,打造生态旅游品牌路线。

牵头单位:州文体旅游广电局

配合单位:相关县人民政府

40.提档升级环湖南岸旅游基础设施,提升旅游服务质量。

牵头单位:州文体旅游广电局

配合单位:共和县人民政府

41.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开发水上运动、峡谷徒步、低空旅游等户外产品,推动生态旅游向观光+体验+度假+研学模式转变。

牵头单位:州文体旅游广电局

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

42.用好3000万元州级文体旅游融合发展资金,办好青海湖杯等系列文旅融合活动,推动赛事IP更好转化为旅游流量,确保旅游人次和收入增长20%以上。

牵头单位:州文体旅游广电局

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财政局

43.实施牦牛、藏羊、青稞等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实现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生产供应、精深加工、品牌价值三链同构

牵头单位:州农牧局

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科技局、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州供销联社

44.开展牦牛高原珍宝独特价值挖掘提升计划,推动同德牦牛养殖基地升级为省级产业园。

牵头单位:州农牧局

配合单位:相关县人民政府,州科技局

45.加快龙羊峡冷水鱼科技产业园规划落地实施,合理推进羊曲水面资源开发利用。

牵头单位:州农牧局

配合单位:相关县人民政府

46.继续安排州级农牧产业发展资金5000万元,深度推进牦牛、藏羊高效养殖,大力支持农畜产品精深加工,全力促进农牧民群众增收致富。

牵头单位:州农牧局

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财政局

(五)持之以恒统筹城乡发展,在促进共同富裕上走在前列

47.安排州级财政专项资金5000万元,深入实施城市更新示范、房屋品质和物业服务质量提升等行动,全面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

牵头单位: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财政局

48.全力推进城镇生态绿地和公园体系建设,合理布局城区口袋公园。

牵头单位: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林草局

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

49.大力发展各具特色的县域经济,持续提高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引导产业、人口及要素资源向县城和重点城镇集聚。

牵头单位: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0.做优家政、双语护工等新就业形态,保障农牧业转移人口在城镇稳定就业。

牵头单位: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

51.持续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序推进高原好房子建设。

牵头单位: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52.完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

牵头单位: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

53.严守耕地红线,高质量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5万亩以上。

牵头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农牧局

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54.加力实施粮油作物单产提升行动,确保粮食、油料种植面积稳中有增。

牵头单位:州农牧局

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

55.深入实施高原特色种业振兴行动,促进冷凉蔬菜扩规增量、牦牛藏羊优质优价、冷水鱼树品牌拓市场。

牵头单位:州农牧局

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56.面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

牵头单位:州农牧局

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

57.扎实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全面摸清新时代三农工作家底。

牵头单位:州统计局

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

58.统筹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强化精准帮扶、兜底帮扶、开发式帮扶。

牵头单位:州农牧局

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相关部门

59.开展农牧区供水优化提升攻坚行动,确保集中供水保证率达到95%以上。

牵头单位:州水利局

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农牧局、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60.抓好老旧电网提升改造,实施兴海南部三乡集中点光伏提升工程。

牵头单位: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配合单位:相关县人民政府

61.优化农牧区道路交通网,新改建农村公路1400公里。

牵头单位:州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

62.持续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健全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美乡村24个,让农牧民群众生活更好、日子更甜、乡村更具生机活力。

牵头单位: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相关部门

(六)持之以恒推进改革开放,在激发内生动力上赋能增效

63.严格落实《民营企业促进法》,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

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相关部门

64.开展经营主体质量提升行动,建立政企常态化沟通协商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力支持扩大内需、科技创新、中小微企业等重点领域。

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海南州分支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分局

65.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动国有资本向特色优势产业布局,实现保值增值。

牵头单位: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

66.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盘活低效用地、闲置房产,用好存量基础设施。

牵头单位: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相关部门

67.深度参与一带一路、新时代西部大开发等国家战略,加强同江苏省、海口市及央企在清洁能源、绿色算力、自由贸易等领域务实合作,精心组织参加青洽会、生态博览会等重点节会,开创协作共赢新模式。

牵头单位: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相关部门

68.发挥西海海关海南工作站作用,扩大冷水鱼、冷凉蔬菜出口规模,深挖蜂产品、民族手工艺品等出口增长潜能,确保进出口总额增速达到10%

牵头单位: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农牧局、州政府各相关部门

69.全面推进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

牵头单位:科学技术局

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相关部门

70.开展加强科技开放合作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三年行动,聚焦四地产业,联动省内外高校与科研院所,深化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牵头单位:州科学技术局

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相关部门

71.实施企业梯度培育工程、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年内培育新增规上企业3家、创新型中小企业3家、专精特新企业1家。

牵头单位: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相关部门

72.支持能源央企、科研机构、院士工作站等在海南布局研发机构、实证及中试基地。

牵头单位:州科学技术局

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相关部门

73.用好州级财政人才发展资金1000万元,支持壮大科技人才队伍,激发创新创造动力活力。

牵头单位:州科学技术局

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持之以恒增进民生福祉,在提升幸福指数上尽心竭力

74.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导向,实施稳岗扩容提质行动,落实好减税降费、稳岗返还、就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措施,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农牧民、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

牵头单位: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相关部门

75.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完成技能培训4000人次以上。

牵头单位: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相关部门

76.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体系,鼓励零工市场社会化运行,有组织有规模转移就业8000人次以上。

牵头单位: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相关部门

77.培育清洁能源、绿色算力等领域新职业新岗位,推进新就业群体友好场景建设,提升州内就业吸纳能力。

牵头单位: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相关部门

78.完善治理欠薪长效机制,持续打造无欠薪项目、行业和地区。

牵头单位: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相关部门

79.新建州第一民族高级中学教学楼、贵德县河阴小学食堂、共和县第二民族中学8个校园基础设施项目,完成共和县中学改扩建和第一小学迁建任务,启动共和县第三寄宿制小学迁建工作,不断增加学位供给。

牵头单位:州教育局

配合单位:相关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相关部门

80.开展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高中教育特色发展。落实中职双优计划,办好高级技工学校,做强特色专业。

牵头单位:州教育局

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

81.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动教育三个样板落地落细。

牵头单位:州教育局

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

82.继续投入州级财政资金5000万元,全力支持教育高质量发展。

牵头单位:州教育局

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财政局

83.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统筹推进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扎实开展推广三明医改经验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两个省级试点,全面完成州人民医院三甲创评任务,开工建设共和县中医院住院楼项目

牵头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医疗保障局

84.用好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深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深入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

牵头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

85.强化防治康管全链条服务,开展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两病患者健康管理及新一轮包虫病防治攻坚行动。

牵头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

86.提升医保基金监管能力,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牵头单位:州医疗保障局

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87.安排州级卫生事业发展资金2000万元,推进智慧医院建设,推广人工智能、远程医疗应用,开展巡回医疗、移动医疗,把优质医疗资源送到群众家门口。

牵头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财政局

88.实施高质量参保行动,鼓励支持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职工保险。

牵头单位:州医疗保障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

89.健全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落实生育相关政策,努力实现生娃基本不花钱。

牵头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

90.大力发展托幼一体服务,为带娃家庭减负

牵头单位:民政局、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

91.健全养老服务网络,扩面提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牵头单位:民政局

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

92.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持续提升退役军人幸福感荣誉感。

牵头单位: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相关部门

93.健全惠民殡葬政策与全链条监管机制,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

牵头单位:州民政局

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相关部门

94.完善困境儿童、残疾人等群体保障体系,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助尽助。

牵头单位:州民政局

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

95.实施公共文化服务提质增效行动,健全文化产业和市场体系,扩大优质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

牵头单位:州文体旅游广电局

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

(八)持之以恒抓好基层治理,在推进平安建设上强基固本

96.始终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落实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十项行动三项计划,实施民族手工艺品牌培育、民贸民品产业提升行动和社区石榴籽家园提级工程,提升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夯实民族团结进步基础。

牵头单位: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相关部门

97.统筹品牌赛事、群众体育、民族传统体育和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支持校园棒球和足球事业健康发展。

牵头单位:州文体旅游广电局

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财政局

98.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让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欣欣向荣。

牵头单位:州教育局

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民族语文工作中心

99.深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和能力建设,推进基层综治中心规范化实战化运行。

牵头单位:州公安局

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

100.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实现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化解常态化。

牵头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101.实施九五普法,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规范提升三年行动。

牵头单位:州司法局

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102.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坚决防范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牵头单位:州公安局

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司法局

103.完善凝聚服务群众机制,发挥群众团体、社会组织、志愿服务作用,共建共治共享幸福美好家园。

牵头单位:州民政局

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相关部门

104.全面完成年度债务化解任务,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

牵头单位:州财政局

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

105.持续巩固安全生产体系建设成效,推进一件事全链条专项整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牵头单位:州应急管理局

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相关部门

106.加强气象、水文、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推进人防+技防深度融合。

牵头单位:州应急管理局

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气象局、州水利局、州自然资源局

107.扎实推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专项整治,提升高层建筑火灾防范和救援能力。

牵头单位: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应急管理局、州消防救援支队

108.严格食品药品全链条安全监管,强化重金属、危化品等环境风险防控,守护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相关部门

109.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领导贯穿政府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始终懂感恩、有情怀、重实干,以更高标准当好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执行者、行动派、实干家。

牵头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110.严格依法行政,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方面监督,高质高效办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强化审计监督和统计监督,深化府院、府检联动,以法治政府建设助推法治社会建设。

牵头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111.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不断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深化基层减负成效,抓好巡视、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

牵头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112.深入推进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严肃财经纪律,习惯过紧日子,努力创造不负时代、不负人民的崭新业绩。

牵头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二、工作要求

今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海南篇章的关键一年。各县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对标对表省委十四届十次全会、省政府第四次全体会议部署,严格落实州委十四届十二次全会要求,按照《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实干担当、锐意进取,为中国式现代化海南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各县各部门要认真对照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举措,明确时间节点,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好牵头抓总职责,积极担当作为,统筹协调推进,主动研究解决难点堵点问题,确保各项任务推进有力。配合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强化大局意识,主动融入,全力配合做到目标同向、工作同步、落实同力。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高位推动和过程管控,主动进位、强化协同,坚决杜绝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推诿思想和不推不动、被动应付的消极态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

各县各部门要将《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落实同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认真落实省委十四届十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州委十四届十二次全会、州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结合起来,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度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聚力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产业四地,深入实施生态立州、清洁能源强州、农牧业稳州战略,持续深化关键领域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奋力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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